琪談 | 比起暴漫,抖音的這條廣告才是對英烈的“侮辱”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21572-2018-06-06 18:48
今日頭條道歉了,因為一條廣告的存在。

在致歉文裏,頭條也説得很清楚:這是推廣團隊審查不嚴的結果,對詞庫不敏感,現在已將相關負責人停職處理。

作為一家技術和商業公司,頭條的處理是及時而且妥當的:
自己的鍋自己背,絕對沒有半分拖泥帶水。認錯就要罰,捱打要立正。
而且這次,關於頭條犯錯的內容,網絡上也沒有任何爭議。
因為這個錯誤,是一個不用過腦子、肉眼可見的錯誤。
“邱少雲被火燒的笑話”。
即便某些人語文不及格,是體育老師教的,抖音廣告的惡意也是撲面而來的。
邱少雲被火燒而犧牲是一個眾所周知的歷史事實,對這個事實進行的嘲諷和玩笑沒有任何其他前提,就可以判定為作者對這個歷史事實的不敬和惡意。這點是毫無疑問的。
這讓我想起了上個月發生的另外一個故事,那就是暴漫侮辱“英烈”。
起因就是英烈保護法出台後,暴走漫畫在今日頭條平台上傳了一段視頻,其中的內容被中青網的記者描述為“侮辱英烈”。

當時,暴漫創始人在微博上進行了解釋,認為中青網沒有聯繫上下文,視頻所反映內容旨在強調廣告進入教科書後的危害。
但第二天,輿論的走向因為新華視點的介入而呈現一邊倒的境地。暴漫就此被全網下架,進行檢討。暴漫本身也就進行了道歉。
之後還有後續,但不涉及我今天討論的內容。
我想説的是,為什麼今天頭條的道歉風平浪靜,而暴漫那起事件,互聯網上對於暴漫是否真正侮辱英烈卻發生了激烈的爭論呢?
首先,我表明我的看法:暴漫的言論是在諷刺和批評教科書的廣告植入問題,當中涉及英烈的部分應該被視為一種修辭,而非侮辱。
相信每個正直善良的中國人都會支持英烈保護法的出台。在看過之前各種侮辱烈士的言論後,我們都會覺得保護英烈勢在必行。
但是,我們也需要知道一點,就是哪些言論是真正在侮辱英烈,而哪些不是。
漢語的修辭是有講究的。説你好話的,可能是在罵你。明着沒提你一個字,背後的意思卻又跟你萬分相關。
舉一個相關的例子,某品牌的官V曾經發過這樣一條微博:
多謝@作業本,恭喜你與燒烤齊名。作為涼茶,我們力挺你成為燒烤攤CEO,開店十萬罐,説到做到。
表面上來看,這條微博沒有侮辱英烈。但如果有一點互聯網歷史小知識的話,我們就會知道,這條微博的用意是多麼惡毒。
曾經的微博大V@作業本,就用“燒肉”説法惡毒侮辱邱少雲和賴寧。那麼當這條微博把“烤肉“、“燒烤攤”和@作業本 圈在一起的時候,儘管沒有出現邱少雲或者賴寧這兩個人名,但懂點語文常識的人應該都知道,發出這條微博的人一定是認同@作業本 關於“烤肉”的説法的,他是在打擦邊球,本質還是侮辱英烈。
那麼問題來了,為什麼我覺得暴漫那條視頻並不是侮辱英烈呢?
儘管暴漫的那一段話聽到了英烈的名字,表面上看是把英烈戲謔化了,但這是在假定教科書廣告植入現象大肆蔓延後有可能出現的一種情況。
使用這一修辭,是在表達廣告植入教科書的危害而已。
這不是侮辱英烈。
就好比我之前跟大家介紹某品牌官微的那條微博,儘管提到了英烈的名字,但我是在跟大家解讀那條微博有多惡毒一樣,並不能代表我認同那條微博。相反,我還認為那條微博用意險惡。
當然了,一定還有讀者對我的説法提出質疑。
常見的質疑應該是以下幾種:
1、暴漫如果對英烈有敬意,那為什麼要用英烈作例子呢?
2、暴漫如果對英烈有敬意,那為什麼會在英烈保護法出台以後上傳了那段掐頭去尾的視頻呢?
3、你這麼替暴漫説法,你是不是暴漫派來洗地的水軍?
除了第三種質疑因為提問者智商不足所以不值得回應以外,前兩種質疑,其實都是有道理的。第一種説法,其實就是對暴漫本身的判斷,如果暴漫本身是對英烈不敬的,那麼暴漫用這個例子的確會有不敬的嫌疑。
但如果暴漫本身不是呢?暴漫的那個例子,其實是不足以直接認定他是對英烈不敬的。因為你無法通過修辭以及他本身的目的,來反推出他的惡意。
我跟你説,“A的這種B做法”是不對的。
你就不能通過這句話來指責,我對A不尊敬。
至於第二個質疑,我個人無法回答。只有暴漫自己知道。
關於暴漫,其實肯定也沒有一個確切説法,但現在的結果是,暴漫的確在各平台被下架了。但是,其實我們知道,互聯網仍有各種真正有問題的人仍然逍遙法外,但未必有惡意的人卻不幸躺槍。
於是乎,我們才會對這種現象無奈:
熟悉商業規則的公司會因為高效冷酷、不帶感情的快速回應而及時止損。
而那些有點情懷,想做出一點點改變的公司卻因為各種各樣的小過失或者無中生有的指控,消失在普通人的視野裏。
這兩家公司有錯麼?誰都沒有錯。只是,將來的人有鑑於此,會一聲嘆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