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辱旗議員僥倖保留議席 稱“不後悔倒插國旗”_風聞
是小小小甜瓜诶-自主品牌才是国家希望!2018-05-18 11:47
因應2016年10月發生“倒插國旗”事件,香港特區立法會17日下午討論建制派議員謝偉俊提出的譴責“港獨”組織“熱血公民”成員、立法會議員鄭松泰議案。動議最後未獲通過,鄭松泰僥倖保留立法會議員席位。避席的鄭松泰在會後被問及該次事件,他詭辯稱“沒有侮辱國旗區旗”,所以“沒想過後悔”。

議席僥倖得保(港媒)
據港媒消息,特區立法會今日繼續辯論動議案,並對其投票。由於立法會反對派議員的阻撓,加之有建制派議員缺席投票,該動議案未獲得三分之二的通過門檻。這意味着鄭松泰的立法會議席僥倖得以保住。
避席的鄭松泰在會後被問到假若回到當時,他會否再次倒插國旗。鄭松泰狂稱,如果讓他重新來過,就不會有“一半一半踩界”的做法,“明顯知道是犯法的話,當然是犯了它好過”。鄭松泰詭辯稱,以他理解,倒轉國旗是希望國家拯救,沒想過會被香港法院會為違法,他又稱“如果我真是侮辱國旗就不會用這種方式了。”被問到現在有沒有認為自己當時的行為是做錯了,他繼續詭辯稱“這不關國體和國家尊嚴”,“自己沒有侮辱國旗區旗”,而是侮辱當時建制派議員,“所以沒想過後悔”。

鄭松泰倒插國旗及區旗被判刑罰(圖:港媒)
據瞭解,2016年10月19日鄭松泰在特區立法會議事廳內,倒插建制派議員桌上的國旗及區旗,侮辱國旗及區旗罪名成立,被判罰款5000元港幣。而對此,鄭松泰並未就有關行為公開道歉。裁判官在判刑時指出鄭松泰在立法會會議廳內不止一次倒插國旗及區旗,第一次倒插十對(21支),第二次倒插八對(16支)。裁判官於裁決中指出,他接納控方對“玷污”的解釋,認為“玷污”包含“玷辱”的意思,即“玷污”不一定要對旗幟有實質性的損毀或弄污,只要有玷辱含意便可。裁判官又指,任何正常及合理的人都會知道倒插國旗及區旗會破壞旗幟的尊嚴,令旗幟以受辱及玷污的方式被展示,故判決鄭松泰侮辱國旗罪、侮辱曲奇最兩罪罪成,罰款共5000元港幣。
今日與會議員認為鄭松泰做法已經違反議員誓言,不擁護“一國兩制”,應該被罷免。對於鄭松泰僥倖得以保留立法會議員席位,他們認為立法會議事規則委員會應討論加入其他懲處議員方法,例如停職、罰款和強制公開道歉等,同時,建制派議員期望反對派議員能參與討論。

議員批評鄭松泰“不作死就不會死”,應承擔責任(港媒)
調查鄭松泰倒插國旗事件的委員會主席梁美芬批評,鄭松泰至今無歉意,“死撐到底”。她稱,早預料譴責議案不獲通過,但認為委員會工作清晰地給公眾立場和交代,特區立法會“不是小孩子玩泥巴的地方”,譴責案有阻嚇作用,議員不應有倒插國旗行為。
民建聯李慧瓊議員指出,鄭松泰不是“真心誠意”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認為他沒有做議員資格,更“沒有參選立法會議員資格”。李慧瓊揭露,鄭松泰2016年就職讀誓詞時,確實把誓詞從頭到尾讀一次,但當中“加料”説出一些“港獨”類口號,李慧瓊形容鄭松泰的行為是否定《基本法》,把“民主自決”的“港獨”立場強加在立法會誓詞之上。
議員陸頌雄斥責立法會中近來反對派“作秀造作”、“搞鬼”愈來愈嚴重,他質疑鄭松泰怕被鏡頭冷落,為引人注意而作出倒插國旗區旗的行為,最後被裁定罪名成立,真實情況就是“不作死就不會死”。陸頌雄又批評,鄭松泰的行為不尊重國家及香港,他指出,要證明百分百真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是很難,但公然搗蛋、作出侮辱行為就一定並非真心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
舉報鄭松泰倒插五星紅旗及區旗的議員劉國勳表示,當日鄭松泰在立法會一而再、再而三作出有關行為,即使立法會主席梁君彥及其他議員勸阻亦不採納。他批評鄭松泰行為令人痛心,違反議員宣誓就職時的誓言,立法會對於種種亂象,應正本清源及必須給公眾一個交代。
來源;海外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