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種族問題為什麼如此根深蒂固?(上)——從“政教合一”説起_風聞
北山浮生谈古论今-来跟我一起打开脑洞,认识世界2018-04-25 08:21
“每週三,世界上最有權勢的人都會在華盛頓特區一間神秘的會議室聚會,來了解上帝。”英國廣播公司(BBC)8日報道稱,美國總統特朗普的內閣打造了美國曆史上首個“聖經學習小組”(biblestudy group)。

BBC報道截圖
BBC介紹,這一學習小組成員包括美國副總統彭斯(MikePence),特朗普新提名的美國國務卿蓬佩奧(MikePompeo),美國新教育部部長貝特西·德沃斯(BetsyDeVos),美國能源部長裏克·佩裏(RickPerry),美國司法部長傑夫·塞申斯(JeffSessions)等特朗普內閣成員。負責總統安保的特勤局成員稱,學習地點只有小組成員知道,不能向外界透露。
這是什麼幺蛾子?特立獨行的特朗普除了高喊“種族主義”,“民族主義”,怎麼又把宗教作為護身符,這是要唱得那一出?
特朗普的基督教保守主義傾向並不是第一次顯露。在2017年度的全美祈禱早餐會上,他説,“我要徹底取消《約翰遜修正案》,允許我們信仰的代表自由地發表言論,而不用害怕報復”。
《約翰遜修正案》於1954年由當時的參議員、後來成為總統的林登·約翰遜(Lyndon Johnson)提出。這項修正案規定,包括教會在內的免税團體在進行某些活動時將喪失免税地位,其中包括直接或間接地參與或干預任何政治運動,支持(或反對)競選公職的任何候選人,提供政治競選經費或對其立場發表公開聲明。但事實上,教會很少因此真正受到處罰。
有一部分基督徒,如共和黨票倉的福音派,或者虔誠而保守的基督徒,認為約翰遜修正案無疑帶有壓制基督徒的意味,同時也是基督教逐漸被邊緣化的推手。
反對者則認為,約翰遜修正案保障了美國長期以來堅持的政教分離原則,同時也能夠維護信仰的純正,粗暴地廢除這一法案是非常危險和錯誤的。
在法律形式上,美國一直是一個政教分離的國家,但是實際上,悠久的宗教神權傳統正是美國的國家特色,而美國的種族問題的根源,正是來自其宗教神權傳統。
你沒看錯,作為世界頭號資本主義國家,世界頭號科技強國,美國也是世界上宗教神權色彩最強的國家之一,可能僅次於政教合一的伊朗,以宗教建國的以色列以及以宗教神權為權力根基的沙特。

中東的“政教合一”四國鬥地主遊戲
要理解這個問題,要從美國的歷史淵源講起。
美國的宗教淵源
美國的建立,其源頭可以追溯到公元16世紀歐洲的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不僅僅是思想領域的大變革,並且造成了無數酷刑、屠殺和戰爭,在歐洲掀起滔天巨浪,帶走了數百萬人的生命。

“皿煮後掛路燈”的原始版本:宗教屠殺
起源於瑞士的新教加爾文宗的一支流傳到英國,他們看不慣混在新教陣營中、卻處處體現出天主教做派的英國國教(安立甘宗),主張清除英國國教內保有的天主教儀式,因此這批人被稱為“清教徒”。
清教徒的英文為Puritan,源於拉丁語Purus,意為純潔。清教徒是懷着崇高宗教理想,道德上嚴於律己,厭惡腐敗墮落的一批人。清教徒不僅在宗教會議和教會活動中批判主教制政府,還在議會內外積極進行反對專制王權的宣傳鼓動工作,在當時絕對是社會進步力量的代表。中學歷史課本上的1640年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在英國通常被稱作“清教徒革命”,護國主克倫威爾就是一名清教徒。

奧利弗·克倫威爾
發生在英國境內的內戰,與清教徒出走北美,其實是清教徒革命的一體兩面。克倫威爾本人曾多次表達過對國內狀況灰心失望,出走北美的願望。他在國內搞革命的同時,也在關心北美的清教徒運動,還出資贊助他們。
1603年,詹姆斯一世繼承了英格蘭王位之後,對清教徒大施壓力,要求他們臣服國王。結果,斯克魯比小鎮的清教徒分離派信徒(Separatists)在1608年逃亡到宗教氣氛更為自由的荷蘭。不久之後,荷蘭的加爾文宗掀起了對同屬新教陣營的阿民念派的迫害浪潮,令這羣分離派信徒大感不安,於是他們決定離開歐洲,遷往北美洲開創新生活。
可能有讀者不明白了,新教徒和天主教徒相互迫害很容易理解,為什麼新教徒之間為什麼還不對付呢?
新教信徒是所有反對天主教的人的集合,實際上是羅馬教廷長期倒行逆施、壓抑人性的必然產物。新教各派的唯一共同點是反對羅馬教皇對各國教會的控制,宣稱《聖經》為信仰的最高原則,不承認教會享有解釋教義的絕對權威,強調教徒個人直接與上帝相通,不必由神父做中介,由於新教徒對公教的抗議態度,因此被稱為protestants(由“protest抗議”這個詞而來)。
除了共同反對天主教這個共同點之外,新教內部也是山頭林立,彼此觀點不同甚至相互對立,他們出於各自的立場和觀點,相互之間鬥爭也十分尖鋭,相互攻訐拆台也不少。三大主流宗派內部還有許許多多不同派別,除了三大宗之外還有一大堆各種各樣的小派別,其中甚至有以反對天主教枯燥乏味聖餐為出發點的吃貨一族。
在此,深為這些投胎技術太差的英國吃貨感到悲哀,宗教再咋改你們也會失望的。
在16世紀後半期,出現一幅印有路德被加爾文等其他新教改革者殺死的木版畫,畫中背景是一張桌子,火上架着水壺,預示着晚餐十分豐盛,畫中還印有一句話:“看,可憐的路德就是這樣被他們的擁護者折磨、分割、絞殺、碾壓、切碎、烹煮、炙烤、最終走向滅亡”。如果光看這句話,還以為是一個廚子寫得烹飪過程呢,實際上這是天主教會用來對抗新教改革運動的宣傳品。雖然這幅畫用意十分惡毒,但是對新教的分裂特徵倒是一語中的。
可以打個簡單的比喻:宗教改革時期的歐洲就好比《笑傲江湖》中的江湖,天主教就好比是日月神教,自己人稱為聖教,外面的人都稱之為魔教;新教各派就如同五嶽劍派,説是同氣連枝,共抗魔教,在不打天主教的時候相互之間誰也不服誰,鬥得也很激烈;而同一派中還要分個氣宗劍宗,彼此鬥得你死我活。
其實天主教和新教的本質區別在於,聖經解經權的歸屬。天主教認為,解經權歸教會,並且整個教會只能有一種解釋,且歸於教皇,因此全世界天主教理論上是統一的(其實也未必,例如愛爾蘭天主教就跟羅馬天主教有差異);新教要求打破教會對解經權的壟斷,解經權歸每個信徒。每個人對聖經的理解千差萬別,所謂“一千個人就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出現分裂是必然的,不出現反倒不正常。如果將新教的信條推向極端,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理解解讀聖經,別人無權干涉,有多少個新教徒就會有多少個派別,這跟信仰自由也就差不多了,顯然是不可能的。
因此,這些宗教改革的領袖們雖然反對天主教對聖經的解釋,但是對於別人反對自己的解釋,也是不能容忍的。
宗教信仰這東西脱離了客觀現實而存在,因此也就不存在“實踐是檢驗真理唯一標準”這一條,可不就是形形色色,五花八門麼!
所以從一開始,新教就是雙重標準的產物:我不能容忍天主教的觀點,但我也不能容忍別人不同意我的觀點。對於信仰的純潔性要求越高,則黨同伐異的屬性就越強!
美國一貫搞雙重標準,其雙標婊屬性,是從根子裏帶出來的。
對於那些信仰純潔的清教徒,基本可以理解為極端的基督教原教旨主義分子。至於宗教原教旨主義者是什麼,大家心裏有數就行了,我就不點明瞭。
1630年,當後來成為馬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的約翰·温思羅普駕船前往北美新大陸時,他告誡同船乘客,北美應該是一個“山巔之城”,是上帝給予的應許之地,一個為世界其他地方樹立榜樣和示範的純粹的基督徒社會。約翰·温思羅普本人也是一名非常虔誠的清教徒。
這個思想,成為日後美國人對自身認知的“美國例外論”,以及極力推銷“普世價值”的思想來源。

約翰·温思羅普
雖然從表面上看,馬薩諸塞政權是政教分離的,牧師並沒有實際權力,也沒有設立宗教法庭。但是,統治者的人員構成、執政思想、政策法規,無不打着濃重的清教烙印。宗教界人士被稱作老闆(masters),而不是牧師(ministers),這些牧師經常出席議會,與官員交談,提各種建議,殖民地的領導人大多有強烈宗教取向,宗教信仰和政治權利掛鈎。
温思羅普本人雙重標準玩得賊666。他一方面宣稱受不了國王的專制,但是自己卻又大搞獨裁;他出走國外是因為國內壓抑的宗教管制,但是他搞起來管制來更加變本加厲。
他的統治是極為嚴厲的,甚至可以説有些反人性。剛到殖民地的頭幾個禮拜,他就一把火燒掉了托馬斯·莫頓的房子,罪名是他豎起一根五朔節花柱,並“狂歡作樂”,莫頓被披枷帶鎖遣送回英國。次年6月,菲利普·雷德克里夫遭到鞭打,並被割去兩隻耳朵,温思羅普説他對“我們的教會和政府進行了最污穢的、誹謗性的謾罵”;克里斯托弗·加德納則因為重婚和信仰天主教被驅逐出境,諸如此類的事情還有很多。温思羅普就這樣以個人的宗教傾向,大搞神權專制。
後來馬薩諸塞還大搞宗教迫害,獵巫運動。1641年7月,約翰·克拉克和奧布迪亞·霍姆斯因在私宅進行嬰兒浸禮而被逮捕,克拉克遭到監禁,霍姆斯被鞭打遊街;1660年,瑪麗·戴爾等四人因異端罪被處死。另外還有一些女人因為女巫罪被處死。此外,各種各樣的道德犯罪都要受到嚴厲懲罰。至於通姦罪,更是清教徒最常指控的罪行。
最初,通姦犯要被處死,後來,改成鞭打、遊街,身上還要永遠佩戴錶示通姦的A字徽章。美國作家霍桑的長篇小説《紅字》講述的故事背景就是以此為原型。
清教徒們以北美為新的家園,然而北美大陸並不是無主之地,在歐洲移民到來之前,印第安人已經在這裏繁衍生息幾千年,擁有上千萬人口,是北美大陸真正的主人。隨着來自歐洲移民的不斷增加,當初印第安人施捨給他們的土地顯得實在太小,無法養活這麼多的人口。如果無法解決土地問題,在實現心中崇高宗教理想之前,清教徒就要餓死在這裏了。
本着“死道友不死貧道”的精神,況且印第安人也不信清教(連基督教都不信),是不折不扣的異教徒,這片上帝給予的應許之地怎能由異教徒佔據呢,那就送他們下地獄吧。
可能很多人很不理解,既然前面寫了清教徒信仰那麼虔誠,道德那麼高尚,怎麼會做出這種滅絕人性的事,這一定是污衊,赤裸裸的污衊。其實,正是因為清教徒嚴於律己,信仰虔誠,堅持理想,才會做出那些暴行。
那些沒有理想,疏於律己,沒啥信仰的人來到北美,也找到了他們的歸宿,這些人在今天也是大大的有名,就是“加勒比海盜”。
簡單的説,新教徒種種道德法則,僅限於同樣信仰新教的人,這種信仰越純潔,對待不同信仰的人,手段越暴虐。新教徒的這種信仰“純潔性”,也是拜宗教改革中舊教(即天主教)的種種迫害所賜,無數新教徒(包括但不限於清教)的累累白骨,把原本如白蓮花一般的清教徒,逼成思想和手段都極為極端的狂信徒(Zealot)。
宗教的極端化
説到這裏,不得不解釋一下什麼是宗教極端化。我們知道,世界上有三大天啓宗教,猶太教、基督教(其中又分為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三大類,具體流派不計其數)、伊斯蘭教(分為遜尼派、什葉派,同樣的,具體教派不計其數)。這三者是依次傳承演化的關係。

天啓宗教的教義簡單總結,包括一體兩面:正面:信仰神(真主是換了個馬甲)併成為神的子民,將會在末日審判時得到救贖;負面:如果不信,那末日審判到來時,統統下地獄。
一般情況下,信徒都是温和的,主要偏向正面,例如教人如何向善,如何律己,如何助人等等;但是如果極端化,就會趨向於負面。

諾貝爾獎得主,美國的理論物理學家斯蒂芬·温伯格(Steven Weinberg) 在1999年一次華府演講中説:“宗教侮辱人類的尊嚴,無論有沒有宗教,好人還是會循規蹈矩,壞人則會繼續做出邪惡之事;但要好人幹壞事 - 那隻需讓他信宗教”。
三者的主要區別是成為“神的子民”從而獲得救贖的准入門檻不同。猶太教的門檻最高,除了信仰,還得有血緣關係才行(母系傳承),因此是封閉式發展;基督教其次,只要有了信仰,都是上帝的子民,擴張性很強;伊斯蘭教的初衷是最博愛的,希望所有人到末日審判的時候都能得到救贖,你不信教,是因為你受了魔鬼的矇蔽,信徒們會採用種種手段讓(逼)你信,但他們的出發點其實都是“為了你好”(因為要是不信的話,將來是要下地獄的)。
天啓宗教的出現和發展(包括各種宗教改革),都是受到迫害的人們的絕望吶喊,是他們團結起來戰勝迫害他們的反動派的精神武器,在當時絕對都是有進步意義的(清教的出現也是同樣的道理)。信仰這東西越是純粹化、理想化、極端化,爆發出來的力量也就越強,反抗效果越好;但是物極必反,從另一個角度看,其破壞力殺傷力也越強。
有信仰的人,被逼得越陷入絕境,信仰就越堅定,手段就越極端,而且一旦衝突開始,就會不斷升級,最後的結果就是以極端對極端,以暴制暴。基督教和伊斯蘭教就不用説了,宗教戰爭打了上千年,這兩個教派內部各種派別也是爭端無數,血流成河。包括一向被認為沒什麼殺傷力的佛教(佛教徒在宗教衝突中經常是被屠殺的一方),在東南亞某些國家陷入理想化(極端化)泥潭後,佛教信徒們立志要將西天極樂搬到人間,建立“地上佛國”,引發一系列針對異教徒的屠殺事件。
馬克思主義的出現和發展,也是類似的道理。馬克思的父親是一個脱離了猶太教的猶太人,馬克思強烈批判猶太教和猶太人,馬克思主義可以看作一種“反猶太教”,將“上帝拯救猶太教信徒(猶太人)”,直接取反,變為“從來沒有什麼救世主”,“砸碎鎖鏈,解放全人類”。
中國人本來只有兼容幷蓄的實用主義,沒啥堅定的純潔信仰,然而在近代中國遭遇的巨大危機面前,在一百年中嘗試了各種道路,被逼得實在沒有辦法,快要走到亡國滅種的邊緣了,才選擇的馬克思主義。馬克思主義來到中國,確實煥發出巨大威力,拯救了災難深重的舊中國,因為這種虔誠信仰會變成巨大的精神力量,將懦夫變成戰士,將一團散沙的農民變成紀律嚴明的軍隊。
但是,在革命成功後,虔誠的馬克思主義者進入了極端化歧途,負面效應就越來越明顯。幸好,鄧小平及時地將“實現共產主義”修改為“走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道路,向着共產主義目標不斷前進”,不要小看這幾個字的改動,這就將理想主義變為向着理想目標前進的實用主義。
要是今天的極端穆斯林能領悟到“走阿拉伯特色的現代化道路,向着天下大同的目標不斷前進”,也就沒有恐怖主義了。(當然這麼説話也是站着不腰疼,現在的阿拉伯穆斯林世界,基本沒有實現現代化建設的客觀條件了)
我們再回到十六世紀的北美。如果那些清教徒當年能想到**“走北美特色的發展道路,向着建立純粹的基督徒世界的目標不斷前進**”,也就沒有後來這麼多問題了。
純粹的基督徒世界,是沒有給印第安人留下任何位置的。
清教徒信仰的純潔性,落實到對血統純潔的狂熱痴迷。因此,這些信仰堅定的清教徒們,為了獲取這片上帝給予的“應許之地”,以便能將其建設為心目中的“流淌着蜜與奶”的美好家園,毫不猶豫地向當初的恩人印第安人舉起屠刀,這就是世界文明史上駭人聽聞的“印第安大屠殺”。
據統計,從十六世紀一直持續到十九世紀的這場大屠殺中,由於疾病、戰亂、饑荒等等因素,歐洲人造成的美洲原住民非正常死亡總數高達千萬!
作為對比,信奉天主教的西班牙人,雖然對印第安原住民的統治也是極為慘無人道,也製造了不計其數的大屠殺,但是天主教徒並沒有清教徒這種極端的種族主義思想,因此在南美出現了各種各樣的白人與黑人、印第安人混血的情況,最後彼此不分混為一體,成為拉丁美洲人。

拉美人
美國的種族問題是如何演化的?為什麼説美國的政教合一傾向,將越來越深?下一篇接着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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