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螢火蟲之墓》的後續補充:《60年和平的重要性》_風聞
织工-为理想卑贱地活着2018-05-16 21:31
譯文來源:https://shanque.net/archives/200.html
原文地址:http://www.ghibli.jp/shuppan/np/
譯者按:該特輯包括宮崎駿、高畑勳、鈴木敏夫、中川李枝子的四篇文章。宮崎駿的文章已經有網友翻譯(http://www.ltaaa.com/bbs/thread-217883-1-1.html)。個人更喜歡高畑勳導演的這篇,網上好像還沒看到譯文,自己動手翻了一下。希望沒撞車。另原文註釋很多很詳細,只選譯了其中一部分。歡迎指正。
引:《日本憲法》第二章第九條 【放棄戰爭,戰爭力量及交戰權的否認】
① 日本國民衷心謀求基於正義與秩序的國際和平,永遠放棄以國權發動的戰爭、武力威脅或武力行使作為解決國際爭端的手段。
② 為達到前項目的,不保持陸海空軍及其他戰爭力量,不承認國家的交戰權。
對於憲法第九條,我的個人看法就是一句話:這是應該在全世界實現的偉大理想旗幟,日本應該以憲法第九條作為外交的中心。戰爭對於解決國際爭端是毫無用處的,只會讓局勢更陷入泥沼。大國輸出的武器在全球氾濫,更是加劇了區域衝突,這是誰都能一眼明瞭的事實。反恐戰爭已然完全失敗。為了在全球實現禁止核武器廢除、軍隊縮減、武器輸出的目的,也為了團結起全球所有將和平手段視為解決衝突唯一手段的人們的力量,我認為應該高舉憲法第九條的旗幟。簡而言之,當日本參與國際事務、做出應有的貢獻時,應當以憲法第九條作為貫徹所有活動的中心理念,以憲法九條來增強自身的號召力。因此我確信,憲法九條作為日本面向全世界舉起的崇高理想旗幟,是絕對不能放下的。現狀令人擔憂,所以從伊拉克撤軍自然不用説,還應當禁止所有武器輸出、堅持和平憲法。應該有能在內外明確和 平精神,以發展不要戰爭的外交與真正的國際協助、和平方式解決國際間問題為宗旨,最大限度的智慧和努力施展外交手腕,併為不斷努力的政權。我殷切希望日本能誕生這樣的政權。然而令人遺憾的是,現狀下要誕生這樣的政權幾乎是不可能的。不僅如此,由於處於美國陰影下,甚至連稱得上有外交手腕的人才都沒 能培養出來,這是相當危險的。而且社會上還存在許多抱有諸如“事實上自衞隊就是存在的,憲法不是應該與此相符嗎?”、“就算條款變更了,各個行動還是要在 國會決定,不可能那麼容易就發生戰爭。”這類想法的人。可是,真的是這樣嗎?這裏我不妨隨便説幾句。
日本戰敗的1945年、即昭和20年8月,我還是個國民學校四年級的學生,大概是9歲快10歲的年紀。我出生是在滿洲國建立三年後的1935年,很快就要爆發中日戰爭,接着就進入太平洋戰爭年代。9歲這年我遭遇了人生的最大事件——空襲。6 月29日拂曉,我所住的岡山市遭遇了B29轟炸機的空襲,市區大半部被毀。我是兄弟七人中最小的一個,父母和其他五個孩子在一起,而我和比我大六歲的小姐 姐卻和家人失散了。我們嚮往市中心跑去的途中,頭頂上下起了火雨,街上的屋子燒起來了,最後燃成一片,我們被包圍在中間,切實體驗到了什麼叫無處可逃的境 地。姐姐還被燃燒彈中混雜的中型炸彈的碎片擊中昏迷了一陣,兩個人都以為就算在這裏喪命也沒什麼奇怪的。後來總算逃到流經市中心的旭川,天空下着黑色的 雨,震動一直到早上都沒有停。那時父親是中學校長,他把家人丟在一邊先衝到城裏的學校去保護奉安殿的御真影,也就是天皇、皇后的照片。除了讓御真影避難, 還要管學校的滅火工作。可是最終岡山城的天守閣也好學校也好,全都燒燬了。我和姐姐在和其他兄弟團聚前還去了我們被燒燬的家,一路上走過的地方都被燒成一 片荒野,屍橫遍野,看得人止不住地顫抖。當初因為害怕沒有進的防空洞裏面也有很多人被活活蒸死烤死。家門前的溝川還有好些被水淹死的人。這樣恐怖的經歷再 也不想體驗第二次。我出生的頭十年都是在戰爭中度過。之後,從10歲開始到70歲的60年間,享受了和平的時光,對此我打心眼裏感激。實在是很幸運。這樣的時候人往往會意識不到,到底是託了誰的力量,到底應該感謝誰,才有了這樣的和平?我是日本人,當然會覺得是託老天保佑,但是第一應該感謝的,還是憲法第九條。日 本被佔領,在和談後沖繩仍然成為最大的軍事基地。駐紮在日本本土的美軍在東亞發動了兩次大規模的戰爭,分別是1950年的朝鮮戰爭和1965年的越南戰 爭。不僅如此,還以軍事援助為由大量分發武器。在這期間,日本雖然緊隨美國之後,並且以沖繩的犧牲為代價最大限度協助了美國的戰爭,但是日本國民最終基本 是沒有被拖入戰爭中,這一切都是因為有憲法第九條的存在。所以現在美國想要把躁動的日本變成可以進行戰爭的國家,憲法第九條就成為了障礙。而那些緊跟在美國後面,以為不如此就無法立國的傢伙們,就要求修修憲法第九條。這不也正是策劃讓國民再次陷入流血的可能性的危險中嗎?
日本動畫區別於海外的一大特徵,就是描寫了原子彈爆炸、戰爭末期等的悲慘經歷。再也不要讓這樣悲慘的事重演,再也不要讓戰爭發生,許多動畫都致力於向孩子們傳達這樣的反戰和平的理念。我認為這是很有意義的使用動畫的方法。我的《螢火蟲之墓》可能也被看做是這樣的作品之一。不 過我在製作《螢火蟲之墓》之前,以及到現在也是一直認為,如果要説真正意義上的反戰,這樣的動畫還不能説是很有效的。要知道戰爭到底有多悲慘,不用説回顧 過去,看看現在的新聞也能知道的。但是,無論哪場戰爭,都不是在開始時候就覺悟到會陷入多悲慘的情況而開始的,就像美國的越南戰爭和這次的伊拉克戰爭一 樣。現在有必要喚醒的記憶,不是戰爭末期的悲慘,而是戰爭開始時期的情形。之前還保持懷疑態度的人們以及大多數的知識分子,在戰爭開始後,就只能 希望日本戰勝,從而開始站到了協助政府的一邊。包括社會名流在內的所有人,都讓自己的知性和理性陷入沉睡狀態,一味祈求日本戰勝。這當然也可以推脱到被虛 假的情報的欺騙了、在那種氛圍下沒辦法反對等種種理由,但這些都是馬後炮。太平洋戰爭開戰時我年紀還小,還不能説很明白事態,但還是能感覺到大多數人是打 心眼裏支持戰爭的。此前的中日戰爭也是如此。那時的戰勝旗遊行、燈籠遊行,都不是被強迫的,而是大家很高興自願去參加的。也就是説人民是支持戰爭的,像喝 醉一樣感動的。還有比這更惡劣的,就是當時多數日本人所共有的對亞洲人民抱有的優越感。如果現在日本被捲入到包括以反恐為名義的戰爭中去,併產生 了犧牲者,就有可能出現和六十年前戰爭中同樣的,甚至比以前更熱烈的,讓許多人不由自主去期待日本這個主人公勝利的情況。我不能不有這樣的擔心。原因在於 如今的許多電影也好書也好,都以讓讀者流淚為價值標準衡量的。簡單的説,也許因為人平時都是處於心靈空虛乾澀、孤立無援的狀態,只有通過為主人公加油,希 望他能發展順利,以此感動自己,或者説讓自己流淚。奧運會之類大概也是起這種作用。但是,戰爭不是電影,進展是否順利不是取決於加油的熱情的高 低,而是冷酷的現實。而且和當下巧妙的電影處理手段不同,戰爭中無能的當政者是不會有什麼好作為的,只會敗戰連連,傷亡慘重,還無法停手,最終只能讓國民 去直面玉碎、原爆、空襲、遣返、扣留、乃至沖繩長期佔領等悲慘現實。戰爭一旦啓動就無法停止,只會陷入泥潭,想踩剎車都沒辦法。持有異見、有可能 改變方向的少數派都給關在牢房裏了。於是出現了諸如大和魂、殲敵到底、一億火玉、本土決戰、神風起揚等,云云種種的口號。現在回頭看簡直是愚蠢,只是那時 大家心裏都有希望日本獲勝的樸素願望,正是這種願望支持了當政者攪亂世態的非理性言論。比如“非國民”這個詞,並不是特別高等警察的專用名詞,一般人也會 説“你這傢伙到底還是不是日本人啊?難道日本輸了也無所謂嗎?難道你不希望日本獲勝嗎?膽小鬼!”,諸如此類的話。説出底氣不足的話就會被當做“非國 民”。當被問到“難道輸了也無所謂嗎?”時,幾乎沒有人有勇氣説出“輸也沒關係,不,還是早早投降更好。”這樣的話。這也是意料之中的。與從前的 戰爭時代相比,如今有什麼不同呢?當然差別還是很大的。但是大家都讓自己的理性沉睡着,一邊看電影一邊期待進展順利,被填充、被感動流淚。這樣的精神狀態 和戰爭的前半段時期是很類似的。現實和電影是不同的。現實無法停止,很有可能變成深陷泥潭的狀態。北京奧運會的棒球比賽上,當日本隊幾乎註定敗北的時刻, 直播的節目主持人像代表大家心聲一樣喊出了“這次是絕對不能失敗的!”這樣的話。就在他這麼叫之後,日本隊的失敗已成定局。這樣的主持人就是典型的日本人 代表。我們是否有辦法踩下剎車停止這種丟人的模樣?是否有辦法讓知性和理性不要陷入沉睡狀態?我認為,解決這些的根本理念,不正在於憲法第九條嗎?這 面高舉的理想主義旗幟,與當前日本事實上正在走的道路之間存在着很大的裂縫。但是,正因為有了第九條的存在,戰後的日本雖然處於對美國的附屬狀態,卻沒有 陷入戰爭中。此外,和過去侵略過的亞洲各國之間也沒有發生過度緊張的狀態,我認為這些都應該好好反思的。正因為理想和現實之間存在矛盾,所以才需要更多的 人喚醒自己的知性,只有這樣才能踩住剎車,不至於陷入泥潭。在理想和現實的矛盾面前,沒有比選擇捨棄理想的解決辦法更愚蠢的了。失去制動力的話,向低劣的 現實主義的不好方向滑落的危險性就很高了。日本國民擁有的制動力恐怕是比起現在惡劣過分的美國還要不如。日本歷史上就傾向於排除異己、奉行全員一致主義, 在民主主義、容忍異見的程度上,還有認同其他和自己不同的人的行為的程度上,都遠比美國遜色。處在多數派中才會覺得安心,對欺負人的現象視而不見的孩子也 越來越多了,由此看來,現在的體質也是全然沒有變化。看看自民黨議員對小泉的靖國神社參拜以及郵政民營化的反應也是如此。很遺憾,對於奉行集體主義的我們 來説,擁有的正是制動力不足,容易滑向泥潭的體質。現在的小泉內閣也是,只會拖泥帶水,被美國牽着鼻子走,更不可能踩剎車。如果第九條被取消之後,會出現什麼樣的狀況?我認為,這是對於那些想要憲法能和現實整合、更符合現實的人一定要思考的問題。
以上的文章是2006年在練馬的九條之會(注1)上的發言稿。那之後已經有七年了。在這期間,最右翼的安倍晉三進行了教育基本法的改惡(注2)(我是這麼認 為的),又確立了令人懷疑是否為修憲做鋪墊的國民投票法。民主黨鳩山政權在普天間基地轉移問題上失敗了,而自民黨長期執政期間對美的從屬狀態是如何進退兩 難也是有目共睹。海外派兵和武器輸出同樣也增加。面對前所未有的東日本大地震引發的福島第一核電站泄露事件的反應,以及對此的不負責報道,叫人不由想起六 十六年前陷入戰爭泥潭卻不負任何責任的參謀本部以及大本營的發言。拖泥帶水的情況又出現了。之後自民黨在眾議院選舉獲得壓倒性勝利,而且安倍又重返首相寶 座,就更令人驚訝了。安倍這個人,就不肯承認大日本帝國對近鄰國家的侵略是“侵略”這一點上,可以知道他是個無法推動與中國和韓國的友好關係的危 險人物。這次,安倍提出的憲法第96條修改方案,就連自民黨老資格的參議員們和修憲派的學者等也都提出了反對的聲音,雖然最近總算是消停些了,可是不能不 讓人覺得這也太愚弄國民了。正如大家所知,憲法具有可以改變政權的力量,所以不是隨隨便便可以修改的。第96條規定,除非兩院的三分之二贊成,否 則不能發議修憲。但是修憲是安倍這個人多年的夙願。一句話,他希望把憲法改成像戰前那樣讓“國民更容易服從國家”。不僅僅是第九條,只要讀讀去年自民黨提 出的修憲案(注3)就知道了。近代立憲主義中,憲法是國民為了防止權力被濫用而確立的基準。但是,安倍這個人和自民黨認為的憲法卻正好相反,把國民和國家 的位置顛倒了。但是要獲得眾參兩議院三分之二以上的同意絕非易事,就算想修憲,三分之二這座牆壁也擋住了他們。但是民主黨的失政和小選區製造成了 自民黨在眾議院逆轉地獲得了大量席位。因為經濟問題上的投機,人們對安倍政權寄予很大期望。只要不露出破綻,在參院選舉中獲得壓倒性勝利也是很有可能的。 利用這個機會修憲當然好,但是一個個條文的審議也相當耗費時間,不知道什麼時候安倍的人氣會跌下來。既然這樣就想出了個一網打盡的辦法。借用現在三分之二 的勢力,讓修憲條件從三分之二降到半數,難度就不可思議的降低了。以後只要超過半數就可以自由的篡改條款了。真是好主意!什麼時候下手?還不趕快趁現在!可見此人動歪腦筋倒還挺有一套。他還公然説什麼日本的修憲要比其他國家難很多,簡直是彌天大謊。比如美國的修憲程序就比日本更加嚴格(注4)。如果期待自民黨擅長的建築工程投資拉動增長戰略,在參議院也讓自民黨獲勝的話,這個人就要更加得勢了。自民黨和它的周邊政黨依附得勢者的情形在小泉當政時候就見識過了。之後,此人肯定要提出第96條的修訂方案。因為這可是了不起的好主意啊。難道,我們真的要被這樣的人愚弄嗎?
(作者:高畑勳)
注 1:九條之會:指2004年,為了守護憲法第九條,使之成為日本面向世界的驕傲,井上夏、梅原猛、大江健三郎、奧平康弘、小田實、加藤週一、澤地久枝、鶴 見俊輔、三木睦子等9位文化人發起了九條之會。與此相呼應,在住練馬、贊成九條之會的人們也發起了練馬九條之會。高畑勳也是發起人之一。
注 2:安倍的第一屆內閣把教育基本法列為最重要的法案。現行的教育基本法是由1947年發佈實施的教育基本法修訂而成,於2006年公佈實施的。現行的教育 基本法的序文與此前版本相比較,前教育基本法側重於“個人權利的尊重”,而現行教育法則明確寫着“個人的尊重以及公共精神的尊重、傳統的繼承”,強調對公 共性的重視。也就是説現行版本的結構裏以“道德心”、“公共的精神”等詞語束縛了自由。同時還添加了“尊重傳統和文化,熱愛培育傳統和文化的我國和鄉 土”,即所謂“愛國心”的條款。
注3:2012年4月,自民黨發表了對日本國憲法進行全面、本質性變更的憲法修正案。立憲主義、權利與義 務、個人的尊重、公共的福利等支持自由生活的概念都有了大幅變更。憲法本來是為了保障基本的人權而束縛國家權力的東西。現行的憲法裏有“天皇或攝政以及國 務大臣、國會議員、法官以及其他公務員均負有尊重和擁護本憲法的義務。”的條款,自民黨的修憲案卻只寫着“全體國民必須尊重憲法”。關於國旗、國歌,修憲 案第3條規定“以日章旗為國旗,以君之代為國歌。”、“日本國民必須尊重國旗與國歌”。(現行憲法中沒有這樣的條款)。關於公益以及服從公共秩序義務方 面,修憲案第12條規定,“受本憲法保障的國民的自由與權利,國民必須以不斷的努力保持之。又,國民不得濫用此種自由與權利,必須自覺自由和權利是與責任 和義務相伴隨,不可危害公共利益以及公共秩序”,明確追加了自由與義務相伴的條文。(現行憲法第12條相關部分為“國民不得濫用此種自由與權利,而應經常 負起用以增進公共福利的責任。”)。此外,現行第13條規定“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 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修憲案則寫成“全體國民都作為人而受到尊重。對於謀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國民權利,只要不違反公共福 利,在立法及其他國政上都必須受到最大的尊重。”,即將“全體國民都作為個人而受到尊重”修改為“全體國民都作為人而受到尊重”,削減了一個“個”字。在 安全保障方面,現行憲法規定了戰爭的放棄(第9條第1項)、戰力的不保持(第9條第2項的前半段)、交戰權的放棄(第9條第2項的後半段),自民黨修憲案 保留第9條第1項,徹底刪除了第9條第2項原有內容(戰力的不保持、交戰權的放棄。),並第9條第2項改為“前項規定不可妨礙自衞權的發動”。在自民黨的 “日本國憲法修正草案Q&A”裏,還可以看到這個自衞權包含了集體自衞權,也就是説使集體自衞權、交戰權、武力行使權的認可成為可能。行使集體自 衞權,視情況也包括了與同盟國美國共同參戰的可能性。第9條第2項,規定了第1項可以保留國防軍,第3項則寫明“國防軍在執行第1項所規定的任務活動以 外,還保有在法律限定前提下,為保持國際社會和平和安全,參與國際協調活動以及維持公共秩序,保護國民生命以及自由的活動的權利。”,將自衞隊明確表明為 國防軍。為了讓這個流程獲得公明黨等的理解,菅義偉官房長官就規定了憲法修正的提案條件的第96條的修正相關,以修憲為着眼點提出“環境問題在制定憲法當 初還沒有顯現,因此不是應該將環境權放入憲法嗎?”這顯然是為了獲得大家的贊成故意迎合挑出的案件。
注4:關於修憲,美國規定必須有上 院、下院三分之二以上贊成,同時必須得到四分之三以上州議會的承認。法國規定除了各院過半數的贊成以外,還要兩院合同會議的五分之三以上贊成,另外還規定 了國民投票的程序。德國要求聯邦議會三分之二以上贊成,並還要聯邦參議院三分之二以上贊成。韓國也要國會三分二以上贊成以及國民投票。實際上各國都設定了 嚴格的規定,並不是日本修憲的程序有特別多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