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臨近,今天想語重心長談談作弊的事情_風聞
王晓笛-上海交通大学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图财的逗比时评人,抓耳挠腮的论文民工2018-06-16 11:06
高考結束,和幾個朋友聊到舞弊的話題,剛好期末也臨近,正是大家為學習而忙碌的階段。實事求是的講,很多人都是在這個時間瞭解到了這個學期學到了什麼。面對考試,更多的時候,我們選擇的是通宵達旦。但某些時候旁門左道的辦法也的確誘人。《閲微草堂筆記》中的霍丈易説長隨是“此輩依人門户,本為舞弊而來”,本意即指投機之事。只是當事人莫曾想,後世學生在考場之上會有驚人之創作。
我曾見過許多作弊手段,多如牛毛,且極具創新。我的一位學長便因為利用現代通訊手段,進行英語六級舞弊而被開除學籍。大街小巷,男女廁所,我們會很驚奇的發現,一些讓人眼前一亮的廣告,不禁讚歎,原來中國人的創新精神都被運用於此,倘若挪於他用,我們在芯片上也不會受制於人。
自有考以來,舞弊便是一大難題。古代對舞弊之事十分忌諱,歷史上的江南貢院就有兩次震驚全國的科舉舞弊之事。事件的當事人也被皇帝依法嚴辦,判處死刑。當時的人們參加科考,無非是為了個功名,光耀門楣。從根本上講,當下社會我們參加考試的目的也是一樣,即一種功利的目的存在其中。考試莫過於考察所知所學,而通過考試,然後有所收穫,無論是學分還是獎學金。中國的現狀是複雜的,沒有人否定,在現行的體制之下,考試是較為公平的一種社會資源分配的調節方式。今年高考剛剛結束,許多孩子的命運也將會在此而改變,考試給他們帶來的,是全新的人生軌跡。

不知你們是否記得考試之前,學校要求我們每個人簽署的一份誠信聲明。內容無外乎誠信考試,杜絕作弊。儘管,對於高考此等大事而言,考場之內遊刃有餘的神人,往往會被會被膜拜。但從道義而言,這樣的聲明,是一種必要的程序。它代表着良知、責任、和價值的判斷,代表着考生是以一個“人”的身份,去參加考試。
社會是由一個個人構成的基本的集團單位,人與人間,也會存在一些基本的行為規範,以維持這個具有共同價值的聯盟。小的時候,我們的父母會常常教育我們,去做一個好人,而談到最多的,就是不能扯謊,扯謊的孩子屁股要開花。謊言意味着欺騙,它首先破壞的是人與人之間建立互動的原則,即誠信。如若沒有信任,人與人也就沒有了合作,社會也會變得鬆散。子曰:“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立(關於此句中的“信”,學界有多種解釋,為行文方便,採取錢穆先生的解釋,意為“民德”。)”,將“信”提高到了一個生死的高度。
考試舞弊,弄虛作假,不外乎一種欺騙。騙,當然為所得。但是這樣謀取的方式是令人厭惡的。從自身角度而言,首先違背了為人的一些基本準則。從更廣闊的角度而言,這樣的行為,也同時侵犯了他人的權益,違背了社會的公平。人們通過社會契約的形式,來創造他們賴以生存的社會,是為了維護自身的權益。但是這樣的權益,是建立在一定的付出之上的。為了一些基本和共同的價值,人們在簽訂契約構建社會的同時,不得不放棄一些自己的權益。這是一種責任。所以,在自由主義者分析社會問題的時候,明確的一點是,權利的實現,不能建立在危害他人權利的基礎上。

兩點綜述,舞弊便是違背了對社會的公平與對自己道德的正義。但追根究底,還是做人的問題。在人與社會的聯繫中,人的因素,變動最大。
教育之目的,在於培養“獨立精神之國民”。培養“人”,是教育的基本。它包括什麼是“人”,怎樣做“人”。獨立之精神,就要有自己的正確的價值觀的判斷。大陸教育體制,有個悲哀的地方在於,小學去學習,大學學做人。而“人”意已失,重新彌補,總會是困難的。它導致的,是我們價值觀的混亂,對於一些原則上的問題似是而非,甚至做出違背基本價值的判斷。
《大學》開篇第一句言:“大學之道,在明明德。”這裏的“大學”和我們今天所説的“大學”不同,古代的“大學”和“小學”相對,但也仍然包括高等教育之意。作為當代的大學生,我們的德行,影響到這個國家未來的方向。倘若今日,我們渾渾噩噩,得過且過,對於一些原則上問題,視作雞毛蒜皮的小事,那麼我很難不想到,將來會不會有人要聲嘶力竭的為汪精衞翻案(眼下我們的確出現了一批精日分子)。這個國家的仁義禮智,會不會成為一紙空文。人與人之間,冷漠、不和,勾心鬥角,那麼我們如何談這個民族的偉大復興。“勿以惡小而為之”,其實就是一種防微杜漸,防止因為“人”的不健全,給這個世界帶來不可挽回的災難。

在我看來,大學生者,大學之重生者也。大學的時代,帶給我們的,是全新的生活方式,也是全新的成長方式。它可能意味學術上的“獨立之精神,自由之思考”,但更主要的,是作為一個公民基本素質的養成。無論是什麼時候學做人,大學之後的我們,肯定是一個完整意義上的人,是具備了融入這個社會的基本能力的人。大學給我們帶來的,是改變,而開啓改變的鑰匙,便掌握在諸君的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