醫生吐槽鴻茅藥酒是“毒藥”被跨省追捕 這可不就是“民事糾紛刑事化”?_風聞
蚂蚁竞走十年了-清醒清醒2018-04-16 09:21
這兩天,“醫生吐槽鴻茅藥酒是‘毒藥’被跨省追捕”事件鬧得沸沸揚揚。
鴻茅藥酒“廣告違法2630次,安然無恙”和醫生“發帖點擊量僅2000多,卻被指讓企業直接損失上百萬並被跨省追捕”,兩者對比也引來諸多遐想。

執法辦案失公,自然也將矛頭引向了當地警方。
光明日報評論文章就指出,應該**“警惕民事糾紛刑事化”**:在此事並不具備犯罪須具備的“嚴重的社會危害性”的前提下,動用刑事手段,而不是讓涉事企業自己到法院提起訴訟維權,顯然不應該。
本質上,這裏面反映的“民事糾紛刑事化”辦案傾向,不可不警惕。刑法是解決社會矛盾的最終手段,可現實中,有些糾紛本來是普通的民事糾紛,完全可以靠民事訴訟之類的方式解決,卻出現了以刑代民的情況,在一方報警後,個別警方不當地插手,混淆了民事糾紛與刑事案件的界限。
這類現象不少見,而且被“刑事化”的民事糾紛範圍也不侷限於企業之間的糾紛,其“版圖”還延伸到了因個人批評、投訴、控告引發的糾紛上。“民事糾紛刑事化”嚴重傷害了法律嚴肅性,損害辦案者的公信力,也會導致個人權利被侵害。正因如此,這也引發了圍繞該問題的反思。
知名法學家江平針對“民事糾紛刑事化”現象就表示:“我認為,解決民事糾紛的很重要的一個原則就是,能夠用民事辦法來解決的儘量用民事辦法來解決。”“一個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應該從最根本來看它對社會是否構成了危害。如果這個行為對社會沒有構成危害,或者危害不大的話,可以用民事辦法來解決,何必用刑事辦法來解決?”
説到底,醫生吐槽藥酒遭跨省抓捕,有太多疑點需要被正視和解答,以解公眾之惑。而對於箇中可能存在的“民事糾紛刑事化”問題,更要重視,畢竟,“民事糾紛刑事化”的另一面就是不嚴格按照法律辦事,這也跟權力謙抑的原則相悖,也會傷害法治本身。對此傾向,必須嚴防,而不可容其蔓延和抬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