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駐華大使館的微博,還是某國的“網絡飛地”?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0118-2018-05-28 17:11
眾所周知,很多國家的大使館會在中國開設微博,作為溝通和交流的窗口。許多我國公民也會有到其他國家旅行、進行商業活動乃至移民的需求。這時,他們就有通過目的國大使館的微博瞭解相關政策動態的需求。
不過,最近我翻了翻某國大使館的微博,感覺氣氛比周杰倫的《迷迭香》還要有一點微妙啊。
先看這條:

PM2.5首次進入大眾視野,便始於他國大使館對於這一數據的檢測,結果又由潘石屹轉發,在彼時剛剛興起的微博上,引起了巨大的網絡波瀾。柴靜的《穹頂之下》,將當年的討論推向一個新的熱度。直到今年,在一系列治理措施下,北京的空氣質量有了極大的好轉。
不過這裏有一個很有意思的事情。檢測本國空氣,本來是中國的氣象站該做的事情,但不知道為什麼,一個本來應當負責兩國外交事務的大使館,也在其他國家義憤填膺地幫起了這個忙。不僅十年如一日地幫助別國監測空氣質量狀況,看樣子好像還制定了一些計劃,並且樂於在公開活動中為更多人提供“關於大使館空氣監測計劃的信息”。
關於此事,我國時任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已經有了一個比較明確的回答:
中新社記者:吳部長,您對外國駐華使領館開展我國內PM2.5監測並且發佈數據有什麼樣的看法?謝謝。
吳曉青:我們也注意到個別國家駐華使領館監測空氣質量併發布信息的情況。在今年3月2日,環境空氣質量標準新聞發佈會上我就講過,這樣做在技術上既不符合國際通行的要求,也不符合中國的要求,既不嚴謹,也不規範。
……
另外,根據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和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外交人員有義務尊重接受國法律法規,不能干涉接受國內政。
環保部回應外國使館監測PM2.5:不能干涉內政(點擊可看原新聞)
還有一條比較自己打臉的:

先説LGBT這事,國外的性別平權之路實際上並不平坦。2015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做出了全境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歷史性判決,一時間彩虹旗四處飛揚,蔚為壯觀。
然而,這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在美國最高法院是以5:4的最小票差通過的,而且反對意見極為激烈。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甚至撰寫了29頁的反對意見書表達自己的看法。也就是説,即便是作出這一決定的美國法官,也有近半數人反對這一決策。
而且,這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判決,沒有相關法條可以支撐,且即便在美國的憲法裏也找不到基礎。並且,這一判決是美國最高法院即司法機構作出的,但是並沒有通過立法機構確定為成文法,上升到國家意志的高度。
然而,在大洋彼岸的別國,不知怎麼就已經從合法性問題,突然上升到**“我是LGBT我驕傲”的程度了,在下不才,這二者之間還是應該有本質性區別**的吧?
還有一個更搞笑的問題:在這裏,該國大使館特意提到摩門教,但就在2017年,CNN就曾報道,一名13歲摩門教女孩在宗教儀式上出櫃時,突然被教會負責人關掉了麥克風。摩門教內部對於此事的想法並不一致,反對LGBT者大有人在。並且,還有很多摩門教徒在踐行一夫多妻制,如今卻被拉來成了LGBT進步人士。這個不知道某國國內的女權、平權人士又會作何感想呢?
拉着這麼個“李鬼”來給自家活動背書……百度的醫院雖然不能用,但也不妨礙中國人查查常識吧。
下面一條微博也很有意思:

另外的議程植入,我都懶得講了:特朗普反悔“特金會”後,大使館發出了信件全文,將特朗普稱作“特朗普總統”,對朝鮮領導人金正恩則直呼其名。
即便是中國國內的官方新聞,也會將蔡英文稱為“台灣地區領導人”。大使館的微博,怎麼説也是個正式的外交場合,對金正恩的稱呼卻不帶頭銜,這怎麼看都很奇怪。不要説大使館着急發微博,同樣是國家領導人,另一條微博中對文在寅的稱呼可是非常到位的:

然後呢,翻來翻去,除了宗教問題、性別問題、貿易摩擦中的大嗓門、亞裔移民在該國的幸福生活,以及空氣污染的監測,大使館的微博裏面,好像都沒有什麼關於管理本國國民和兩國事務的內容呢:

對比一下,同樣是駐華大使館,俄羅斯的微博可就正常多了:

以大使館的賬號通知一下,兩國之間重要的文化藝術交流活動。中國與其他國家之間,這種活動估計也沒少搞吧,但是在人家的微博上,完全體現不出來呢!


隨手一截就是一個與中國交流的事務,感覺這才是大使館真正應該負責的事情吧……
如果説微博的畫風還只是讓人覺得怪怪的,評論區的內容可就更加豐富多彩了:
讓潔潔良變成“節節涼”(雖然還沒涼透)的言論,在這裏可以很熱:




還有求救的同志,也是非常楚楚可憐了:

還有很多對“燈塔”心生嚮往之情的:


這些言論的遍地開花,簡直讓人產生幻覺,還以為微博上的評論區也有了“治外法權”,成了人家的一塊“飛地”呢。
當然,還是有很多人看不慣這些人的,評論底下也有明白人説了明白話:

目前,這個大使館的微博粉絲,已經突破1500000了。
一百五十萬,什麼概念,同志們,四捨五入就是一個億啊!
這條微博下充滿了歡樂的氣息,大量友軍攜帶狗頭彈冠相慶:

我們中國人沒別的,就是講究實惠,木有綠卡,那就別説那些有的沒的了~~
不過要發綠卡,還是先問問貴國南邊的希娜之牆答不答應吧^_^

來人啊!!非法移民爬牆啦!!!!!!!
最後,想附上一條該國大使館首頁“社交媒體使用條款”裏面的規定:

emmm,據我所知,現在很多微博博主都有審批、刪除自己微博下言論的權限。
這麼看的話,原來“粉紅蛆”這種,在這個大使館眼裏,不算“對個人或團體的惡意發言”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