説説常識:國家是人類在一定階段的必要生存環境_風聞
吕建凤-批判批判者的批判者2018-06-06 09:02
右邊的公知與憤憤們為了攻擊國家——他們並不攻擊西方政治模式下的國家,哪怕是烏克蘭和索馬里——的不合理,常用的一句話就是“沒有人哪有國家?”以此來證明國家對於個人自由——其實主要是對於社會精英們——的限制是不應該的。
他們運用的一個自以為無可否認的依據就是,是人民養活了國家,而不是相反。
這些人依據的邏輯是,先有的人民,後有的國家;並且人民才創造財富,而國家卻只是消耗財富。所以是人民養活了國家,國家與人民的要求發生矛盾的時候,就必須以人民的要求為準。
可是我們只要稍微思考一下,就會產生疑問:如果因為先有的人民,後有的國家,就説是人民養活了國家,那麼,先有的自然界,後有的人民,於是人民就是自然界養活的了?
如果承認這個邏輯,那麼人類在與自然界的要求發生矛盾的時候,比如人遇到洪水猛獸威脅的時候,是不是就應該以自然界的要求為準?
當然這些人會説,他們的意思是人民應該是包括自然界在內的世界的主人,所以,雖然是自然界養活了人民,但這不應該成為人民必須服從自然界的理由。
可是事實是,人類如果不服從自然界的規律,是會被自然界消滅的。
人類的產生,是自然界運動的結果,人類之所以發展到了今天,是人類通過不斷探尋自然界的規律,從而能夠越來越好地適應自然界的要求的結果。
事實證明,人類不可能是自然界的主人。人類只是自然界的一部分。只能隨自然界的要求而產生與發展。
而國家,就是自然界規律作用下,要求人類在一定階段必須擁有的生存環境。也就是説,在一定的社會階段裏,人類的生存必須以國家為條件。
在這個社會階段裏,沒有國家的人民是無法生存的。尤其是作為人民的每一個個別或者部分成員來説,只能是國家養活了人,而不是人養活了國家。
憤憤們依然要説:沒有人民哪來的國家?
沒錯,沒有哪個國家是能夠沒有人民的。中國古代的孟子,就以這個道理勸説梁惠王行仁政以招徠人民。
但同時,進入近代社會以後,也不存在沒有國家的人民了。
澳洲美洲的原住民本來沒有國家——如果把國家定義為一定地域的社會體的話,應該也算是有國家的——結果被有國家的民族殺戮成了稀有物種,只好成為別人國家的人民,也就是依然被迫有了國家了。
國家是一定地域的人民與政府的結合體。國家好,這個地域上的人民才會生活好;國家不好,這個地域上的人民就沒辦法生活好。
敍利亞國家狀況不好,人民流離失所。一些人逃亡出國當難民,還得要求逃亡目的地國家接受他們才能生存。從這個事實來做簡單邏輯推理,只好説是國家養活了人民,而不是人民養活了國家。
於是這些人就只剩下“人民創造財富,供養了國家”這麼一個依據了。
可是人們應該明白的是,財富不是包括人民在內的任何人創造的。而且,沒有國家,就不存在財富。也就是説,國家是財富現象產生的必要條件。
因此不是人民養活了國家,相反的是國家讓人民得以生存並獲得財富。要説是國家養活人民,反而更符合邏輯一些。
當然,人民與國家本來就是一體,因此説到底,還是人民在國家條件下養活了自己。在理論上把人民與國家對立起來,是意識形態上忽悠與被忽悠的表現。
這些人之所以會這麼思考問題,是因為他們不懂得主觀價值原理。他們以為財富與價值是某些人的行為創造出來的——儘管他們堅決反對馬克思的勞動價值理論,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的思維方向其實與馬克思的價值理論完全相同。
而在這個問題上,他們的觀點也與馬克思完全一樣:國家是被創造價值與財富的人們供養的。所以國家只應該給人以自由,而不應該對人的自由進行任何的限制。
這些人不明白,國家是人類發展過程中的階段性必要環境。
世界上是先有的人類,才有的國家,沒錯。可是如果人類不適應國家的要求,只要求國家給人以自由,會破壞國家的存在條件。國家被破壞,人類的生存與發展環境也就會被破壞。索馬里與烏克蘭現象就會在世界範圍內重複。
世界上是先有了人,才有了社會秩序。社會秩序之所以是秩序,就是要求人們接受一定的約束。如果説“沒有人哪有秩序?”,於是只要人的自由,不要社會秩序,人類不是隻好永遠停留在野蠻世界裏了嗎?而國家,就是人類社會在必須有國家的階段中的秩序維護者。
這些人不明白,財富是整個社會主觀判斷的產物,不是任何人的客觀行為創造出來的。即使是毫無資源供給能力的人,也是構成資源價值與財富屬性判斷的因素。
任何人或機構的是否被供養,只能以他們是否提供了社會必需、或者叫有價值的服務與產品,從而按照市場秩序與規則,是否應該有分割社會財富的權力來認定。
而作為市場存在的必要條件的國家,顯然應該有權利分割社會財富,因此完全不存在“被供養”的事實與邏輯。
有人會説,市場上的財富分配是以各方的自願接受為條件的,國家分割財富是以強制手段進行的,因此國家是社會財富的剝奪者。
這些人沒想過,你在這個國家生活,就已經享受了這個國家為你提供的服務,按照市場原則,你就必須按照服務者要求的價格支付代價。
如果你在餐廳吃完飯,然後説你有權利不付錢,合理嗎?你要是覺得這個國家的服務價格太高,你不妨離開這個國家,到你認為服務價格合適的國家去。就像你不滿意某餐廳的價格,儘管另選一家餐廳一樣。
判斷一個國家的服務價格是否合理,只能從服務的結果來分析。如果服務的結果是社會經濟穩定增長,人民的生活逐步改善,就證明國家的服務價格合理。如果結果相反,當然就證明不合理。
而如果以某些人的是否同意作為標準,就不會有任何一個國家的服務價格是“合理”的了。因為每一個人都不希望國家從自己獲得的財富中抽税,所以“國家是被公民供養”的觀點才大行其道。
我可以肯定地説,那些用“沒有人哪有國家?”這個理由,説國家不應該限制個人自由的人,如果進入了野蠻世界,一定會成為被毀滅的對象。
因為,另外那些懂得人應該遵守秩序的人們,會團結在一起,從而成為無序社會中的勝利者。其實國家之所以會出現,也就是從這樣的歷史走過來的。
國家是為了人類發展的要求而出現的。人類之所以需要國家,就是因為國家是適應客觀規律要求的工具。
同時國家自身也有特殊要求——如果國家沒有特殊的自身要求,也就不成其為國家了。所以國家裏面的人們就必須適應國家的特殊要求,維護國家的存在環境。而不能説自己要怎麼樣,國家就必須怎樣。也就是為了國家的要求,必須付出自己的一些自由代價。
當然,説國家不是被公民供養的,有權力對人的自由加以限制,並不是説國家是天然合理的現象。請記住我這篇文章中説的一個觀點:【國家是人類在一定階段的必要生存環境】!説的是【一定階段】,不是永恆的。國家最終是會隨着社會的進步而消亡的。他將怎樣消亡,則是另外的問題。這裏不説了。
明白了這個道理,邏輯上就不應該問“沒有人哪有國家”這樣的愚蠢問題了。也不會説“人民養活了國家”這樣的蠢話了。
明白了這個道理,茅於軾先生也就不應該在承認中國最近幾十年的進步很快的前提下,還要説中國人不應該把“愛國”當做核心價值觀的內容的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