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成立工作室、精選註冊地…盤點明星的N種避税方法_風聞
演讲局-顶级嘉宾阵容,为您邀请政要、诺奖得主、商界领袖2018-06-05 10:29
崔永元微博曝光、税務機關介入調查、影視公司股價暴跌……“陰陽合同”的事情還在發酵,已經從娛樂圈擴散到了資本市場。
所謂“陰陽合同”,就是指交易雙方簽訂金額不同的兩份合同,一份金額較小的“陽合同”用於備案登記納税;另一份金額較高的“陰合同”則實際約定雙方交易價格。
但在演藝圈,“陰陽合同”只是避税的手法之一。
為什麼明星都喜歡開工作室?
長期關注演藝圈,你就會發現,現在很多明星都“流行”開個人工作室,而大部分的明星個人工作室是明星的個人獨資企業或者個體户。
查詢國家頒佈的《個人所得税法》和《個人所得税法實施條例》發現,以崔永元爆料的某明星4天6000萬片酬為例,如果全部按照個人所得税中勞務報酬類別來計算,6000萬的片酬屬於極高收入,實行40%税率的加成徵收,再減去速算扣除數,算下來明星大約要繳納2399萬元的税收。
而如果明星註冊工作室就會大不相同。以個體户計算,按照適用於個體户的個人所得税超額累進税率(最高35%),明星需要繳納的税款只有大約2098萬元,僅通過這一步操作,就可以節省300萬元的税費。
據一家在A股上市的影視公司負責人介紹,一般像范冰冰、周迅、李冰冰等大牌明星都不會籤經紀公司,而是成立工作室,她們已經足夠有名了,資源足夠多了,不需要經紀公司幫他打理,經紀公司在他們身上賺不到錢。而其他的明星大多數會選擇籤經紀公司去談合作,因為與她們以個人簽約拿片酬相比,經紀公司能放大明星的商業價值,
明星單打獨鬥跟影視公司籤,比如籤200萬,但籤經紀公司,經紀公司本身就有很好的幫助,把藝人價值放大的功能,經紀公司出去給這位明星談一部劇約有500萬。那200萬和500萬,誰給你的權益更大?
除了通過註冊工作室來避税,選擇對的註冊地點,也會少繳不少税。
例如,明星將工作室註冊在霍爾果斯、浙江東陽、上海松江等影視基地,將會進一步享受當地的税收優惠。霍爾果斯就明文規定,到2020年年末,自取得第一筆生產經營收入所屬納税年度起,將五年內免徵企業所得税。

“影視行業的企業所得税從全免全返到免一半都有可能,”慈文傳媒副總裁趙斌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每傢俱體的額度不一樣,不同的地區也會根據當地的税收優惠標準去和不同規模的影視公司去談,
因為明星演藝資源的獨特性和稀缺性,一旦某個明星或者某個知名公司落地,對拉動當地的城市品牌和文創產業發展是有很大幫助,所以各個地方不約而同把這種資源的挖掘作為招商引資的重點。
據新京報今天報道,在今年4月,就有多家霍爾果斯的影視文化公司因税務存在疑點問題被要求自查。
除了設立個人工作室、在有税收優惠政策的地區註冊公司外,以股權代替報酬,是另一個常用的辦法。一名匿名券商分析師表示,還有一個高明的就是股權方式,拿上市公司股權,也不要太多工資,增厚上市公司利潤,股價高了割韭菜。
“陰合同”中的鉅額片酬逃哪去了?
“陰陽合同”被曝出後,今天A股影視行業公司股價紛紛下跌。同時,多家影視公司紛紛公開表態。
唐德影視:不存在簽署陰陽合同及偷漏税的行為;
光線傳媒:公司與影視劇演員簽署的合同均合法合規,且按照約定繳納相關税費;
幸福藍海:不存在也不會發生所謂陰陽合同等問題;
鹿港文化:公司下屬影視公司都不存在陰陽合同;
慈文傳媒:與藝人簽約都會代扣代繳税;
華策影視:本次事件更多是行業從不規範到規範化發展進程中的一個階段,對影視內容行業是長期利好。
近日,有記者遍訪了藝人經紀從業者、投資方、導演編劇、律師等業內人士後瞭解到。如今,影視行業九成以上的一線藝人都是直接報税後價格,高片酬產生的大額税金由投資方或製作公司承擔。一位從業十餘年的業內資深人士對記者表示,
現在(陰陽合同)比較少了,不過也有製作公司會強行讓比較弱勢的創作人簽訂大小合同以減免税金。
在藝人經紀行業內,“陰陽合同”依然是避而不談的話題。可是,多位律師卻告訴記者,自己經手過大量影視行業“陰陽合同”的案件。
北京資深刑事律師易勝華直言,在經手過的大量案例中都出現過影視圈的大小合同,涉及金額幾萬到幾千萬不等。
比如,雙方拍完之後發生爭議,你(演員)沒有按照我(投資方)的要求去演,或是天數沒達到,我認為你沒有提供我要的條件等等。(於是)拿出不一樣的合同,就有“陰陽合同”……這是個普遍現象,非常多,已經是慣例了,幾乎都是民事爭議,進入到司法層面的幾乎沒有。
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高級合夥人付忠文也對記者表示,自己曾遇見過影視圈的陰陽合同,“市場確實有這樣的現象存在,事實上是比較多的”。
既然有“陰陽合同”,就需要將那個“陰合同”中的巨大金額找地方分攤。那麼,到底如何走賬以躲避税務呢?
以“1000萬元+5000萬元”的“陰陽合同”為例。
律師易勝華表示,走賬方式可以有很多種。“比如債轉股,給的是費用,轉化成公司的股份;還有一種是現金直接支付;還有是通過其他名目給出去,比如在金額不是很多的時候,讓公司員工以各種方式參與到片子中去,給場務、攝影、助理開出比較高的工資,錢是打在員工的卡上,但其實這個卡在演員的手裏,把應納税額攤薄了”。
同時,這5000萬元還可以分攤到影視項目中的各個細分項目中去。
一般到了這個數額都會做一些分解,可以分攤到製作費、顧問費、諮詢費等,一些費用,比如顧問費、諮詢費彈性很大,給他100塊錢也可以,給10萬、20萬、100萬都可以的。
此外,還存在一種更為複雜避税方式——成立第三方公司。北京市隆安律師事務所上海分所高級合夥人付忠文表示,“分攤到第三方公司,其實就是第三方公司開虛假髮票,這個很嚴重,虛開增值税發票是構成刑事犯罪的。”
“陰陽合同”在行業內依然是一個灰色地帶,明星和公司之間互有默契,也有因此引發的一些民事糾紛,但是大多數糾紛並沒有公之於眾,而是私下消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