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告訴我們 有錢能買中國證人 還能買美國正義_風聞
马前卒-马前卒工作室官方账号-万丈高楼平地起,NB社区在这里2018-06-08 17:17
中國人在海外打官司,絕大多數情況下,國內輿論都是盼着中國人打贏,哪怕是中興也不例外。但是去年周立波在美國吸毒駕車被扣下,似乎大半個中文互聯網都盼着美國警方贏下官司。令人遺憾的是,周立波贏了,僅僅交了幾百美元罰金,就可以安然無恙回國。
雖然結果不太讓人滿意,但我們還是應該儘量從周立波案中發掘一點有用的東西,比如美國司法體系到底如何運行,中國人如何在美國獲得正義。為此,首先要對案件做一番回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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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顧
2017年1月19日凌晨,周立波在長島萊亭頓駕車時“蛇行”被警察攔下。警方搜查車輛時發現手槍和毒品。周立波面臨五項罪名指控。當時周立波同車的另一位乘客唐爽(MIT物理學博士,時任SUNY Polytechnic Institute,紐約一所普通州立大學的助理教授)也一同被警方拘捕。

周立波持槍COS照
2月22日,周立波在美國紐約長島納蘇郡高等法院出庭。法官當庭宣佈聽證會(Hearing)時間為3月15日。
7月,檢方撤銷了對同車乘客唐爽的所有指控,但仍把周立波作為指控對象。
12月,大陪審團投票決定以5項罪名對周立波提起控訴:
二級非法持有武器罪
非法持有火器罪
四級非法持有武器罪
七級非法持有被控物品罪
違反紐約州車輛和交通法律罪
檢方表示,若所控罪名成立,周立波將面臨最高為3年半至15年的監禁。但周立波堅持不認罪,稱“自己整個事件中只有冤屈,沒有過錯,更無罪行”。
2018年5月27日,周立波持槍涉毒案在紐約州長島拿騷縣法院再次開庭預審。周立波辯護律師Stephen Scaring(周立波在此案中的第三位律師)表示,有把握要求法官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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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轉折
6月4日,紐約州長島拿騷縣法院開庭。
辯方主張:警方事前並沒有合法理由搜查被告周立波的車輛,故其搜查行為必須先得到被告的允許。周立波和唐爽均為華人,母語非英語,在聽到警方搜車要求時未能馬上理解,下意識地點頭並不意味着授予警方搜查許可。
因此警方其實是在並未得到合法許可的情況下實施了搜車行為,其行為和搜查所得證物(槍支和毒品)均屬非法,不應作為定罪證據。
檢察官認為,周立波長期在中國居住,不懂英語可以理解,但唐爽在美國讀博士並得到大學教職,不懂英語非常荒謬。必須讓唐爽出庭作證,才能釐清事實。
此時,整個案件絕妙的轉折點來了!
作為本案唯一能給周立波定罪的證人,唐爽已經回國了!根本沒有理會美國檢方的出庭傳喚,美國法警有心無力,沒法跨國提人,只能放棄了通過唐爽定罪的企圖。
當然,唐爽在私自回國,在不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作證,等同於蔑視美國法院,從此幾乎沒有再來美國發展的可能。但客觀上檢方終究未能就搜出的槍支和毒品完成立證!
所以,法官最終宣佈,撤銷周立波的非法持槍、持毒等四項罪名,僅保留第五項控罪,即開車時使用手機,並對其處以罰金及繳納其它相關費用共計238美元。周立波立刻接受了這項判決。

當地時間5月24日,周立波與妻子胡潔走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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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不便宜

前面提到周立波的辯護律師Stephen Peter Scaring,網上可以查到,此人是猶太家庭出身,從事刑事訴訟40餘年,被紐約時報評為過去4年美國Top100的知名律師,在紐約長島擁有自己的律所。

查一下Scaring大律師的收費標準,諮詢每小時1500-3000美元,具體辦案網上不開價,需聯繫後詳談。
不過我們還可以從Scaring律師的學歷反推一下週立波同學的正義成本:
Scaring本科出身於私立名校紐約長島大學(C.W. Post Colleage),法學院讀的是The Catholic University of America School of Law,即美國天主教大學哥倫布法學院。該校1897年創設於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在美國法學院中排名80左右,每年招生人數僅200餘人,本科生學雜費47524美元/年,碩士生學雜費38181美元/年。這樣一所大學畢業,40年後擠進行業前100,辦案的費用要多少……大概和我們請個中科院院士當家庭教師的價錢差不多吧。

Scaring律師畢業的美國天主教大學哥倫布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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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人可以更正義
由周立波案,知乎上掀起了“是美國律師厲害,還是美國法律厲害”的討論,然而在筆者看來,這根本就是一回事,因為美國法律還是通過美國律師來落實的。所謂“程序正義優先”,無意中忽略了一個細節——程序是要花錢的,花不起錢,你連程序的邊都摸不到。
若是不信,請看周立波同學庭審的發言。周立波走出法庭,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最終的判決結果是“皆大歡喜”,同時表示 “這是史上最豪華的交通罰單,律師陣容是最強大的,費用也是最強大的。”可見狂喜之餘,周立波同學還是……有點心疼。
如此昂貴的程序正義,最大的受益人是誰呢?周立波同學當然覺得還比較划算,但畢竟律師費已經花到心疼,補償唐爽的機會成本也不可估量。所以周同學顯然不是最大的受益人。
這時再回頭看看Scaring律師的家庭資料。
Scaring的父親是警察,當然美國司法和執法分開,這一點暫且不論。但Scaring同學自己可不是一直當律師的,在40年刑訴生涯之前,他先當了10年的檢察官,職務就在負責本次案件的拿騷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一直做到該地的助理地區檢察官兼命案局局長。而他的大女兒也是拿騷縣助理地區檢察官,嫁給了另一名助理地區檢察官……
我只想知道,如果一個檢察官出身,子女都在本地司法系統任職的中國律師幫助周立波脱罪,替他謀劃證人出逃,讓手槍和毒品等證物作廢,最後再賺個幾百萬美元,中國輿論會作何評價。
總之,在美國司法體系中,只強調“程序正義”,而無視“程序”的成本,就好比把柴米油鹽往地上一撒,期待它們自動變成大餐。更可怕的是,鼓吹“程序正義”的旗手,傳授“程序正義”的學者,執行“程序正義”的官員,和從“程序正義”中發財的律師,完全可能是一夥人,一家人,甚至是一個人。前面提到這個Scaring律師當過檢察官,實際上他的履歷表中還包括以下職務:
長島大學Post學院的副教授(教授法律與精神病學)
美國審判律師學院院士
紐約國防律師委員會成員
西奧多羅斯福法院酒店(這是當地法律界人士常用會所)前總裁
這些職務和周立波的百萬美元律師費放在一起看,我也不想説什麼結論了。毛主席説水滸傳好,好就好在投降。現在周立波安然無恙回國,也很好,好就好在給中國人民上了一課。讓我們在考慮未來司法體系的時候,有一個很好的參照物。
最後的最後,還是很遺憾美國人民沒有幫我們教育周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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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ar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