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姐事件後,我和一位滴滴司機聊了聊_風聞
亓景明-你我皆耗材。2018-05-13 11:40
這段日子,常被空姐遇害事件刷屏。
前天打滴滴,正好就這事兒與司機王師傅閒聊一二。
王師傅開着出租車,但通過滴滴app接客,理由很簡單,滴滴客源多。
一天份子錢450+,還得另算汽油費,現年頭客人多轉網絡叫車,他不隨大流得蝕本。
然而閒聊一開始,王師傅就批“坐出租車多安全,為什麼要打滴滴”……似有“端起碗來吃飯,放下筷子罵娘”之勢?

七七八八扯了不少,其中王師傅提到兩點,讓我印象頗深。
一、滴滴提高就業率?
前年市裏曾出台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等多個文件,對滴滴進行限制、規管。滴滴與相關部門博弈往返,當時搬出的籌碼之一是“能為本市提供就業機會逾28萬個”——滴滴當年還拿這點炒作一番,輿論造勢。
王師傅作為本地人,對這觀點嗤之以鼻:“説是這麼説,結果更多是提高了外地人在市裏的就業率。”
王師傅表示,原本開出租車需本地户口,滴滴一來,對出租車的需求量就大量降低,導致不少人得另謀他業。而就滴滴打車來講,符合本地牌照+身份要求的車主數量寥寥,絕大部分仍是外地人士。大家一窩蜂擠進來,本地人能分到的蛋糕日益縮小。
有趣的是,王師傅説完後快速補了句,“我不歧視外地人,只是事實如此。”

二、本地牌照+本地户口
市裏出台新規時,本地牌照+本地户口的要求曾遭多人詬病。而空姐遇襲一事,似是為這要求提供了新的現實依據。
王師傅的原話大意是:“打滴滴,坐上外地車,出事後,司機逃往外省,上哪兒抓人去?不談抓捕難度增大,單民事賠償也是問題。本地户口,有車有房,不怕最後賠不上錢。”
師傅最後這話,估計適用地域不廣,畢竟不是所有房子賣個廁所都能遊一圈歐洲。但話裏也牽扯出一個問題,網絡叫車,最後擔責人若無賠償能力,該怎麼辦?
之前一法學友人將空姐事件中的滴滴定位為“居間人”,認為平台不負刑責,但可因審核失誤等緣由承擔部分民事責任。另一位法律畢業的老師則指出“居間人”身份不恰當,因為大部分滴滴車主不具備運營資質。搭順風車出事,平台該承擔哪些責任?目前在法律領域,似未有明文説明。
天下熙攘,為利來往。本地人有本地人的得與失,外地人有外地人的獲與虧,兩者各執一詞,均屬情理之中。而王師傅的話語讓我另想到一點:市裏嚴控人口,規模若是固定,迎高難免趕低……滴滴將在其間扮演着什麼樣的角色?估計滴滴與相關部門的博弈仍將持續很長一段時間。
得,本文只提問題,不作答。末,祝各位出行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