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麥立法禁止公共場合穿遮蓋全臉的面紗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5-31 21:38
法新社31日消息,丹麥議會週四以75票對30票決議通過一項法律,禁止女性在公共場所穿戴遮蓋全臉的面紗。新法令從8月1號開始執行,屆時,在公共場合穿布卡(Burqa)或尼卡布(Niqab)的女性將會被罰款最多1000克朗(約人民幣786元);重複違反規定的,罰款金額或至1萬克朗。
據悉,尼卡布包含一般常見的頭巾,加上完全遮住臉部的面紗,只留下眼睛露在外面;而布卡則是“覆蓋率”最高的罩袍,從頭頂套上後全身都被包裹,眼睛部分也僅留一條“紗窗”,以供走路時勉強能看到外面。

路透社報道稱,萬聖節面具與體育賽事出場的吉祥物服裝,不在禁令範圍內。目前預估將有不到200名女性受到此法影響。
據星洲網早前報道,新法令由反移民右派政黨、執政黨之一的丹麥人民黨於今年2月提出,並迅速獲得了另外兩個執政黨成員(即社會民主黨和自由黨)的支持。
自由黨發言人埃勒曼表示:“這項禁令並非針對所有宗教服飾,而是針對遮蓋臉部這件事。”
丹麥司法部部長鮑爾森説:“在公共場合與他人見面,卻把自己的臉遮蓋起來,不僅不尊重整個社羣,也與丹麥社會的價值理念不合。藉由這項禁令,我們好比在紗罩上劃下一條界線,強調丹麥人面對面交流所建立起的信任與互相尊重。”
近年來,非洲、中東戰亂不斷,導致大量移民湧入歐洲,造成安全方面的疑慮,使歐洲各國陷入移民“社會融合”與“宗教自由”的兩難境地。

2011年,法國成為歐洲國家中第一個在公共場所全面禁止尼卡布的國家。同年,比利時也跟進。
這樣的做法引發爭議,儘管贊成禁令的世俗主義者認為,蒙面服飾不僅使穆斯林難以融入歐洲社會,也是女性遭到父權壓迫的象徵;但部分人權團體則認為,這樣的禁令形同歧視穆斯林,也侵害他們的信仰自由與人身自由。
目前,除了法國、比利時之外,荷蘭、保加利亞、奧地利與位於德國東南方的巴伐利亞省,都已明文禁止穆斯林在公眾場所蒙面。挪威政府2017年6月也提案,禁止學生從幼兒園到大學的各級學校中,穿戴穆斯林全罩式面紗。
歐洲的罩袍禁令
(資料截止於2014年9月)
由於身着吉里巴甫的婦女無法參加正常的工作以及其它文化、體育活動,並且被認為是壓抑女權,圍困未成年人身心的重要控制手段之一,歐洲多國已發佈了罩袍禁令。
法國:法國是第一個禁止在公共場合佩戴全臉面紗的歐洲國家,法國有大約500萬穆斯林,人數居西歐之冠,不過據估計佩戴全臉面紗的女性只有大約2000人。
禁令於2011年4月11日生效,無論是法國人還是外國人,如果在家以外的地方佩戴全臉面紗將被處以150歐元的罰款,而強迫婦女遮住臉部則會被處以30000歐元的罰款。
法國一名婦女就曾因戴面紗而入獄。32歲的辛德·阿赫瑪斯因為在法國愛麗捨宮外佩戴面紗而遭逮捕。由於阿赫瑪斯拒絕摘掉面紗,2011年她被判處兩年監禁。一名24歲的法國公民提起訴訟,認為這個禁令侵害了她的宗教和言論自由,2014年7月2日,歐洲人權法院裁定支持禁令。法院認為,法國政府禁止婦女在公共場所穿戴全臉面紗的決定,旨在鼓勵不同宗教信仰和背景的公民“生活在一起”。

比利時:2011年7月,比利時的全臉面紗禁令生效。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園、街道等地用衣物遮掩自己的身份。2012年12月,比利時憲法法院裁定禁令沒有侵害人權,駁回了廢除禁令的申請。
英國:英國沒有伊斯蘭着裝禁令,但學校可以自主決定着裝原則。2013年9月,時任內政大臣傑里米·布朗呼籲對包括學校在內的公共場合佩戴伊斯蘭面紗的問題進行“全國性的討論”。
**土耳其:**土耳其禁止在公共空間和政府大樓內佩戴頭巾,但對該國佔大多數的穆斯林人口來説,這個問題是有爭議的,三分之二的土耳其女性——包括總理、總統的女兒、妻子——都佩戴頭巾。2008年土耳其修訂憲法放鬆大學的嚴格禁令,允許佩戴系在下巴上的頭巾,但仍然禁止蓋住脖子或全包圍的面紗。
**丹麥:**2008年,丹麥政府宣佈禁止法官在法庭上佩戴頭巾或類似象徵宗教、政治的東西,包括耶穌受難像、猶太人的頭蓋帽和頭巾。
**德國:**德國沒有全國性的限制穿戴面紗的禁令,不過各州可以修整自己的法律。在德國的16個州中,至少一半禁止了教師佩戴頭巾,而在黑森州,禁令涉及所有公職人員。
綜合:法新社、星洲網、路透社、微信公眾號“最後一公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