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個月大女兒被岳父送人 四川男子討要5年未果_風聞
宇智波姜住-风闻社区老编,很老的那种2018-05-08 09:59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5月8日報道,“明明是我的女兒,卻被女友父母抱走送給了別人,如今改名換姓在人家手裏養了5年多,我多次去南充討要,結果連面都見不了。”5月7日上午,在南充街頭,來自瀘州古藺縣椒園鄉的秦瓊柱,説起5年來討要女兒的艱辛,一臉絕望,“法院都判我享有撫養權,但人家就是不給我。”

再次討要女兒未果,秦瓊柱很無奈。
女友中毒身亡
11個月大女兒被帶走
2011年,南充嘉陵區龍嶺鎮的小青(化名)與秦瓊柱在江蘇打工時相戀。2012年2月,女兒小英(化名)出生,小青回到秦瓊柱的老家。當年12月,小青帶着女兒與秦瓊柱母親前往貴州仁懷打工,因煤氣中毒,小青意外身亡,秦母和小英經搶救生還。
秦瓊柱説,在他為女友小青料理喪事期間,小青父母及其親屬偷偷將11個月大的女兒小英帶走,並拒絕他探視。他多次報警並索要女兒,但都無果,對方稱必須支付8萬元費用才能將孩子帶走,少一分錢都不行。
2018年1月,走投無路的秦瓊柱將小青父親及其二爸等人訴至南充嘉陵區法院。3月15日,法院一審判決,原告秦瓊柱對小英撫養權的訴訟請求,理由和證據充分,法院予以支持。
“法院判我享有撫養權也沒作用,我還是要不到孩子。”秦瓊柱説,審理時,被告承認將小英帶走,但不交代去向。面對法官的協調,小青二爸承認將孩子給了高枰區的謝某。但,協調最終失敗。

在秦瓊柱記憶中,女兒還是6年前的樣子。 (受訪者供圖)
一年往返三次
連女兒的面都沒見到
拿着判決書,秦瓊柱説自己很迷茫,也曾經崩潰在南充街頭。“我明曉得孩子在哪裏,但要不回來,又不可能去搶,只希望司法機關能幫我實現帶回孩子並撫養她的願望。但我一次次地失敗。”
5月6日,在母親陪伴下,秦瓊柱輾轉找到位於南充高枰區的謝某家,雙方説了很久但沒進展,也沒有看到如今6歲多並已改名換姓的女兒。
7日上午,秦瓊柱再次來到南充高枰區,向*河蟹*報案希望能通知謝某和小青父母等人蔘與協調。“刑警大隊表示願意調解,希望這次有一個好的結果。”
7日中午,等待了一個上午的秦瓊柱再次失望,“他們(謝家和小青父母等)都不願意來協調,公安和他們説也沒辦法。”從南充市公安局高枰區分局出來,7日下午,秦瓊柱又來到嘉陵區人民法院,希望法院能根據一審判決強制執行。“法院告訴我,現在孩子在謝家,不在案件被告王家,不具備強制執行條件。”
下午4點過,秦瓊柱又返回高枰公安分局,“但公安局還是説沒辦法。”
下午5點30分,再次從公安分局走出來的秦瓊柱告訴記者,這是他今年第3次從江蘇到南充討要女兒。“這次我是請假回來的,今(7日)晚必須要回去了。”從1號來到南充,7天時間,秦瓊柱不僅沒要回女兒,連女兒的面都沒見到。
法院:
如要強制執行需申請
“秦瓊柱一事不構成案件,所以不能立案,只能進行協調。”7日下午,高枰公安分局受理此案的警官史斌告訴記者,接到秦瓊柱的報警後,警方也多次聯繫小青父母和謝家人進行調解。謝家人向警方表示,孩子養了5年,有很深的感情。不是不能和秦瓊柱談,而是要和孩子外公一起,才願意談小英撫養問題。
記者根據秦瓊柱提供的小英外公電話,撥打多次,均無法接通。
隨後,記者聯繫上此前辦理秦瓊柱訴訟案的嘉陵區人民法院審判法官何蟑螂,對方稱如果秦有強制執行要求,需按照程序申請。20分鐘後,何蟑螂又聯繫記者,稱法院聯繫不上當事人秦瓊柱,希望記者能通知他8日上午到法院,進一步瞭解情況。而此時,秦瓊柱已經到重慶,將乘坐晚上9點的飛機返回江蘇。
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 李興罡 謝傑 攝影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