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虎傷人事件後續分析_風聞
清风过眼-不为无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2018-04-21 16:56
新聞選擇是新聞生產過程中最重要的工作之一。
新聞學者李良榮給出的定義是:新聞選擇是對現實生活中發生的事實加以鑑別,選出新聞媒介值得傳播的事實。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選擇的過程中,應該在新聞倫理的框架內進行。
然而現實中新聞工作者在進行新聞選擇時,時常要面臨許多複雜的選擇題,他們對這些兩難或多難問題的認識和處理,會反映出新聞倫理的發展水平和實踐水平。
新聞選擇價值標準中的不變要素之一便是真實性,新聞選擇要求有四點:符合媒體受眾需要、符合新聞市場導向、符合記者經驗積累以及符合社會控制原則。
在此節目中,媒體工作人員在進行內容安排時,對值得傳播的事實選擇不當,使其不僅在對趙某進行訪談的過程中使用引導式提問,不符合新聞倫理的要求,而且在後期節目剪輯中對趙某的原意進行了曲解,使得最終節目呈現出的內容沒有還原事實真相,將受眾引向更偏激的方向,這些不符合新聞選擇的價值標準。
可以看出,媒體方面過於看重市場導向,而忽略新聞選擇中真實性這一不變要素以及新聞選擇要求中的社會控制原則,進一步看亦沒有深入考慮受眾需要。
在老虎傷人事件中,趙某是事件的引發者、當事人,同時還是事件的受害人,是三種身份的集合。媒體工作人員不能簡單地只根據她作為事件引發者的身份進行採訪,而忽略她同時身為當事人,對於當時的現場情況有絕對的發言權,以及作為受害者深受身體與失去至親的傷痛的情況。
節目中嘉賓一味的臆測與譴責,一方面沒有還原事實真相,將全面的事實信息傳遞給受眾,不符合新聞專業主義的要求;另一方面沒有顧及趙某的軀體傷痛以及失去至親的心靈傷痛,使其情緒激動,數次落淚,缺乏人道主義關懷的精神,也不符合倫理要求。
因此,該節目對該新聞事件認識過於片面,在選擇新聞事實進行傳播的過程中對於新聞價值的把握出現錯誤,對當事人趙某的訪談過程中缺乏新聞專業主義精神與人道主義關懷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