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愛國應該是普世價值的內容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6-02 10:20
茅於軾寫了一篇文章《”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需要自洽》,對於這個標題,我不反對。因為,作為一個價值觀體系,它的內部邏輯關係確實應該自洽。
中國政府推出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內容中間,確實可能存在一些邏輯上相互有矛盾的現象,需要官方理論工作者作出進一步的解釋。但是,茅於軾以為西方人的”普世價值“就不存在需要自洽的問題,就大錯特錯了。
首先,西方價值觀建立在基督教文化基礎上。
西方人在重要社交場合都要表現出對於主的虔誠;美國總統就職宣誓必須手按聖經。以至於中國的孫海英會説出”民主:民無論何時都要與主聯合起來“這樣類似於相聲語言的話來。我想問問茅於軾先生,有了主這個主宰宇宙的東西,平等,還可能有實質性的存在嗎?
茅於軾説,【普世價值中最核心的基礎是“平等”。在“平等”的基礎上發展出自由、人權、法治等等】。
平等,確實是一個不應該受到質疑的價值觀。不過:
第一、上面我分析過了,在基督教文化基礎上形成的西方價值觀裏面,不可能有實質意義上的平等概念;
第二,當代西方價值觀體系裏的平等概念,只包括了形式上的政治權利,卻沒有經濟上的實質平等內容。
富豪可以住豪宅;窮人可以嗎?窮人想住豪宅而不可得,是平等嗎?
即使是政治權利,擁有資源的人可以成為候選人,乃至於被選舉成為總統;沒有資源的人,除了投票以外,還能幹什麼?在有的國家比如澳大利亞,連不投票的權力夜沒有。這是什麼平等?
從這個分析可以看出,當代西方價值觀體系裏面的平等,不但在邏輯上不自洽,在實際上也完全是假的。那麼,在這個【“平等”的基礎上發展出自由、人權、法治等等】的邏輯自洽性也就自然的不存在了。
按照茅於軾批評”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時使用的對於”愛國“與”誠信“的邏輯質疑方法,我也可以對西方價值觀體系中自由與法治的關係進行質疑:
自由就應該是沒有拘束;法治則是要求人們接受規則的拘束。那麼,當我要擺脱拘束,卻受到法律的限制的時候,是應該要自由呢,還是應該要法治?
從邏輯上進行概念分析,法治與自由之間的矛盾才是沒辦法調和的;而誠信與愛國之間,則可以通過理性的解釋,在邏輯上得到融合。比如説,誠信指的是不違背良心基礎上的誠實,而愛國則是良心的要求。那麼,誠信與愛國之間,就是不矛盾的了。
可是,自由與法治之間,就是一個對立統一的關係,在很多情況下,它們之間就是對立的。比如美國建國後一百年時間裏實行的奴隸制度,就是自由與法治之間嚴重對立的典型現象。如果不是美國內戰,美國社會的法治還會維持奴隸制度不知道多長時間。
即使內戰導致了奴隸制的廢除,美國社會的法治依然維持了種族歧視制度一百多年。茅於軾先生是高齡著名學者,應該不會不知道這些歷史現象。
如果從人類的倫理要求來説,法治不過是人類在追求倫理道路上必須遵循的客觀規律的要求,也就是説,法治本身不是倫理要求。自由才是。因此,用茅於軾的邏輯分析方法,真正有矛盾的不是愛國與誠信;而是法治與自由。
茅於軾説,【只要有了不平等,社會總也穩定不下來,總會有人造反要求平等。所以一個平等的社會才有可能是一個穩定的社會】。這話説得不錯。只是不知道他説這話的時候,想到了實行了西方人的”普世價值“以後的眾多發展中國家的情況沒有?
比如馬裏,曾被西方人讚揚是”非洲民主的燈塔“,比如利比亞、烏克蘭等等目前處於戰亂之中的國家,與他説的【有了不平等,社會總也穩定不下來,總會有人造反要求平等。所以一個平等的社會才有可能是一個穩定的社會】之間的關係如何?
我並不認為今天的中國很平等了。但是按照茅於軾的邏輯,今天的中國社會應該是比利比亞、伊拉克、烏克蘭等等實行了西方人主張的”普世價值“之後的國家,社會穩定得多,應該也平等得多。也就是説,西方價值觀並不一定給社會帶來真正的平等,所以也就不見得不會【有人造反要求平等】。
茅於軾先生在他的《”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需要自洽》中説,【愛國也不可能成為普遍的價值目標。中國人的愛國可能和日本人的愛國發生衝突。所以愛國不可能成為普世價值。倒是孫中山的“博愛”是可以成為普世價值的。一個國家的百姓不但愛自己的國家,愛自己的人民;也要愛別的國家,愛別國的人民。不過博愛比普世價值觀要求更高了。一個還沒有實現平等、自由等目標的地方談不上講博愛。】
茅於軾先生不主張愛中國,在他的很多言論中都表現出來過。這一段話更明確地在暗示,日本等實行了西方政治模式的國家的人們不妨愛國,中國是萬萬不能夠愛的。因為在他眼裏,【一個還沒有實現平等、自由等目標的地方談不上講博愛】,這裏很明顯説的是中國,也就是説中國是不應該被愛的。
從他的這段話可以證明,連博愛是什麼,他也沒有弄明白。
首先,”博愛“不是孫中山發明的概念,在西方國家歷史上早已有之,所以,茅於軾先生這裏的【倒是孫中山的“博愛”是可以成為普世價值的】這句話,邏輯上有掠西方人之美之嫌。
如果説因為中國人的孫中山説過“博愛”,就可以説是【孫中山的”博愛“】,那麼中國人自然也有人説過”平等“、”自由“等等概念,那麼也就不用説西方人的價值觀是普世價值了,因為這些都可以是中國人比如我的”平等“、”自由“了。那麼西方人的價值觀還有學習的必要嗎?
當然,這裏可能不過是茅於軾先生一時不留心犯下的錯誤,其實他應該知道【孫中山的”博愛“】在西方人的意識形態體系中早已有之,否則,他也不會説【是可以成為普世價值的】。不過他以為西方人沒有明確把“博愛”當作普世價值的內容而已。
他在這裏的表現證明,他不知道,人類的普世價值的各項內容從根本上説,都起始於自由與博愛。人權、平等、民主等等都不過是從自由與博愛衍生出來的要求。
不過西方人因為受到“性惡論”對於價值觀思維的邏輯限制,漸漸地把博愛概念淡化了,過分強調了自由。但是從平等、法治、民主等等概念上進行邏輯分析,他們是不會不承認博愛的普世價值屬性的。要知道,法國十八世紀大革命時期,就是以博愛為理論旗幟的。
從定義上説, 博愛説的是人們應該愛一切人,這與一個國家的具體環境如何沒有關係。茅於軾先生顯然在這裏犯了邏輯錯誤,才會説出【一個還沒有實現平等、自由等目標的地方談不上講博愛】的話來。
按照他的這個邏輯,他現在至少在中國是不會博愛的了。而不博愛的人,當然是與普世價值要求相違背的。一個自己的言行要與普世價值要求相違背的人講普世價值,是不是在説謊?茅於軾先生應該好好想想這個問題。
下面説説愛國是不是普世價值的問題。
愛誰,就是希望誰好,並願意為了讓他好而付出努力。
愛國,當然也是希望國家好,並願意為了國家好而付出努力。什麼是好?當然有客觀標準。就像愛孩子,是希望孩子好,不會説孩子犯了錯誤甚至犯了罪,還要縱容他。因為那就不是愛,而是害。所以,愛國,不等於縱容國家做壞事。
一方面,國家是國家所在地域人們的生存環境,愛國就是愛自己的生存環境。
人們不能因為自己的家庭環境不好,就不愛自己的家,所以,國家條件不好不能成為不愛國的理由;
另一方面,國家是統治者的工具,愛國不等於縱容統治者做壞事。這個邏輯,茅於軾先生大約確實不懂。所以當他認為中國不好的時候,就以為不應該愛中國。
如果明白了愛國不等於縱容統治者做壞事,就可以明白,在邏輯上,在理論上,即使自己的國家很壞,人們也應該愛國的。只是方式應該與那些很好的國家的人們不一樣而已。就像你給孩子好吃的,是在愛孩子,對犯了錯的孩子進行必要的教育乃至於懲罰,也是愛孩子一樣。
在這裏,不是説應該把統治者當孩子——事實上統治者也不是孩子——對待,而是説國家即使真的不好,邏輯上也不成為不愛國的理由。
所以,茅於軾先生【一個還沒有實現平等、自由等目標的地方談不上講博愛】的話,即使在中國社會確實不好的環境下,也是錯誤的。
既然即使在一個不好的國家裏也應該愛國,那麼,愛國作為普世價值的內容,當然不應該存在問題。於是可以確定,茅於軾先生説【愛國不可能成為普世價值】,在邏輯上是錯誤的。
而且,因為自己覺得國家不好,就反對愛國,這實際上是階級鬥爭思維的結果。因為你覺得這個國家不好,還有其他人覺得這個國家好。如果因此就認為這個國家不應該被愛,就是不願意與價值觀不同的人擁有同一個國家。這不是階級鬥爭思想是什麼?
進一步分析,今天的中國很不好嗎?茅於軾先生自己也曾多次説過,中國這幾十年來的進步是很快的;人民的生活改善的程度是很大的。
判斷一個國家是不是好,最基本的不就應該是人民的生活環境改善與否嗎?人民的生活環境改善了,就意味着人民的生活自由增加了,同時也意味着人民的生活水平與精英們的生活水平接近了,也就意味着人民與精英之間的不平等減少了,就意味着人民自由、平等的要求得到了實現。
人民自由平等的要求得到了實現,不就是民主應該追求的目標嗎?民主的目標得到了實現,不就是民主的實現嗎?自由、平等、民主都在增加,為什麼説這個國家不好?
茅於軾先生在承認中國人民的要求在逐漸得到滿足的同時,卻否認中國的自由民主現象。原因在於他只是從自身的利益要求出發,來衡量社會的是否自由民主。
在很多中國公知的眼裏,只要自己們的自由最大化了,人民的自由再缺乏也不影響社會的自由民主屬性;反過來,只要自己們的自由受到了限制,人民的自由增加再多,也不能説社會有自由民主。而中國與西方國家的政治模式的最大不同,就在於精英階層的自由受到的限制不一樣。
曾經有一位印度女記者,在中國待過相當長一段時間後感嘆説:相比印度,中國底層民眾能夠獲得很有尊嚴的生活,令她感到驚奇;但是作為一個社會精英,她依然更願意在印度生活。
這個感嘆充分説明了,印度雖然貧窮,雖然底層民眾缺乏自由,但是社會精英們的自由空間卻比中國社會更大——它們可以更自由地攫取社會權利,肆意操縱民眾。而中國的社會精英們在這方面確實受到相對較多的限制。
那麼,作為普通民眾,應該選擇什麼樣的國家生活呢?除了一些被西方意識形態洗腦幹淨了的人以外,答案應該是不言自明。
但是從西方意識形態教條出發,中國卻是比印度更壞的國家!儘管中國底層民眾更能夠有尊嚴的生活,也就是他們的利益與意志要求相對更能得到滿足。
所以,茅於軾他們堅決不肯承認中國社會的自由民主現象;
所以,他們認為對於中國這樣的國家就不應該愛;
所以,他們就進一步錯誤地認為,愛國不是普世價值的內容;
所以,他們講話的時候就會邏輯破綻到處可見而不以為意。
我知道,右邊的公知與憤憤們看了我這篇博客會氣得抓狂。為了緩解一下他們的神經,我這裏解釋一句:
我並沒有以為中國社會就自由民主了,只是説也有一些自由民主的現象,並且在越來越多。
相對的——我這裏又不怕右邊的公知與憤憤們抓狂了——西方政治模式下的國家,自由民主現象有的並不多,有的雖然比中國多,卻正進入減少的趨勢當中。因此,相對於別的國家的人們,中國人更應該愛自己的國家,也就是更應該愛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