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德國,你有沒有早上被“上帝強制喚醒”的體驗?_風聞
阴山贵种-典午当涂2018-05-22 13:54
初夏的德國城郊鄉下,往往是一派昊日杲杲,草木繞屋蟬逐雨梅的旖旎風光。有閒情的觀光客們也不時會避開鋼筋混凝土鑄就的人煙稠密的大城市,下到塢堡農墟,享受一番散淡的鄉村風情。此時,不少人會被村鎮上不時傳出的悠揚低沉神聖綿長的陣陣鐘聲所以吸引。腳步追着鐘聲,走的是通向教堂的方向。
對異域的遊客來説,教堂和大鐘是遊覽和憑弔的對象,而對生活在當地的居民來説,很有可能就是另一番滋味了。
近年來,德國網絡上頻頻傳出人們對教堂鐘聲擾民的痛訴和抨擊的聲音,這一個發在“德國版知乎”gutefrage的帖子非常有代表性,貼主聲淚俱下地控訴了被教堂鐘聲支配的無奈:

我從2009年五月起就住在這個小鎮,教堂的鐘準時從早上6.15分開始敲,而且要敲112下。從下午6點45到6點55再敲一次,晚上7點再敲一次(不止一下)……
他(她)無法忍受每天早上“被上帝強行喚醒”的感覺,於是問了一個很關鍵的問題:Ist das normal oder kan ich rechtlich dagegen vorgehen?(這事很正常嗎,有沒有人管管比如走法律渠道什麼的?)
綜合德國版知乎、美版知乎(quora、reddit)還有Facebook等國外各大網絡社區,住户對德國教堂鐘聲擾民的吐槽,可以歸納出以下幾個特點:
一、教堂鐘聲頻率最高的時候是在夏天,冬天敲鐘的時候相對很少;
二、在德國越往南走,受到教堂鐘聲干擾的概率就越大;
三、絕大部分覺得擾民的住户都在鄉村或者郊區地帶生活。
2016年5月7日,生活在德國西北部城市Essen的居民,不堪當地教堂鐘聲和不定時播放音樂(居民投訴有人在教堂拿着大喇叭喊麥)的困擾,向當地警方投訴,結果得到的是“不介入”的決定,理由是教堂所在地並不是純粹的居民區。
不過,教會負責人Emmanuel Ikechukwu和社區安排了一次面對面的對話,認為教堂敲鐘乃是德國和Essen當地的傳統文化,希望大家尊重。

2017年6月,萊茵州Herxheim am Berg小鎮一座歷史悠久的教堂中裝有一口大鐘。這口大鐘日前在德國激起了廣泛的爭論,原因是其銘文竟然帶有納粹標誌和希特勒的名字。鎮長對此表示,出於對歷史的尊重,不會將鍾移除,或對其作任何改變
如果在搜索引擎輸入德語“德國、教堂、鐘聲”等關鍵詞,其聯想詞大多也都是“傳統”和“文化”。
於是,問題來了,德國教堂敲鐘算不算一種傳統?美版知乎quora上被讚的最多的一條評論認為這個“傳統”乃是偽的。
首先,德國各地的教堂敲鐘的時間,無論頻率和時段都差異很大,有來自德國卡爾斯塔德的網民發帖,指出當地教堂要在週三下午的三點敲整整45分鐘,這在德國其它地區都比較罕見;Hagen鄉下的教堂在週六的晚上10點半敲一次,0點整還要再敲一次。雖然絕大多數的教堂鐘聲都會出現在週末,但並沒有整齊劃一的傳統的敲鐘時間和次數。

其次,現在的德國,絕大多數的教堂大鐘都是無人值守,是定時的機械大鐘,而機械大鐘是在20世紀初才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普及的。可見,這個“傳統”不過也才被髮明出來了上百年之餘。

科隆大教堂的機械大鐘
有趣的是,上文中gutefrage的帖主在不堪忍受之下,默默數起了敲鐘的次數:早上敲了112下。
比較遺憾的是,被很多擾民的鐘聲困擾的民眾,無法享受數敲鐘次數的“福利”,因為時間一到,有一種萬鍾齊鳴的感覺,也就是説,教堂有大小不等的鐘,敲的時候會有和音,這就是為什麼某些教堂神父一直宣稱,教堂的鐘聲其實完全算是一種音樂而不是噪音。

五線譜版的教堂鐘聲,敲鐘確實也不能亂敲
但德國敲鐘擾民一事,最關鍵的還是gutefrage的那一貼的臨終一問:通過法律手段,能否解決鐘聲變噪聲的問題。如果大多數社區民眾都無法忍受,那麼可以走法律途徑強制教堂“消聲”嗎?
德國夜晚教堂的鐘聲,有沒有萬鍾齊鳴的感覺?
德國是一個特別喜歡搞形而上法條的國家,依靠着普魯士的鐵血建立起來的日耳曼聯邦,其法律體系的建構靠的就是19世紀中期一幫先驗法學家,和英美法很不同。我們來看看德國相關的法律條文。
現在德國的根本大法是“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Grundgesetz für die Bundesrepublik Deutschland,縮寫:GG),這個法的前身保留了很多魏瑪憲法的條文。因為教堂敲鐘涉及到宗教問題,不少為敲鐘辯護的神職人員,教堂的鐘聲乃是一種“神聖的事業”( “heilige Dinge”),是為了全德國人民共同的、最高的善。事實上,著名的1955年“多特蒙德教堂鐘聲案”,判原告也就是認為鐘聲乃是一種噪音的居民敗訴的主要原因就基於這一點。
那麼,噪音擾民具體是什麼法來管呢?答案是德國聯邦污染保護法(Sechste Allgemeine Verwaltungsvorschrift zum Bundes-Immissionsschutzgesetz)。如果投訴者認為教堂的鐘聲是一種噪音(Lärm),那麼這將被定義為一種污染,按照第六款的管理條例,即《噪聲預防技術指南》(Technische Anleitung zum Schutz gegen Lärm - TA Lärm),可以控訴教堂違反了德國對“夜間安睡時間”的有關規定。
但觀察近幾年類似案件,原告勝訴者寥寥無幾,其中一個重要原因,乃是德國是一個偽“非判例法”的國家。
在德國,聯邦最高法院就一些它認為特別重要的民事裁判編輯成冊(1955年的多特蒙德判例就被編入),這些有可能逐漸成為持續性判例。民事裁判集(AmtlicheSammlungdesBundesgerichtshofinZivilsachen)被簡稱為BGHZ。這個判例集導致這麼一個情況,如果極為類似的案件第一次沒有告贏,下面的追隨者再告,“翻案”的概率就很低了。
但社會的演進是快速的,法條的滯後性會讓判例變得很獨斷。隨着過去半個世紀德國國內環保法的逐漸完善,相當多的民眾呼籲儘快進一步加強“防噪音污染”的相關條款。

無獨有偶,2018年1月,英國桑德維奇鎮的居民抱怨聖彼得教堂的鐘聲擾民,上訪之後,鎮政府仍然認為需要保留這一鎮上的文化特色
所以説,不少普通讀者可能無法理解,在法治精神相當成熟和良善的德國,為何幾十年以來敲鐘擾民事件屢禁不止?難道“神聖的事業”這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就可以包打一切嗎?而且還有不少讀者會指出,德國的根本大法已經就給這個國定下了“政教分離”的調子,而且政教分離的尺度比美國還要大,所以教堂鐘聲擾民,本質上屬於“德國公法”( Das öffentliche Recht),神職人員無權以宗教理由干涉。

很遺憾的是,雖然德國各類政客和學者喜歡抨擊美國社會相對濃郁的宗教氣氛,標榜德國早就是一個純粹的“政教分離”的國家,但在教堂鐘聲一案中,我們還是看到宗教界在德國的很多特權。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基本法第四款第二段,規定了教堂有相當寬鬆的自主權(Selbstbestimmungsrecht der Kirchen)。
儘管如此,近年來德國教堂還是收斂了很多,在大鐘的周圍加了很多隔音設備,而且敲鐘的時間也打着擦邊球,規避“夜間安睡時間”條款(早上6點15-6點半敲,很合法嘛)。
宗教“特權”在現實層面的最好表達,就是德國至今還是一個有宗教税(Kirchensteuer)的國家,規定路德教宗或者天主教教會的會員,要繳納8%左右的宗教税。
打個比方,如果一個人在德國屬於高薪階層,税前月薪為50000歐元,個人所得税要交20%,即1萬歐元,其中,還要再交這1萬歐元的8%,即800歐元的宗教税。
2015年,**天主教從全國“搜刮”來的宗教税有60億零900萬歐元之巨,路德新教稍微少一點,不過也“搜刮”了50億3600萬歐元。**兩者加起來,每年德國的宗教税税額高達110多億歐元,養活了全德國龐大的神職人員(包括教堂臨時工等不在編的)。

問卷調查是什麼原因讓你不再踏進教堂做禮拜了?有高達45.6%的民眾認為,是宗教税
那麼,問題來了。如果你不信仰任何宗教,不加入任何宗教俱樂部,你還要交宗教税嗎?對此有明確答案,完全可以不用,而且也沒有任何組織強制你交納,德國税法規定:
Nur Kirchenmitglieder sind kirchensteuerpflichtig. Deshalb darf auch ein verheirateter Arbeitnehmer, der keiner steuerberechtigten Kirche angehört, nicht zum Kirchensteuerabzug vom Arbeitslohn verpflichtet werden, nur weil sein Ehegatte einer steuerberechtigten Kirche angehört …
乍看起來,這很公平,因為教會神職人員搞各種活動,還是要靠廣大的德國基督徒養着。但微妙之處在於,如果一個無神論者要在德國避免交宗教税,那麼你要走申訴渠道,去申明自己不用交宗教税的理由。最有趣的局面出現了,德國宗教局在受理宗教税聲明的時候,會讓你交15-30歐元的工本費和勞務費,如下:

布蘭登堡和不萊梅等地是免費的
不可否認的是,今天德國的鐘聲仍然承擔着相當程度的“神聖事業”:婚喪嫁娶,以莛叩鐘,鏗然而鳴。不過,這嫋嫋鐘鳴餘音中的宗教與世俗之張力,還將長時間繼續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