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的主要問題_風聞
纯爷们文质斌斌-华陀山国医堂CEO2018-05-27 16:23
林毅夫新結構經濟學的致命缺陷,就在於其新古典方法,沒有充分吸收科斯《社會成本問題》關於外部性問題的研究成果,沒有將外部性問題及其產權思想納入研究視角,沒有注意《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及歐盟排放交易法令等解決外部性問題的國際法新成果,更沒有注意到美國排污權交易和國際排放權交易等解決外部性問題的新的市場實踐,林毅夫的“要素及其結構”沒有涉入解決外部性問題的產權要素和納入外部性產權要素後的新的要素結構,因此,林毅夫所謂的“新結構經濟學”仍然是老結構經濟學,即與工業文明條件下國際貿易相適應的老的結構經濟學。
如果從亞當·斯密的《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即《國富論》,1776年出版)算起,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發展至今,已經有200多年的歷史了,期間經過古典階段、新古典階段和新貿易理論階段,反映了國際貿易發展的不同階段的特點。20世紀80年代以來,隨着經濟全球化的不斷發展,生產要素流動特別是國際投資對國際貿易的影響日益加深,貿易與投資日益呈現出一體化的局面,國際經濟貿易理論亟待創新,特別是90年代開始,美國開展的排污權交易創新以及新世紀《京都議定書》和歐盟排放交易法令開始的國際排放權交易實踐,需要新的國際貿易經濟理論。本文對國際貿易分工理論進行較為系統的回顧,為建立真正意義上的新結構經濟學,做一些“七通一平”的基礎性工作,為真正的建築大師建立“新結構經濟學”大廈,做一些地質勘探的鋪墊性的工作。
一、 古典國際貿易理論
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的創立階段,即古典階段,從1776年亞當·斯密在《國富論》中提出絕對成本理論到1817年大衞·李嘉圖在《政治經濟學及賦税原理》中提出比較成本理論,前後共41年。
1、絕對成本理論及其貢獻
亞當·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是建立在他的分工和國際分工學説基礎之上的。在《國富論》一書中,開篇第一句話就論述分工,認為分工能提高勞動生產率,降低成本,促使國家財富增加。斯密將其分工理論推廣到國際貿易分工領域,創立了絕對成本理論,令人信服地論證了,一國只要專業化生產本國成本絕對低於他國的產品,用以交換本國生產成本絕對高於他國的產品,就會使各國的資源得到最有效率的利用,獲得總產量增加、消費水平提高和節約勞動時間的利益。斯密不僅論證了國際貿易分工的基礎是各國商品之間存在絕對成本差異,還進一步指出了存在絕對成本差異的原因。斯密認為,每一個國家都有其適宜生產某些特定產品的絕對有利的生產條件,因而生產這些產品的成本會絕對地低於他國。一般説,一國的絕對成本優勢來源於兩個方面:一是自然稟賦的優勢,即一國在地理、環境、土壤、氣候、礦產等自然條件方面的優勢,這是天賦的優勢;二是人民特殊的技巧和工藝上的優勢,這是通過訓練、教育而後天獲得的優勢。一國如果擁有其中的一種優勢,那麼這個國家某種商品的勞動生產率就會高於他國,生產成本就會絕對地低於他國。
斯密的絕對成本理論並不難理解,但是,在國際貿易學説史上,卻具有劃時代意義。這一學説從勞動分工原理出發,在人類認識史上第一次論證了貿易互利性原理,克服了重商主義者認為國際貿易只是對單方面有利(即一國之所得必然是另一國之所失)的片面看法,從而給自由貿易政策以理論上的支持。根據其理論,斯密主張取消對外貿易中的一切特權和限制,實行貿易的無限自由。他認為,只有在自由貿易條件下,適宜的國際分工體系才能建立,各國才能合理地使用資本和勞動力,從事最有利的生產。這種貿易分工互利的“雙贏”思想,到現代也沒有過時,將來也不會過時。從某種意義上説,這種“雙贏”理念仍然是當代各國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參與國際分工貿易的指導思想。一個國家,一個民族,閉關自守肯定落後;以鄰為壑的貿易保護主義政策,只會導致“兩敗俱傷”的結果,仍然是斯密的貿易分工理論留給我們的最重要啓示。至於各國以何種形式、在何種程度上參與國際貿易分工以獲得利益,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需要根據各國的國情和經濟發展狀況來決定。
不僅如此。斯密關於人們“在不同職業上表現出來的極不相同的才能,在多數場合,與其説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説是分工的結果”的論述,還是楊小凱教授等創立的新興古典貿易理論研究的出發點。楊小凱的內生分工與專業化的貿易模型認為,“隨着交易效率不斷改進,勞動分工演進會發生,而經濟發展、貿易和市場結構變化現象都是這個演進過程的不同側面。”新興古典貿易理論的發展,為解釋“國內貿易和國際貿易提供了一個統一的理論理論內核”,其完美的理論框架和現實解釋力引人矚目,使得新興古典貿易理論成為當代貿易分工理論的重要流派,也是斯密的貿易分工理論生命力的有力證明。
2、比較成本理論及其評價
雖然絕對成本理論對國際貿易理論和政策的貢獻是顯而易見的,但在具體的貿易格局上,斯密把互利性貿易限制在絕對成本優勢的範圍內,其理論侷限性同樣非常明顯。在絕對成本理論的基礎上,英國古典經濟學家大衞·李嘉圖提出了著名的比較成本理論,第一次以無可比擬的邏輯力量,論證了國際貿易分工的基礎不限於絕對成本差異,只要各國之間產品的生產成本存在着相對差異(即“比較成本”差異),就可參與國際貿易分工。按照比較成本差異進行國際分工,各國生產具有比較優勢的產品,進行貿易,就可獲得比較利益。“兩優擇重、兩劣取輕”的思想,就是比較成本理論的“合理內核”或“精髓”。
李嘉圖的比較成本的理論的問世,標誌着國際貿易學説總體系的建立。美國當代著名經濟學家薩繆爾森稱它為“國際貿易不可動搖的基礎”,“是在那些可以稱作既正確且重要的社會科學原理中首屈一指的”。比較成本理論揭示了國際貿易領域客觀存在的經濟運行的一般原則和規律。如果説,絕對成本理論在人類認識史上第一次論證了貿易互利性原理,那麼,比較成本理論就進一步將貿易分工互利性原理一般化、普遍化了。也就是説,李嘉圖的基於比較成本的分工原理比斯密的基於絕對成本的分工原理更具有一般性。比較成本理論表明,不論這個國家處於什麼發展階段,經濟力量是強是弱,都有可能確定各自的相對優勢,即使處於劣勢的也可能找到劣勢中的相對優勢,在國際分工體系中找到自己的定位,從參與國際貿易分工中獲得利益。從哲學高度看,比較成本理論揭示的是人類分工、協作、交換、互利的“大道理”。只有從這個角度看,才能深刻理解比較成本揭示的分工思想。
為了進一步説明這一個道理,我們不妨舉大家熟悉的律師與打字員的例子,這個例子幾乎在每一本流行的國際經濟學教科書中都可以找到。律師能提供法律服務,打字的速度也是打字員的兩倍(因為他天資聰穎),而打字員只會打字,且打字速度只有律師的一半。也就是説,律師處於絕對優勢,打字員處於絕對劣勢。比較成本理論告訴我們,即使在這種情況下,也存在互利性分工的可能性。律師應該專門從事法律服務,打字員在社會分工體系中也有他的地位和作用。而且這種分工對兩者都會是有利的。國際經濟領域也是如此。
後來的一些經濟學家,對比較成本理論的“誤讀”,都與對李嘉圖揭示的“大道理”理解不深有關。一些經濟學家(主要是西方經濟學家)經過嚴格證明(包括數學推導),提出比較成本理論只是在一系列假定前提下(大約有九大假定)才能成立。比如假定只有兩個國家、兩種產品、一種要素(勞動),一旦放寬了一些假定,比如多於兩種產品,就很容易找到比較成本理論不能成立的例子。實際上,李嘉圖是在闡述其比較成本思想時,正確地運用抽象法而作的假定,意在説明貿易分工互利性的“道理”。也就是説,李嘉圖打了個“小比方”,説了個“大道理”,這種分析方法正體現了比較成本理論的科學性。另一些經濟學家(主要是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學家)認為,比較成本理論只着眼於眼前的靜態優勢,不注重培育動態比較優勢和長遠發展利益。按李嘉圖的話去做,把生產的相對優勢長期固定在少數幾種產品,特別是固定在少數初級產品的生產上,將是非常不利的。甚至還有人認為,比較成本理論是產生舊的國際分工和專業化生產的根源。這至少對比較成本理論存在兩點誤解:第一,比較成本理論闡述的是貿易互利性的普遍原理,而不是對國際分工格局的具體“規劃”,李嘉圖絕沒有讓一些國家長期生產初級產品的意思,更不能對不公正的國際經濟秩序負責。現存的不合理的國際經濟秩序,是其他種種歷史的現實的原因造成的,與比較成本理論本身無關;第二,比較成本理論中的比較成本狀況或比較優勢狀況實際上是李嘉圖分析的外在條件,是一個“外生變量”,並被有的經濟學家稱為“外生比較優勢”。當這種外生比較優勢發生變化時,即使根據比較成本理論本身,一國的分工格局也應發生變化。那種根據比較成本理論一國應固守原有比較優勢格局説法,實際上是對該理論分析前提誤解
關於比較優勢理論的討論,近年來在我國學術界還有一個討論的熱點,即如何看待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的關係。不少專家學者僅僅根據在具有相同比較優勢國家的競爭中,有比較優勢的產品不一定具有競爭優勢的情況,就將兩者對立起來。其實,這是片面的,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之間不僅不是根本對立的,兩者在很大程度上恰恰是一致的。其一,如果不注重發揮現實的比較優勢,何談競爭優勢?其二,從最抽象的理論層次分析,按照比較成本優勢進行完全專業化分工,兩國在特定產品生產上就具有了絕對競爭優勢。假定A國生產X和Y產品比B國都具有絕對優勢,而A國生產Y具有比較優勢,B國生產X具有比較優勢。兩國進行完全專業化分工,A國專門生產Y產品,B國專門生產X產品,則A國的Y產品就會有絕對競爭優勢,B國的X產品也會具有絕對競爭優勢。道理很簡單,因為A國完全放棄了X產品的生產!其三,如果有多個國家同時出口具有比較優勢的同類產品,一國的比較優勢能否轉化為競爭優勢,那就要看各國產品的比較競爭力狀況了。對於這一點,我們在本章後面還要作進步的討論。
總之,古典理論揭示的是貿易分工互利性的普遍道理。這是斯密和李嘉圖對貿易分工理論最重要的貢獻,也是後來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發展的主線。
二、 新古典國際貿易理論
1、生產要素稟賦理論及其貢獻
20世紀30年代,瑞典經濟學家伯爾蒂爾·俄林出版了《地區間貿易和國際貿易》一書,提出了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用在相互依賴的生產結構中的多種生產要素理論,代替李嘉圖的單一生產要素理論。俄林的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稱為新古典貿易理論,被視為現代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的基石。由於俄林在其著作中採用了他的老師赫克歇爾1919年用瑞典文發表了一篇重要論文的主要論點,因此生產要素稟賦理論也被稱為赫克歇爾—俄林模型(H-O模型)。
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假定各國的勞動生產率是一樣的(即各國生產函數相同),在這種情況下,產生比較成本差異的原因有兩個,一是各個國家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不同。所謂生產要素稟賦,指的是各國生產要素(即經濟資源)的擁有狀況。一般説來,一個國家豐裕的生產要素,其價格就便宜,反之,比較稀缺的生產要素,其價格當然就高些。各國生產要素稟賦比率不同,是產生比較成本差異的重要決定因素。各國都生產使用本國稟賦較多,價格相對便宜的生產要素的商品以供出口,這樣,雙方都可獲得利益。另一個是生產各種商品所使用的各種生產要素的組合不同,亦即不同商品生產的要素密集度不同。根據商品所含有的密集程度大的生產要素的種類的不同,可以把商品大致為勞動密集型、資本密集型、土地密集型、資源密集型、技術密集型、知識密集型等不同類型。即使生產同一種商品,在不同國家生產要素的組合也不完全相同,例如同樣生產大米,泰國主要靠勞動,而美國則主要靠資本和技術。不論是生產不同的商品,還是生產相同的商品,只要各國生產商品所投入的生產要素的組合或比例不同,就會產生比較成本差異。從而產生貿易分工的基礎。很明顯,一國如果對生產要素進行最佳組合,在某種商品的生產中多用價格低廉的生產要素,就能在該種商品上具有較低的比較成本。
俄林論證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的邏輯思路是:商品價格差異是國際貿易的基礎,而商品價格的差異是由於商品生產的成本比率不同;商品生產成本比率不同,是因為各種生產要素的價格比率不同,而生產要素價格比率不同,則是由於各國的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不同。因此,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不同,是產生國際貿易的最重要的基礎。一個國家出口的是它在生產上大量使用該國比較充裕的生產要素的商品,而進口的是它在生產上大量使用該國比較稀缺的生產要素的商品。各國比較利益的地位是由各國所擁有的生產要素的相對充裕程度來決定的。用俄林的話來説,就是:“貿易的首要條件是某些商品在某一地區生產要比在別一地區便宜。在每一個地區,出口品中包含着該地區擁有的比其他地區較便宜的、相對大量的生產要素,而進口別的地區能較便宜地生產的商品。簡言之,進口那些含有較大比例生產要素昂貴的商品,而出口那些含有較大比例生產要素便宜的商品。”
H-O模型繼承了傳統的古典比較成本理論,但又有新的發展。
第一,李嘉圖用比較成本差異闡述了貿易互利性的普遍原理,而俄林等則進一步用生產要素稟賦差異解釋了為什麼比較成本有差異。第二,俄林把李嘉圖的個量分析擴大為總量分析,不是單單比較兩國兩種產品的單位勞動耗費的差異,而直接比較兩國生產要素總供給的差異,從一國經濟結構中的資本、土地、勞動力等這些最基本的因素來解釋貿易分工基礎和貿易格局,在理論上有所發展和創新。
赫克歇爾—俄林模型不僅能説明比較成本的決定因素,而且也能説明要素價格的變動以及收入分配。在開展貿易後的短時期內,由於只發生商品價格的變動而沒有發生生產要素在進出口部門之間的流動,兩國價格上升行業(出口行業)的所有生產要素的報酬都會上升,兩國價格下跌行業(進口競爭行業)的所有生產要素的報酬都會降低。開展貿易後的長時期內,由於商品相對價格的變動引致了生產要素在進出口部門之間的流動,引起了生產要素市場供求關係的變化,從而導致生產要素價格的變化,影響到要素所有者的報酬收入,即會使在價格上升的行業(即出口行業)中密集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報酬提高,而使在價格下跌的行業(即進口競爭行業)中密集使用的生產要素的報酬降低。如果各國都以各自的生產要素稟賦比率差距為基礎進行貿易,其結果是貿易前相對豐富的要素價格上漲,相對稀少的要素價格下降。這樣的過程發展的結果,將會逐漸達到要素價格比率的國際均等化。這就是所謂“要素價格均等化定理”。1949年,美國著名經濟學家、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薩繆爾森在《再論國際要素價格均等》一文,論證了這一定理。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從一個國家的經濟結構來解釋貿易格局,而要素價格均等定理則反過來分析國際貿易對經濟結構的影響。國際貿易的發生增加了對相對豐富資源的需求,從而提高了它的價格,也就是增加了它的報酬,另一方面減少了對相對稀缺要素的需求,從而降低了它的報酬。通過國際貿易,可以改變一國的經濟結構,使生產要素得到最有效率的利用,從而使產量增加,收入增加。這些分析對於一國如何利用本國的資源稟賦優勢參與國際貿易分工以獲得貿易利益,無疑具有積極意義。
可見,新古典貿易理論對於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的貢獻是多方面的,俄林因此獲得了1977年諾貝爾經濟學獎。但是,國內外學術界對這一理論也一直存在爭論
2、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的發展
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的提出不僅是對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的發展,同時也對二戰後的國際貿易分工格局起了很大的指導作用,並受到不少經濟學家的重視。其中,美國經濟學家裏昂剔夫1953年還以美國1947年和1951年的進出口結構為案例,藉助自己的投入產出法,想來驗證該理論的正確性。結果,他發現美國出口的竟然是勞動密集型產品,進口的卻是資本密集型產品,這一結論與赫克歇爾—俄林模型推斷的貿易格局相反而被稱為里昂剔夫之謎。
里昂剔夫之謎的出現引起了國際經濟學界對赫克歇爾—俄林模型的激烈而富有意義的爭論。不少經濟學家據此認為赫克歇爾—俄林模型被推翻了,因為可以找到大量諸如里昂剔夫之謎之類的“經驗證據”,這裏也明顯存在對要素稟賦理論的“誤讀”。
其一,國際經濟學界對昂剔夫之謎所作的種種解釋,如要素密集度變換論、要素非同質論、貿易壁壘論、需求偏向論、自然資源論等等,大都沒有離開要素稟賦理論的基本分析方法,即一國要素稟賦比率決定一國產業(或產品)比較優劣勢的的方法。可以説,圍繞里昂剔夫之謎作出的各種理論分析,補充、豐富了要素稟賦理論,增強了這一理論對國際貿易實踐的解釋力。
其二,後來出現的所謂“國際貿易新要素理論”認為,應賦予生產要素以新的含義,擴展生產要素的範圍,生產要素不僅僅是生產要素稟賦理論所説的勞動、資本和土地,技術、人力資本、研究與開發、信息以及管理等等,都是生產要素,這些無形的“軟件”要素越來越成為形成貿易的基礎,它決定着一國比較優勢格局。新要素理論當然是對要素稟賦理論的發展,但就分析方法而言,新要素理論與傳統要素貿易理論並無本質的不同。
其三,縱觀西方經濟學界關於赫克歇爾—俄林模型在理論上被證偽、經驗上被否定的文獻,無非是在赫克歇爾—俄林模型所賴以建立的假定條件上做文章,聲稱要素稟賦理論只論述了貿易量及模式與相對要素稟賦的關係,忽略了需求、技術差別等因素。這顯然是對建立經濟模型所必需運用的抽象法缺乏足夠的理解有關。英國經濟學家瓊·羅賓遜説過:“建造模型、深化認識的藝術,就是儘可能地做出最為徹底的簡化,同時又不致排除掉對有關問題至為重要的因素。”“一個模型如果把現實世界的所有因素都考慮進去,其用處不會超過一張比例尺為1:1的地圖。”俄林為了建立要素稟賦理論而作的一系列假定,是合理的。沒有科學合理的假定,不運用抽象法,幾乎無法進行任何經濟分析。只要是正確的抽象,所得出的結論就更真實,更一般,更具普遍性。
關於要素稟賦理論在中國實踐中的運用問題,在我國理論界和實際部門也存在一些分歧。
按照H-O模型,中國應該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但在討論迎接加入WTO的挑戰時,國內廣為流傳着歧視勞動密集型產業的觀點,以發展知識經濟、高新技術產業而否定勞動密集型產業的重要性,其理由是勞動密集型產業缺乏國際競爭力,不能適應知識經濟時代參與國際競爭的要求。實際上,一國的產業競爭力主要取決於其產品的成本,成本越低的產業競爭力自然就越強。而一個產業的成本高低主要取決於其是否利用了由該國要素稟賦決定的比較優勢。中國目前要素稟賦結構的特點是勞動力相對豐富、資本相對稀缺,因此,具備比較優勢的行業和產品大多具有勞動密集型的特徵。勞動密集型產業因為成本低廉而具有相當強的競爭力,利潤從而可以作為資本積累的量也較大。林毅夫等(1999)認為,只要發展中國家能夠正確地遵循要素稟賦優勢,其經濟結構就會隨着資本的不斷積累而以“小步快跑”的方式逐步縮小與發達國家的差距。
再者,勞動密集型產業也不一定是技術落後的產業,隨着高新技術在越來越多的產業裏的快速應用,勞動密集型產業的技術含量也大大提高,同時,在資金、技術密集型產業包括高新技術產業中,也有勞動密集型的生產環節。我們應充分發揮我國勞動力相對豐裕、成本低廉的優勢,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及高新技術產業中的勞動密集型的生產環節,這不僅能夠壯大我們的國力,而且可以解決十分重要的就業問題。
三、 新貿易理論
以比較成本理論和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為核心的國際貿易理論有兩個重要假設前提:一是假設產品的規模報酬不變,二是假設國際市場是完全競爭的。在這些假定前提下建立的理論模型成為國際貿易分工的經典理論。但是,也應看到,現實世界中的許多商品是以遞增規模報酬生產的,大規模的生產會降低單位產品的成本。同時,大多數工業品類似但有差異,國際市場是壟斷競爭市場。20世紀80年代以來,以美國著名經濟學家保羅·克魯格曼為代表的一批經濟學家吸取了以往國際貿易理論的合理因素,創建了一個新的分析框架。這些經濟學家利用產業組織理論和市場結構理論來解釋國際貿易新現象,用不完全競爭、規模報酬遞增、產品差異化等概念和思想來構造新的貿易理論模型,提出了所謂“新貿易理論”。
1、規模經濟(規模收益遞增)與國際貿易分工
現代經濟中很多產品(如汽車業)的生產具有規模經濟的特徵。規模經濟又可分為外部規模經濟和內部規模經濟。前者是指產業水平上的規模經濟,又稱外部經濟,是指單個廠商從同產業內其他廠商的擴大中獲得的生產率提高和成本的下降。後者是指個別廠商水平上的規模經濟,又稱內部經濟,是指廠商的單位產品生產成本在一定範圍內隨着生產規模的擴大而下降。這裏的外部規模經濟對於產業來説是內部的,而對於該產業中的廠商來説則是外在的。這不僅是指國內同一產業的擴大而且是指世界同一產業的擴大。由於國際貿易分工的存在,世界上同一產業的擴大必然會通過各種途徑促進本國廠商生產率提高和成本下降。一般來説,廠商是不必為獲得這種外部經濟而付費的。
(1)、外部規模經濟與國際貿易分工
外部規模經濟(簡稱外部經濟)的產生與聚集經濟有關。所謂聚集經濟,是指由於許多廠商聚集在一起而使單個廠商的生產率得以提高、成本得以下降這樣一種狀況。外部經濟可以分為技術外部經濟和貨幣外部經濟兩類。技術外部經濟是指廠商通過同一產業或相關產業中其他廠商的技術外溢和從“幹中學”獲得技術和知識,從而帶來市場效率提高和成本下降。廠商獲得這種技術外部經濟的途徑主要有直接的技術信息傳播、技術工人的流動、模仿和“反向設計”(即將別人的產品拆開來看它是如何設計和製造的)等。貨幣外部經濟是指廠商從同一產業或相關產業的聚集中獲得的市場規模效應,包括從這些產業的集中和擴展中便捷、廉價、可靠地獲得原材料、中間品、技術工人和專門化服務,從而獲得生產率的提高和成本的降低。一般來説,狹義的外部經濟僅指技術外部經濟,廣義的外部經濟既包括技術外部經濟,又包括貨幣外部經濟。新貿易理論的重要貢獻之一就是引入了廣義外部經濟的概念。
外部經濟是一個比較抽象的範疇,很難量化,但如果我們仔細觀察,它又隨處可見。我們可以看到,特定的產業或產業集團都具有在地理上集中的強烈趨勢。一旦某個產業由於歷史或偶然因素在某個地方率先建立起來,它往往引來更多的廠商在這裏集結,從而使該產業在這個地方發展起來並維持下去,因此就出現產業在特定區域、城市和國家集中的現象。例如:產業的區域集中。1870-1960年間,儘管美國東北部的傳統制造業帶的自然資源優勢日益減少,但製造業仍留在這一地帶。產業的城市集中。如美國加州的硅谷,意大利米蘭的時裝業,倫敦的金融業,世界許多城市的電子街、金融街、文化街。產業的國家集中。如瑞士的鐘表業和巧克力,意大利的瓷磚業,荷蘭的花卉業,日本的機器人,德國的高性能汽車,美國的計算機。這些產業在特定國家發展,並不能完全用自然資源和比較優勢來解釋,而在很大程度上是由於歷史偶然因素或政府的支持使之產生在特定國家,而外部經濟因素則使之得到發展,並使之在國際貿易分工中長期居出口優勢地位。
可見,外部經濟的作用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促進廠商和產業在地理上集中;二是促進提高生產效率和降低成本(新加入廠商從技術外溢和幹中學中獲得已有技術和管理經驗,同一產業的交流和競爭的促進,與相關產業互相促進、共同提高);三是促進國際專業化分工的形成。
外部經濟提供了政府幹預貿易活動的依據。實際上,以外部經濟為基礎進行貿易干預並不是新觀點,它是幼稚產業保護論的論據之一。但是,傳統貿易理論的規模報酬不變和完全競爭的假定限制了人們對外部經濟的認識,也沒有外部經濟發揮作用的空間。在傳統的貿易理論中,貿易的基礎是各國生產技術和要素稟賦的差異而不是規模經濟,因此沒有外部經濟的地位;在傳統貿易理論中,廠商的知識投資沒有被引入模型,作為廠商不能完全佔有其知識收益的外溢物的外部經濟也就不能得到確認;在完全競爭的貿易模式中,唯一能夠起作用的是與完全競爭相容的技術外部經濟,即廠商相互學習彼此的創新,而排斥了與報酬遞增相聯繫的市場規模的作用。由於技術外部經濟是可以跨國界流動的,因而它與國際貿易分工關係不大。因此,以外部經濟為基礎的國際貿易分工理論和政策不可能得到發展。
20世紀80年代,新貿易理論把規模經濟和不完全競爭引入貿易模型,確立了外部經濟在貿易理論和貿易政策中的重要地位。首先,新貿易理論證明,由於外部經濟可以提高生產率,使單位產品的成本隨着產業生產規模的擴大而下降,因而它與生產技術、要素稟賦差異一樣,也是國家之間貿易的基礎。其次,新貿易理論把廠商的知識投資納入了貿易模型之中,從而將外部經濟產生的原因歸結為廠商不能完全佔有其知識的收益,這就告訴我們,那些研究與開發投資比重大的產業最有可能產生大的外部經濟。第三,新貿易理論通過將外部經濟區分為技術和貨幣外部經濟的方式,考慮了市場規模的作用,並將其納入不完全競爭分析之中。最後,新貿易理論認為,由於許多市場(如勞動力市場、中間投入品市場等)並不是完全國際化的市場,外部經濟也不可能完全跨國界流動。
新貿易理論認為,作為國際貿易分工的重要基礎,外部經濟對國際貿易分工具有下列四方面的影響。第一,對那些具有顯著外部經濟的產業來説,需求和出口市場的擴大可以引起供給和產業規模的擴大,產業規模的擴大會強化外部經濟的作用,促使產業的平均成本和價格的降低,產品競爭力進一步提高。第二,在那些具有相似要素稟賦、成本和需求曲線的國家中,首先進行生產和開闢出口某種產品生產的國家將獲得該產業的比較利益,並能通過外部經濟的作用來鞏固和擴大該產業的比較利益。第三,為獲取具有顯著外部經濟產業的戰略利益和有利的國際專業化分工,一個國家不能消極地等待偶然的機遇,而應當通過積極的政策干預達到這一目的。第四,外部經濟產業的貿易擴展必然會對本國和外國消費者以及出口商品生產者帶來利益,甚至能使外國的生產者得利,但如果它奪走了外國生產者的生產份額,則會使其競爭對手受到損害。外部規模經濟對國際貿易分工的影響可以用一句話加以概括——在國際貿易分工中,率先進入具有外部規模經濟特徵的產業的廠商將獲得“領先一步”的優勢。
(2)、內部規模經濟與國際貿易分工
內部規模經濟之所以會出現,是由於生產要素的不可分性和廠商內部分工造成的。許多技術複雜的商品生產往往需要規模巨大而複雜的生產設備,高度的勞動和管理分工,大量複雜的科研活動,鉅額原材料買賣,因而只對那些具有相當規模的廠商才是可能和經濟的。由於規模經濟的制約,這些行業不可能允許有很多廠商在該產業內進行競爭,因此,具有內部規模經濟的行業,往往是不完全競爭的行業。實際上,傳統貿易理論的代表俄林也認識到規模經濟(報酬遞增)是國際貿易分工的重要基礎,但由於傳統貿易理論的基石是假定完全競爭市場的一般均衡分析,無法將規模經濟引入分析框架,否則傳統貿易理論完美而簡潔的結論便不復存在。而新貿易理論則將規模經濟作為當代國際貿易分工的重要基礎,着重探討了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對國際貿易分工的影響。
2、不完全競爭與國際貿易分工
傳統國際貿易分工理論的一個重要假設是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但實際上完全競爭在國際貿易分工中從來就沒有存在過。新貿易理論運用產業組織理論分析了不完全競爭對國際貿易分工的影響。
一般地,國際貿易分工中的不完全競爭可分為以下四類:(1)壟斷,即只有一個賣者;(2)寡頭壟斷,包括雙頭壟斷,即只有少數賣者,它們出售相同或類似產品;(3)壟斷競爭,即有很多賣者,每一賣者出售的商品都不同於別的賣者,產品可相互替代;(4)卡特爾和國際商品協議,即由一種組織對不同國家的生產者或政府作出限制性的安排,以限產保價。按照正統經濟學理論,不完全競爭扭曲了世界經濟中的價格體系,廠商的定價行為背離了產品價格等於邊際成本的原則。從整個國家來看,商品之間的價格比率不等於其成本的比率,國際分工不能完全由機會成本調節,從而影響到資源的配置和社會福利,難以達到最優境界。由於純粹壟斷像完全競爭一樣不切實際,而解釋卡特爾和國際商品協議行為的模式是從寡頭壟斷理論中推導出來的,因此,新貿易理論主要分析了同內部經濟有關的寡頭和壟斷競爭兩種不完全競爭對國際貿易分工所發生的影響。
新貿易理論在分析寡頭與國際貿易分工的關係時,大多采用數量假設的古諾模型,即假設寡頭廠商在選擇其利潤最大化產出時,其他寡頭廠商的產出不受自己的影響。用古諾方法考察寡頭產業結構對貿易格局的影響有兩條途徑:一條途徑是賣方集中對貿易的影響以及貿易對賣者集中的影響;另一條途徑是市場分割與貿易兩者的相互影響。在賣方集中的情形下,若一個國家為生產一種產品而進行競爭的公司數目少於另一個國家,即賣者集中在後一個國家,其他條件相同,那麼,在沒有貿易的情況下,第一個國家該產品的價格相對較高;而如果進行貿易,該國就會進口該商品。同時,貿易對賣方集中也有影響,因為貿易的存在,甚至雙方進行貿易的可能性,都會加劇賣者之間的競爭。這種競爭的加劇,正是貿易獲益的來源。在市場分割的情形下,如果運輸成本或其他貿易障礙能使公司對不同的顧客索取不同的價格,寡頭廠商就有進行價格歧視的動機。這表明,僅僅由於寡頭廠商之間相互入侵對方市場的戰略行為(如為奪取更大市場份額而在對方市場上低價傾銷),或寡頭廠商之間的模仿性出口戰略,也能引起國際貿易分工。因此,不完全競爭的市場結構本身可以導致國際貿易分工,比如產業內分工貿易。
新貿易理論在運用張伯倫壟斷競爭模型來解釋戰後國際貿易分工新格局時,強調了產品差異和規模經濟的重要性。克魯格曼甚至證明,在壟斷競爭條件下,運用產品差異化,即使兩個國家在所有方面完全相同,兩個國家也會存在貿易。而且兩個國家越相似,貿易量越大。
特別應該強調的是,古典、新古典貿易分工理論是以國家為基本分析單位的,研究的是主要是產業間貿易,因而在傳統貿易理論框架中,沒有關於公司的分析這是可以理解的。因為產業間貿易的基礎主要是基於廣義比較優勢的要素稟賦優勢,從而一個國家的要素稟賦優勢當然會轉換成公司的競爭優勢。而新貿易理論研究的主要是產業內貿易,在產業內貿易中,各國的競爭優勢主要表現為公司的特定競爭優勢,因為產業內貿易的基礎是不完全競爭市場結構下產品差異化優勢以及規模經濟帶來的低成本優勢。實際上,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化之間也存在着密切的聯繫。正是由於規模經濟的作用,使得眾多的生產同類產品的企業在競爭中優勝劣汰,形成一國內某種產品由一家或少數幾家廠商來生產的局面,大型企業進而能發展成為出口商。由於規模經濟的制約作用,每一國的大型企業只能生產出系列有限的產品來,同時,各國生產的產品又各具特色。產品差異的存在,既是促進企業走向專業化、大型化的因素,從而能獲得經營上的規模效益,又為生產者的相互競爭提供了市場。可以説,規模經濟和產品差異化之間的相互作用,是導致產業內貿易的基礎性原因。而以產品差異化和規模經濟優勢參與國際貿易競爭的主體無疑是當代國際競爭的主角――公司。
3、新貿易理論的地位及其與傳統貿易理論的關係
新貿易理論在很大程度上是傳統貿易理論的發展而不是全盤否定。傳統貿易理論完全競爭、規模報酬不變下的2×2×2模型不過是新貿易理論J×M×N模型的一個特例。事實上,傳統貿易理論的核心——比較優勢原理和要素稟賦論仍能解釋一部分國際貿易分工現象,特別是產業間貿易現象。新貿易理論則進一步拓展、細化了比較優勢原理,並承認比較優勢原理是無可辯駁的,只是在引入規模經濟之後,比較優勢的來源不僅僅限於要素稟賦的相對差異,更重要的是規模經濟優勢。實際上,新貿易理論的規模經濟優勢完全可以看作是比較優勢的一部分,是動態的比較優勢,楊小凱將其稱作內生的比較優勢。
新貿易理論尤為引人注目的地方,還在於其對貿易現實的解釋力。由於以現實世界的客觀事實作為理論前提,新貿易理論對產業內貿易、發達國家之間的貿易、貿易量的迅速增長等理論難題的解釋雄辯有力,而且在政策建議方面,新貿易理論更是在現實世界不能處於最優的條件下,提出了諸多使經濟運行達到次優的對策措施。在這一點上,新貿易理論比完全自由主義經濟學更為現實、對策更為可行。
總的來説,當代國際貿易新理論對比較成本理論、生產要素稟賦理論等傳統國際貿易分工理論進行了修正、補充和改造,並得出了不少全新的結論,這是對傳統理論的挑戰。這是因為,傳統貿易理論以國家為基本分析單位,以國際市場完全競爭、生產要素在國際間不能自由流動為分析前提。但現實的市場是壟斷競爭的,生產要素的國際流動日益普遍,跨國公司的決策影響甚至左右着貿易和投資格局,產業內貿易和公司內貿易發展迅速,在此情況下,再堅持生產要素稟賦比率的分析方法,顯然難以對上述貿易新現象作出有力的説明。當代國際經濟學家提出了種種新的見解,以説明這些國際貿易分工新現象。規模經濟、遞增收益和市場結構理論被廣泛用來解釋產業內貿易和公司內貿易。
四、國家競爭優勢理論
國際貿易新理論已經獲得了國際經濟學界的廣泛認可。但實際上,美國經濟學家邁克爾·波特1991年提出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對當代國際貿易現象更能作出一般性的解釋,也應被納入新貿易理論的範圍,只不過對該理論能否作為一般的國際貿易理論,在認同方面還存在較大的爭議。下面,我們首先介紹該理論的主要內容,然後再分析它與其他國際貿易理論特別是比較優勢理論之間的關係。
1、國家競爭優勢理論的主要內容
邁克爾·波特以《競爭戰略》、《競爭優勢》和《國家競爭優勢》三本書震動了西方學術界和企業界。前兩本著作主要研究產業競爭優勢的創造,而《國家競爭優勢》則主要從宏觀角度論述了一國如何確立和提高本國產業的國家競爭優勢。所謂國家競爭優勢是指一國幫助其產業和企業持續地以較低價格向國際市場提供高質量產品、佔有較高市場份額並獲取利潤的能力。因此,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實際上是探討產業內貿易條件下,一國如何確立特定產業、特定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問題的理論。
邁克爾·波特提出國家競爭優勢理論有深刻的時代背景。20世紀70年代,美國汽車、鋼鐵等傳統的工業部門被日本、西歐趕超,生物、電子等高科技產業也面臨兩者激烈的競爭,美國的國際競爭地位下降。在此情況下,提高美國國家競爭力問題舉國關注。1983年時任美國總統里根成立了國家競爭力委員會,波特是其中一員,領導一個11人小組,負責產業競爭力研究。1991年提交了《國家競爭優勢》報告。在報告中,他指出:一國興衰的根本在於能否在國際競爭中贏得優勢,而取得國家競爭優勢的關鍵在於國家是否有合適的創新機制和充分的創新能力。而這主要又主要決定於四組基本因素,即要素條件,國內需求條件,相關產業與支撐產業,公司的戰略、結構和競爭。這四組因素中的每一個都可單獨發生作用,並同時作用於其他因素。四者組成一個系統,共同決定國家競爭優勢。另外,國際競爭優勢還受到機遇和政府作用的影響,但由於兩者要通過四組基本因素影響國家競爭優勢,所以屬於輔助因素。因此,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實際上是研究這四組因素的性質及其相互作用的理論。由於這四組因素畫圖構成一個菱形,因此也稱菱形機制。四組基本因素以及兩組輔助因素對國家競爭優勢影響。
(1)、要素條件與國家競爭優勢。波特認為,一個國家如果擁有對某一產業十分重要的某類低成本要素稟賦或獨特的高質量要素稟賦,該國的公司就可能在該產業獲得競爭優勢。要素包括人力資源、物質資源、知識資源、資本資源和基礎設施等等,它們不僅包括數量,還包括質量、獲得成本的高低。
根據產生機制和所起作用,要素可分為基本要素和推進要素。基本要素是指一國先天擁有或不需太多投資便能得到的要素(如自然資源、地理位置、非熟練勞動力等)。推進要素是指必須通過長期投資和培育才能創造出的要素(如高質量人力資本等)。對於國家競爭優勢的形成而言,後者更為重要。這是因為隨着科學技術的發展,對基本要素的需求減少,靠基本要素獲得的競爭優勢難以持久。而只有推進要素才是稀缺的,這不僅因為它需要較複雜的私人和社會投資,而且要創造推進要素,創造機構本身就需要高級的人力資源和技術資源,因此,推進要素才是競爭優勢的長遠來源。在特定條件下,一國某些基本要素上的劣勢反而可能刺激創新,使企業在可見的瓶頸、明顯的威脅面前為提高自己的競爭地位而奮發努力,最終使國家在推進要素上更具競爭力,從而創造出動態競爭優勢。但這種劣勢向優勢的轉化是有條件的:第一,要素劣勢刺激創新要有一定界限,如果企業處處處於劣勢,則會使企業在過大競爭壓力下被淘汰;其二,企業必須從環境中接受到正確的信息,從而知道挑戰的嚴重性;其三,企業要面對一個相對有利的市場需求、國家政策及相關產業條件。
要素根據其作用和專門性又可分為一般要素和專門要素。一般要素是指適用範圍廣泛的要素,如一般的港口、受過普通高等教育的僱員等;專門要素則是指專門領域的專業人才、特殊的基礎設施、特定領域的專門知識等等專業性很強的要素,比如專門供集裝箱裝卸的港口、研究所畢業的專業人才等等。越是高級的要素越可能是專門要素。專門要素比一般要素更能為一國創造持久的競爭優勢,因為一般要素提供的僅是基本類型的競爭優勢,它們的供給在許多國家都能得到,容易被取代或失去作用。而專門要素的獲得不僅需要更專一、更具風險性的投資,而且通常需要以豐富的一般要素為基礎,在更復雜或更具專業性的生產中不可或缺,特別是在高新技術產業領域。
(2)、國內需求與國家競爭優勢。在傳統的國際貿易理論中,國內需求對國家競爭優勢沒有影響,因為他們都假設各國消費者偏好是一致的。但波特認為,國內需求直接影響一國的國家競爭優勢。波特認為,國內需求的重要性是國外需求所取代不了的。來自國內需求的信息常常在公司決策中佔支配地位,一件產品的設計幾乎總是首先反映國內需求的。
(3)、相關產業、支撐產業與國家競爭優勢。所謂相關產業,是指共用某些技術、共享同樣的營銷渠道和服務而聯繫在一起的產業或具有互補性的產業,如計算機設備和計算機軟件,汽車和輪胎等等;所謂支撐產業,是指某一產業的上游產業,它主要向其下游產業提供原材料、中間產品。
相關產業對某一產業的促進作用表現在,它可以促進有關產業的創新,這是因為具備國際競爭力的相關產業一旦進入某一產業,往往使後者位於較高的發展起點,促進其創新和升級;另外,由於營銷渠道和服務的共享,相關產業的國際成功還可帶動有關產業的國際成功,使有關產業在生產初期便能迅速打開國際市場。高效率的支撐產業對下游產業的促進作用在於它能夠有效地降低後者的生產成本,並不斷與下游產業合作,促進其創新。
因此,波特認為,一國若有一系列國際競爭力較強的關聯產業,則容易產生有國際競爭力的新產業,有競爭力的相關產業往往在一國相生相伴。一國要使其某一產業具有國際競爭優勢,必須注意相關和支撐產業的發展,通過產業分佈的集中、信息的交流,取得地方經濟和集團經濟效果,建立起強大的產業簇羣。
(4)、公司結構、戰略和競爭與國家競爭優勢。波特認為,現實經濟生活中,公司皆有各自的規模、組織形式、產權結構和競爭目標,它們構成企業的管理機制。公司要在競爭中贏得優勢,必須根據內部條件和外部環境作出合適的選擇。比如一些消費資料生產部門,為適應客户千變萬化的需求,必須選擇靈活的體制;而一些大型生產資料生產部門,則必須保持組織管理上的嚴格有序。
對於公司間開展的國內競爭,波特強調,強大的本國競爭對手是企業競爭優勢得以產生並長久保持的最強有力的刺激。激烈的國內競爭下,國內公司間產品、市場的細分可以阻礙外國競爭者的滲透;正常競爭狀態下的模仿效應和人員交流效應可提高整個產業的創新速度,促進產業升級;國內的激烈競爭還迫使企業儘早向外擴張,力求達到國際水準,佔領國際市場。鑑於此,波特反對“國內競爭是一種浪費”的傳統觀念,認為國內企業之間的競爭在短期內可能損失一些資源,但長遠看則利大於弊。國內競爭對手的存在,會直接削弱國內企業相對於外國企業所可能享有的一些優勢,從而迫使它們苦練內功,努力提高競爭能力。
(5)、作為輔助因素的機遇、政府作用與國家競爭優勢。機遇是指重要的新發明、重大技術變化、投資成本的劇變、外匯匯率的重要變化、突然出現的世界或地區性需求、戰爭等偶然性事件。機遇的作用在於它可能打斷事物發展的正常進程,使原來處於領先地位的公司喪失競爭優勢,落後國家的公司則可藉此獲得競爭優勢,並後來居上。但一國能否抓住並有效利用機遇則取決於四組基本要素,因而它屬於輔助因素。
政府的作用表現在,它可以通過對四種因素施加影響,從而影響國家競爭優勢。如政府可以通過教育政策影響勞動力要素;通過產業組織政策為產業、公司競爭力的提高創造良好的環境;通過對消費者權益的保護培育國內需求,等等。因此,政府作用對於國家競爭優勢必不可少。但由於政府作用通過影響四種因素影響而表現出來。因此,它也屬於輔助因素。
2、國家競爭優勢理論與比較優勢理論的關係及其意義
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在當代國際貿易分工中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這是因為,20世紀80年代以來,世界經濟的一個重要現象是經濟的一體化和全球化。在這一浪潮中,國際生產要素的流動日益頻繁,每個國家都逐漸被納入到以國際分工為基礎的全球網絡中,這使得國際競爭日益激烈和直接。在這種競爭中,任何一個國家不再可能一味依靠基於要素稟賦條件的比較優勢,通過保護來贏得有利的國際貿易分工地位,而只能通過競爭優勢的創造,才能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增進本國人民的福利。因此,國家競爭優勢已成為不同經濟發展水平的國家共同關注的問題。國家競爭優勢理論關於國家競爭優勢來源的論述、關於取得和保持國家競爭優勢途徑的探討,對於所有國家特別是落後國家具有重要的啓發性意義。一個國家要想促進生產力的發展,提高國際競爭力,必須重視科技發展和人力資本投資,重視國內需求,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大力提倡企業的創新。
如前所述,對於競爭優勢與比較優勢的關係,學術界還存在一些爭論。我們認為,二者不是對立的關係。這裏對林毅夫教授等對競爭優勢與比較優勢的關係的研究成果進行評介,以推動對這一問題的探討。
林毅夫、李永軍(2003)分析了作為一種貿易理論的競爭優勢理論與比較優勢理論之間的關係,指出:競爭優勢理論所要解釋的是企業或行業國際競爭力的來源,因此,直接構成一種國際貿易理論。這樣,就可以將比較優勢與競爭優勢兩種理論的對比放在整個國際貿易理論的總體框架之下。
他們認為,按照波特的闡述,競爭優勢理論雖然也討論“低成本競爭優勢”,但是,該理論的重心在於解釋企業、行業和國家如何形成“產品差異型競爭優勢”。進一步講,競爭優勢理論認為,產品差異型競爭優勢主要來源於企業持續的“創新”活動。從這個角度看,作為一種貿易理論,競爭優勢主要用來解釋要素稟賦結構相似條件下的國際貿易和行業內貿易現象,因而屬於“新貿易理論”的範疇。理論分析和實證分析都證明,由於國際貿易產生的多因性,在比較優勢理論(或傳統貿易理論)與新貿易理論之間並不存在一種對立的或者相互替代的關係,而是更接近於相互補充的關係。比較優勢理論通常用來解釋兩個要素稟賦結構差別很大的國家之間的貿易,新貿易理論則被用來解釋要素稟賦結構相似國家之間的貿易以及產業內貿易現象。因此,不能因為比較優勢理論難以用來解釋要素稟賦結構相似國家之間的貿易和產業內貿易現象就簡單地拒絕該理論,並將其與競爭優勢對立起來。
在此基礎上,林毅夫教授等還進一步指出,充分發揮比較優勢是波特“鑽石機制”中的四個主要因素存在和發揮作用的必要條件,是國家創造和維持產業競爭優勢的基礎。其原因主要包括如下幾個方面。
第一,生產要素方面,比較優勢和競爭優勢理論都強調生產要素在企業和產業創造競爭力過程中所發揮的作用。比較優勢理論強調一個企業在其產品、技術和產業選擇中,必須充分利用相對豐富的生產要素,以降低成本,提高競爭力。而競爭優勢理論則更加強調所謂“高級”生產要素(比如高級的人力資本、大學和研究機構等方面)的重要性。波特指出,“高級生產要素是創造出來的生產要素”,其創造的途徑則是政府、企業和個人在創造高級生產要素方面進行持續的投資。但是,創造高級生產要素必然需要大量的投資。投資的來源只能是企業和整個經濟通過過去的生產活動所創造的經濟剩餘。只有按照經濟的比較優勢來組織生產活動,企業和整個經濟才能最大限度地創造經濟剩餘。因此,遵循比較優勢,充分利用現有要素稟賦所決定的比較優勢來選擇產業、技術、生產活動,是企業和國傢俱有競爭力的前提,而且,也是不斷積累更為“高級”的生產要素的必要條件。
第二,同業競爭方面,波特認為,激烈的同業競爭能夠給企業提供足夠的壓力來增加對高級生產要素的投資和研究開發活動的投資,從而有利於推進企業的創新活動。但林毅夫等認為,對一個特定的行業來説,只有該行業符合經濟的比較優勢時,同業間的良性市場競爭才可能實現。一旦政府決定推動該行業違背經濟的比較優勢進行“趕超”,良性的市場競爭就不可能實現。這是因為:(1)趕超企業很難在短期內取得技術方面的優勢;(2)這些企業又不能利用經濟的比較優勢來形成成本方面的優勢。在兩種優勢都不存在的條件下,在競爭的市場中,該行業中的企業不具有自我生存能力,只能依靠政府保護。如此,該行業不可能出現波特意義上的激烈競爭,只會產生行業壟斷。行業中的企業熱衷於藉助尋租活動來保護壟斷,而不是積極創新。所以,一國只有按照比較優勢來發展經濟,同業之間才會有最大的市場競爭壓力。
第三,需求條件方面,林毅夫等認為,需求條件包括多種內容,一些內容更多地屬於外生性條件,不必進行深入的討論。但即便如此,其中的一些內容如消費者的“內行而挑剔”也不是純粹的外生變量。發展中國家的經驗表明,如果一個行業屬於“趕超”性行業,那麼,客户就很難挑剔該行業的產品。因為趕超通常意味着政府保護,政府政策總會或多或少地偏向於保護生產廠商而不是客户,這就使客户“挑剔”企業產品的成本提高。另一方面,趕超又總是與壟斷糾纏在一起。在壟斷的條件下,客户進行選擇的餘地會明顯地縮小。兩種因素綜合在一起就難以出現內行而挑剔的客户了。只有充分發揮比較優勢,讓市場充分競爭,“內行而挑剔”的消費者才能產生。
第四,關於相關與支撐產業,競爭優勢理論非常強調相關與支撐產業(或產業集羣)對於企業和產業創造競爭優勢的重要性。林毅夫認為,產業集羣的出現以及產業集羣內企業之間相互聯繫的性質都與國家的經濟發展戰略有關。在違背比較優勢的經濟發展戰略下,一個具有良好發展前景的產業集羣很難出現。首先,如果一個產業不符合比較優勢,完全的民間投資就難以持續贏利,進而就不會出現足夠的民間投資來進入該產業。這樣,如果政府選擇某個違背自己比較優勢的產業或者在某個產業選擇違背比較優勢的生產技術,它就需要利用財政資金直接在該行業建立國有企業或者通過向民間資本提供足夠的補貼以吸引民間資本進入該行業。由於國家能夠建立的或是能夠得到國家補貼的企業總是有限,這樣,趕超企業就不可能有足夠的相關和支持性企業來支持。另一方面,政府的直接進入或者扶持又必然涉及相關企業的計劃協調問題。在信息不對稱的條件下,計劃協調的成本可能會相當高。其結果是,政府寧肯將主要的生產過程都包括在同一個或者為數很少的幾個企業之內。這也正是中國傳統計劃經濟時期趕超企業經常“大而全”或“小而全”的直接原因。在這種情況下,相關與支撐產業或者一個產業集羣是很難出現的。相反,在那些符合比較優勢的產業,獲利的可能性高,投資的企業會很多,分工也就可以比較細,新的相關或者支持性企業將不斷出現。產業集羣的出現就是非常自然的事情。目前,我國江蘇、浙江、廣東等地所出現的產業集羣都屬於一些勞動密集型產業集羣,其原因也正於此。
鑑於以上分析,林毅夫教授指出,只有充分發揮比較優勢,企業和產業的競爭優勢才可能形成。或者説,比較優勢是競爭優勢的基礎與必要性條件。波特特別強調高級人力資本和研發的重要性,這是和其研究的對象主要是美國等10個發達國家有關。發達國家擁有相對豐富的物資資本,在國際產業分工中,其具有比較優勢的是處於新技術前沿的資本密集型產業,或各個產業中的新產品研發區段。在這些產業和產業區段中的生產和研發活動,需要高人力資本的人才,才能較好地克服新技術開發和新產品市場的不確定性。所以,具有高物資資本水平國家的企業,必須僱傭具有高人力資本的人才,強調研發和新產品開發的重要性,正是這些企業利用本國的比較優勢,在國際市場上取得競爭優勢必然要求和表現。
雖然理論和實踐表明,波特的國家競爭優勢理論在某種程度上能夠對當代的國際貿易現象作出解釋,但由於其缺乏精確的計量分析,使用的一些經濟學語言也不夠規範,因此,對該理論能否作為一般的國際貿易理論,西方經濟學界存在廣泛爭議。例如,格瑞威(Greenaway,1993)對波特將其分析框架稱為理論感到“憤怒”,因為其模型既沒有用標準的經濟學語言表述,亦無規範的數學推導;著名國際經濟學家鄧寧(Dunning,1993)認為波特的理論不是什麼新東西,只是比較優勢各種觀點的舊調重彈,很難説該模型是波特的原創作品;瑞格曼(Rugman,1991)認為,波特強調國內市場和國內企業,這隻適用美國、日本、歐洲等大國,不適用加拿大一類的外向型經濟,等等。
五、外部性問題的新探索:張五常租值消散理論
(未完待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