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奇葩”文件還公眾合法權益 _風聞
有你开心-2018-06-06 15:21
指定消費本地產品,規定取消職工休假,禁止城鄉居民復婚辦酒席……一段時間以來,不少“奇葩”文件引起輿論關注。據司法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和37個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先後出台有關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和備案的規章150部,其中現行有效的78部。總的來看,各地區、各部門採取措施提升行政規範性文件質量,取得一定成效,但一些地方和部門亂髮文、出台“奇葩”文件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地存在。這些“奇葩”文件侵犯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損害了政府公信力月。(中國新聞網6月6日)
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強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其內容直接指向“奇葩”文件。行政機關下發的行政規範性文件是由行政機關或者經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依照法定權限、程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公文。其目的是為了保護公眾利益,但是有時候是那麼一些 “奇葩”文件讓百姓不知所措。
作為行政機關是制定相關文件的部門,更是保護公眾合法權益的。筆者認為,文件產生的意義是切合實際的維護百姓的利益,更好的推動工作開展工作實現為人民服務。在制定文件的同時就要從服務的角度出發,嚴格依據法律條文,按照發程序落實文件精神;同時主動接受監督,嚴格執行報備審批程序;還有就是暢通百姓的徵詢民意渠道,讓文件更親民更人性化更可行,真正的實現維護百姓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