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公有制的優越性_風聞
核电池-要爱你的敌人2018-06-11 21:40
2018-03-21 核電池 邊界獵人
重刑主義常常成為農民起義的催化劑,但卻不是農民起義的根本原因. 歷朝歷代農民起義多發端於嚴刑峻法,其原因在於統治階級試圖把不合理的社會現實合法化.
工業革命以前, 土地是人類社會權重最大的生產資料, 居於絕對的主導地位. 隨着社會發展人口增多, 土地分配必然成為社會矛盾主要發生的領域. 一旦土地成為社會稀缺資源, 擁有權力的階層必然會動用手中的權力參與稀缺資源的爭奪. 而這種爭奪大體都是不合法的, 即使不叫違法也只能算灰色收入. 大規模違法財產的洗白就成為既得利益者的當務之急, 如何使之合法化是掌權者必然要動的腦筋. 土地合法流轉是經濟領域一定會發生的現象. 而在土地合法流轉的遮羞布下隱藏的種種罪惡, 就成了農民這個弱勢羣體所無法容忍的不合理的現實. 不合理就必然要爭奪, 弱勢羣體的爭奪也必然會引發強勢羣體通過嚴刑峻法的鎮壓. 這就建立了社會階級間的負反饋機制, 最終爆發農民起義.
所以基本邏輯就是由於土地天然是有限的, 而盛世所帶來的人口增長必然使土地成為稀缺資源, 不同階級在這場針對稀缺資源的爭奪中必然會使用適用於本階級特徵的手段, 統治階級的手段是嚴刑峻法, 而農民使用的手段就是暴力起義. 這就是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的道理.
暴力行為過後的結果有兩種要麼舊有利益結構被打破, 要麼起義被鎮壓, 無論哪種結果, 但凡土地被重新釋放給農民, 社會矛盾就會大大緩解, 反之則農民繼續積聚力量, 直至土地釋放出來為止. 而這個過程包含着改朝換代光宗耀祖,也包含着萬骨枯槁九族盡滅, 組成了3000年的中國歷史.
要想解構這個生產資料的死結, 當代中國應該怎麼辦?
生產資料決定人的社會階層, 佔有越多生產資料的人越希望他對生產資料的佔有合法化, 而一旦這種佔有被合法化, 則社會階層就會固化, 階級矛盾就會在階級固化的基礎上向深入發展. 因此讓社會生產資料始終擁有流動性,向勞動人民開放, 就是新時期國家必須要解決的根本問題之一.
自工業革命以後, 人類社會已經把生產資料的範圍從土地這個唯一的選擇上大大的拓展了, 雖然土地仍然是所有生產資料的基礎,但建立在土地概念之上的新生產資料的概念已經遠遠超越了人類歷史上的所有時期. 這就給了現代國家全新的選擇空間來解決生產資料稀缺這個基本問題.
對我國來説, 憲法規定土地公有制, 這一根本條件使最基本的生產資料土地失去了可爭奪性, 這就意味着社會各階層所有對生產資料的爭奪將僅停留在基於土地之上的衍生生產資料領域, 而這些衍生生產資料相對於土地來説彈性就大的多了, 其對階級固化所產生的作用與土地相比也呈現不可比較的弱勢. 在這種結構下, 人們爭奪的生產資料從根本上來説已經不具有稀缺性, 因此爭奪所造成的影響就是局部的可控的. 這就為國家的長治久安提供了基本的結構性的保障. 對於國家來説, 就是創造和鼓勵民眾創造基於土地的生產資料, 在生產資料創造不足的情況下主動分配土地填補不足. 這是一個超穩定結構.
在這個超穩定結構下, 國家的任務是保證這種結構不隨時代的變遷而出現根本性改變, 民眾的任務是努力創造並佔有新的生產資料. 2007年頒佈的物權法明確了對私有財產的保護, 要理解這部法律, 必須清楚的知道土地所有權不屬於這部法律中物權保護的概念. 除去對土地的分割, 保護由公民創造的, 屬於自己的生產資料和消費品, 將對社會生產力的向前發展起到正面的促進作用.
所以, 土地公有制是解決生產資料稀缺這個社會結構性矛盾的金鑰匙, 而中國在這方面的選擇是正確而偉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