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讓精神病成了犯罪的擋箭牌_風聞
黑矛-酸辣时评2018-04-17 07:52
據新聞報道,4月15日發生在國航CA1350航班飛往北京途中,犯罪嫌疑人徐某(男,41歲,湖南安化人,有精神病史)因突發精神疾病,手持鋼筆挾持一位乘務人員,導致該航班9:58分備降鄭州新鄭國際機場。事發後,河南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迅速開展處置工作,乘客於10時50分全部安全下機,13時許犯罪嫌疑人徐某被成功抓獲。目前,事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本次事件起初宣傳是因為航班被非法設備干擾備降,後來才改為上面的新聞通稿,當人們知道真相之後,不由得又開始討論起精神病人犯罪這個話題,畢竟,在中國,精神病人在犯罪這個問題上是有某些特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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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對於劫持航空器的犯罪分子,設置了2個量刑檔次,即分別情節一般和情節特別嚴重不同情況予以分別處罰:其一,情節一般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其二,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航空器遭受嚴重破壞或者情節特別嚴重的,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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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這是對於正常人的量刑,對於精神病人,那就大不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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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十八條規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鑑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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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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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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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精神病人在發病時雖然不負刑事責任,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兒第182條規定,過去不知道有精神病的成年人,精神病突發時致人損害的,由本人承擔民事責任,如過去有精神病,其突然發病致人損害的按照民法通則第十七條的規定,由順序在前的有監護能力的人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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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精神病的鑑定問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對精神病的醫學鑑定,由省級人民政府指定的醫院進行。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請可以補充鑑定或者重新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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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我國對於精神病人犯罪的這些規定,我想很多人一定會冒出一身冷汗,因為單純從字面上看的話,如果罪犯在發病時犯下無論多大的罪行,幾乎都可以免除刑責,頂多支付點民事賠償了事。這條法律規定,如果真的較真起來的話,其實是有很多漏洞可以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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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筆者瞭解到,精神病是分為很多種的,每種的症狀都不一樣,其發病時的危害程度也不一樣,一些輕微的精神疾病,根本無法影響人的認知,更無法促使病人發狂犯罪,而整個精神病人羣中,真正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只是很少數,因此在對所有的精神病人犯罪這個問題上不管精神疾病輕重一刀切免除刑責顯然是不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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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我們從各種媒體上看到的精神病人嚴重犯罪的事件越來越多,從殺人放火到開車撞人等各種類型五花八門。而有些嫌疑人犯罪後以精神病為藉口,利用我國司法系統內存在的一些暗箱操作,逃脱制裁的事件也不少,在社會上產生了嚴重的不良影響,似乎精神病已經成了某些人的擋箭牌。因此現在人們看到精神病人犯罪的事件後,很少有人還會可憐病人,甚至不少人呼籲不管是否是精神病,既然犯了重罪,都要一視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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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現代社會的發展,人們的生活節奏越來越快,壓力也越來越大,可以説,有很多人都處於精神亞健康狀態,甚至不少人還患有輕微的精神疾病,比如焦慮症、抑鬱症等,如果認真的話,我相信不少人能正兒八經辦出個精神病證書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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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些輕微的精神疾病,是不是也能在刑事案件中免除刑責,這就要在法律上做出具體規定了,畢竟有些人會利用這種法律上的漏洞。如果一個人因為很輕微的精神疾病就去劫持飛機,殺人放火甚至進行恐怖活動的話,那危害是相當大的,如果對這些人還是免除刑責,那後果將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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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犯罪嫌疑人真的患有嚴重的精神疾病,那麼在犯罪時是否處於發病狀態,也是很難辨別的,因為發狂發癲這些精神狀態要想模仿的話其實並不難,如果在這種假髮病狀態下罪犯去進行嚴重犯罪行為,實際可能逃脱刑事制裁的,甚至不排除某些有精神病史的人會跟別人進行一些交易去替代進行犯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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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中規定,精神病人免除了刑責之後,只需負擔一部分民事責任,而在我國如今的法律判決執行過程中,最難辦的就是民事賠償這一塊,很多的老賴以各種方法和手段拒不執行民事賠償, 而法院也是對此毫無辦法。一旦發生這種情況的話,那麼受害者面對的就是施害者既不坐牢又不賠錢的殘酷現實,這是誰也不能接受的,也是違反社會公德和良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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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社會中,有很多人呼籲,既然精神病人不承擔刑責,那麼就讓他的監護人承擔,必須要有人為犯罪行為承擔後果。雖然從人權角度來看可能有些荒謬,但是在社會秩序中這麼做卻是能獲得積極評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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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説了很多,但是説來説去,就是我國目前刑法中對於精神病人犯罪的一刀切的規定是不符合現實情況的,需要作出積極的改變,對各種精神病作出不同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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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一點,我國目前需要對精神病人的管制做出改變,對於那些具有嚴重危險性的精神病人必須進行強制治療,從根本上剷除隱患,也讓那些試圖以此鑽法律空子的人斷絕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