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女子月薪過萬, 卻選擇“啃老”, 父母花15萬“買斷”親情!_風聞
金玉金良言-起点历史频道的萌新。2018-05-01 13:13
長江晚報訊(記者陳玲通訊員華臻)
大家通常理解的“啃老族”,一般是指不願意找工作,需要靠父母的錢來維持生計,有的還花費不菲的子女。
而武漢有一名40歲的女子,明明**拿着過萬的月薪,卻依然要當“啃老族”,最終父母忍無可忍,一紙訴狀遞到法院,要將親生女兒掃地出門。**這是什麼回事呢?
【圖文無關】

上個月,武漢市婦聯維權工作人員接待了前來諮詢的夏華(化名)及他的父母。
夏華説,姐姐夏蘭(化名)今年已經40多歲,一直未婚,十幾年來都共同居住在他名下的一套房子裏。“姐姐自己每月工資近萬元,經常在國內外旅行,卻不出生活費,吃住都是父母出錢。”

女兒的委屈
對父母和弟弟的指責,夏蘭也覺得委屈。
她説,父母有很重的重男輕女思想,十幾年前,他們為弟弟購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房子,多年來,一家人住在一起,她也為家裏做過貢獻。
後來弟弟結婚後獨住,她和父母的矛盾越來越多,心裏也越來越覺得不平衡,“有錢也不想再給父母,他們對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補償。”
【圖文無關】

面對女兒的舉動,夏蘭的父母希望她能搬走,但屢次要求都被夏蘭拒絕了。

上個月,夏華以户主的身份,和父母一起到法院起訴,要求姐姐立刻搬離自己的房子。經過調解,最終,夏蘭的父母同意給女兒15萬元,而她也要在兩個月內搬家。

市婦聯維權諮詢服務中心工作人員認為,父母對自己所有的財產有自主分配的權利,子女不能干涉,父母也沒有為成年子女提供經濟支持的義務,夏蘭的要求其實並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現在用錢“買斷”了親情,作為子女能否尊重父母,父母對子女是不是能儘量保證公平,是雙方都需要反思的問題。

小編:家家都有一本難唸的經,父母花15萬“買斷”親情。不過父母都年紀大了,有個女兒在身邊挺好的。弟弟要趕走姐姐,試問,假如父母沒錢,假如父母身體不好甚至不能自理的時候,弟弟會挺身而出嗎?
網友對此吵翻了,對於這件事,網友們也紛紛開啓了吐槽模式。
一些網友吐槽:“姐姐”明明有經濟能力,卻要“賴”在父母身邊。
李白愛喝酒:無論父母怎麼偏心,那是他們的事,作為一個女人,4O歲了也沒嫁,和父母住一起就更應該知道怎麼孝敬父母了,竟然還不交生活費,自己還到處遊玩,父母還拿錢買斷,這女人註定人生失敗,因為她不懂愛
風中的承諾:我就想説交點生活費會死嗎?40歲了還在計較父母不公平。難道要父母管你到80歲嗎?不是錢多少的問題,她這樣的行為肯定是讓人看不慣的,你想想40年吃住要花多少錢,夠買房子了吧,那些説女兒委屈的你們去養個這樣的女兒試試。
深圳老王:兒子可以無條件付出,女兒就不行,什麼邏輯,一碗水沒端平,女兒心裏不服也正常,現在大多數都是有好處兒子得了,養老人兒女平攤,毛病。文中的女的不該慪氣住父母家裏白吃白喝,應該走遠點,買房子,自己一個人舒舒服服的住多好。這樣的報復會被唾棄的。
愛國小青年:女人不結婚,除非是把一家大小都包了,不然父母兄弟都嫌棄,女人的悲哀!就算你全部錢都貼上也讓他們不待見。
清酒映孤燈:女人30歲沒嫁就要着手買房了,大的買不起,買單身公寓,搬出來單過,想爸媽了常回家看看。爸媽看女兒年紀大還未出嫁,難免着急嘮叨,住在一起容易起摩擦,分開住比較好。
最初的愛:這家父母偏心的厲害,怎麼會一點都不心疼自己的孩子呢,女兒沒有結婚你們關心過沒?沒有後代女兒老了以後怎麼辦?一點都不為孩子張羅操心。



大部分網友卻表示:父母重男輕女是主因,女兒這啃的不是老,是氣!






也有網友認為:清官難斷家務事,但雙方應該都有問題。


孰是孰非,這事兒你怎麼看??
我只是覺得啊,大家不要噴我,如果這家人父母出點什麼事情的話。我覺得這個弟弟啊,夠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