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樹大招風》道具師因“管有偽鈔”獲罪,香港電影人:黑暗一天_風聞
徐书婷-。2018-06-01 08:09
31日,香港東區法院作出裁決,道具鈔票領班張偉權及道具公司老闆羅潤霖“保管和藏有偽鈔”罪名成立,被判入獄四個月緩刑兩年。涉案的這批道具曾用於《樹大招風》和《迷城》的拍攝。


據港媒報道,道具公司老闆羅潤霖被控2016年11月2日在香港管有9996張明知或相信看來是港元1000元紙幣的流通偽幣制品。道具領班張偉權則被控2016年11月3日管有22.3萬張偽鈔,包括港元、人民幣、英鎊、美元及歐元。
香港東網1月報道稱,兩人“借用近萬張千元港幣道具鈔票,以拍攝微電影時被警方查獲,警方之後在道具公司亦檢獲達21箱共22萬多張不同國家貨幣的道具鈔,這些鈔票曾用於電影《迷城》及《樹大招風》的拍攝”。

道具公司老闆羅潤霖在法庭辯稱是借取“一千萬”道具銀紙整蠱朋友,騙他合買的六合彩中了獎,等朋友發現是假錢後拍攝他失望的反應。
《樹大招風》出品方,銀河映視(香港)有限公司行政及製作總監朱淑儀出庭作證時説,業內從未説過製造道具鈔票要向金管局申請即得到批准,業內對於金管局對偽制鈔票的存儲要求的認知更是‘零’,即使政府協助電影業的電影服務統籌科,也從未提及過製作道具鈔票有特定的法例要求,入行27年,直至本案才知道原來製作及保管道具鈔票需要申請,對於有從業人員被控感到非常驚訝。
多位香港演藝界人士也出庭作證,直言業內對此感到“震驚”。比如參演多部周星馳電影的田啓文,以香港電影製作行政人員協會會員的身份稱,從1979年入行到張被捕期間,從不知道政府部門要求他或同行在使用道具鈔票時向金管局申請,而協會人員對案件感到震驚,更重申所有關乎法例的事宜均由製片部門負責,而非道具部門的責任。
曾任17年香港電影工作者總會會長的吳思遠,甚至指起訴不知情人士並非為了填補法律漏洞或解決問題,而是在浪費納税人的金錢和公帑(公共財產)。“銀幕上出現過好多次道具鈔,我拍廉政風暴(1975)都有用道具鈔。”
而控方引述金管局職員的口供稱,任何人要複製流通紙幣都需要向金管局申請,並遵循特定規範,比如大小不能與真鈔一致,正背面要印上“道具銀紙”等字樣,顯眼位置要印上承印公司的名字和地址,拍攝完畢後要交給警方銷燬等。而此次涉案的道具沒有經過金管局批准,道具字樣也不明顯,僅有數毫米大小,也沒有承印公司的名字。

被告律師指出,涉案道具沒有防偽特徵,沒有水印,正反面都有道具字樣,不可能冒充真鈔。
而裁判官稱,涉案道具程度甚高,無論鈔票的字樣、樣貌、書字都和真鈔位置一樣,雖然沒有保險線及是柯式印製的平滑面,但一般市民需要仔細分辨才知道是偽鈔。而且被告的公司並非存儲一箱,而是20多箱。
控方申請銷燬所有道具銀紙獲批准。
判決裁定後,31日晚,“香港電影美術學會”官方facebook深夜回應,稱判決的這一天“是香港電影界黑暗的一天”。

香港電影美術學會在聲明中説:“港產片是香港重要的創意工業之一,但有關拍攝的法律條例明顯地過時,特別欠缺清晰明確的引導,有關的法例往往含糊不清,處處灰色地帶,令從業員極為容易誤入法律陷阱。這些法律條例根本沒有與時並進和配合香港電影工業知識及運作,更遑論協助發展。政府不但沒有盡力書接上樹的真正問題所在,最後更把問題及責任推回電影業界及從業人員身上,令業界非常擔憂及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