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立法保證個人信息在網絡上的“遺忘權”_風聞
轻轻-2018-05-27 09:59
昨天聽中國之聲的節目討論手機卡不能或者忘記解綁帶來的各種問題和隱患,一個人的手機號碼註銷或者被註銷,過一段時間重新啓用出售,如果註銷之前手機綁定的業務沒有取消,可能會造成隱私泄露甚至財產損失,比如支付寶、外賣等APP綁定了銀行卡和手機號,如果沒有解綁,再次放號時的新用户可以通過驗證碼方式,直接登錄原機主社交類APP,或者在原機主的網絡消費APP中直接消費原機主的銀行賬户的資金,這是個很大的隱患。 現在很多APP都提供手機號註冊,註冊後直接綁定,但是卻不提供註銷流程。如果用户不想使用這款APP了,就算卸載了可是手機號還是有效和綁定的。
節目裏面的嘉賓提的建議五花八門,但是多集中在對通訊運營商提要求提希望,由運營商牽頭收集各個APP綁定手機號的信息,在註銷號碼的時候提醒用户解綁。在我看來這都是不現實的。現在的APP數量極大,五花八門,對於一些大型正規公司的產品,定期升級有人維護,與通信運營商互通信息還有可能,但是還存在着大量的小公司甚至是個人開發的APP,這些沒人定期維護管理的應用根本不可能做到與運營商的信息互通,甚至經常是無聲無息就消失了。 這兩天歐盟關於網絡信息安全的法規生效也引起很大影響,由此我想到,我們是否也應該立法,規定個人信息在網絡上的“遺忘權”,比如要求軟件提供商,對用户註冊過的應用和軟件,超過三個月沒有登錄應該通過預留聯繫方式提醒,連續多次提醒後如果依舊沒有激活應該將賬户設置為凍結狀態,賬户凍結比較長的時間後(1-2年以上)予以註銷。 對綁定的手機設置自動解綁功能,具體的是如果三個月沒有賬户活動,應通過綁定手機號發送提醒短信提醒登錄或者確認綁定狀態,如果在規定天數內沒有回覆確認,則每週發送提醒短信,提醒確認綁定狀態,持續一個月沒有確認則自動取消手機綁定。 這個措施只能通過法規形式確立,因為軟件應用提供商是不會自己主動做這件事的,他們寧可犧牲用户的信息安全,也要保持表面上的用户數量。而且做這些功能也需要成本投入。 必須是強制標準,每款上市的APP都必須具有遺忘功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許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