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民國初年的大借款_風聞
番茄汁3点0-历史爱好者2018-06-11 22:29
辛亥革命之後,成立了南京臨時政府,孫中山任大總統。
不過,當時的政府是在是窮的很,據胡漢民回憶,一次安徽都督孫毓筠遣人來要餉,孫批了20萬,結果他帶人到財政部領錢時,金庫一共就十塊大洋,是在是尷尬的很。
這種缺錢原因有二,一是當時最大的財政來源關税控制在外國人手裏;二是各省名義統一,實則各自為政,只找中央要錢,卻不向中央繳税。當然,各省自己也缺錢,所以當孫中山從海外回來準備就任大總統一職時,當時盛傳孫是帶着數百萬華僑捐款回來的,於是孫當選大總統之日,就有人來問,先生帶了多少錢回來啊,我們可都等着發呢。
實際上,孫一分錢沒帶,於是實實在在地回答:“我帶了革命精神回來!”
沒錢怎麼辦,只好借,當時有兩種途徑,一種是借內債,一種是借外債。
內債主要是發行公債。1912年1月,臨時政府發行中華民國軍需公債,定額一億元。但實質購者寥寥,最後只賣了700多萬。
外債方面,當然是向各國銀行借。孫其實早有向外借債之想法,不過他又限定了條件,即借外債“一不失主權,二不用抵押,三利息甚輕。”這種想法當然很好,然而,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也就説説而已,基本上也不會有人借錢給他。事實上,的確沒有人借錢給他。南京臨時政府最終只獲得了幾筆數額不大的借款,這還是以企業的名義來借的,如江蘇鐵路公司、招商局、漢冶萍公司等,債權國主要是日本。其中,江蘇鐵路公司借得250萬;招商局借款一千萬,因英國人干預,沒有兑現;漢冶萍借款,因日本企圖藉此控制漢冶萍公司,遭到中方員工反對消。由於這個草約已經由臨時政府與日方簽訂,故有理由認為孫中山是知道這個草約的,後來由於輿論認為這個草約出賣了中方利益,孫提出堅決廢除草約。故而,當時借款牽頭聯繫人盛宣懷背鍋,成為眾矢之的。期間,臨時政府還與華俄道勝銀行借款一百五十萬鎊,參議院也已表示同意,但因其中條款遭到各省官員反對,所以錢也沒到賬。
沒有錢,臨時政府難以為繼,幾乎陷入停擺境地,最終存活了三個多月,最後把權力移交給袁世凱。
袁世凱當時手裏也沒錢,不過他手裏有軍隊,在軍隊中的威望,客觀地説,比孫中山高。帝國主義各在華銀行不願意借錢給孫中山,不僅僅是因為他的條件比較苛刻,更主要的是他們認為,借給袁比借給孫更靠譜。或者説的更直白一點,沒有人會把錢借給一個很有可能還不起甚至破產的人。所以,各國銀行團把寶壓在了袁世凱身上。
最終,袁世凱以鹽權為抵押,從英俄德法日五國銀行團借得一千多萬鎊款項。
毫無疑問,這個被稱為善後大借款的行為,其是以極為苛刻的貸款條件和犧牲了國家主權和權益為代價的。但以當時中國的實力,也沒有與人討價還價的底氣。所謂人窮志短,國窮一樣沒有話語權。看起來,幾個國家為了能有機會借錢給中國,互相爭吵,但實質上,是都想借借款來增加在中國的話語權,擴展其在中國的勢力範圍。
所以,無論如何,當看到今天的中國到處借錢給別人,再想想一百多年前我們為了借錢所受壓榨,是在是唏噓的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