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頭閒晃也違法,菲律賓首都5天抓5575名“閒民”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6-20 16:26
在菲律賓總統杜特爾特的新指示下,“沒事不得在街頭閒晃”。據菲律賓媒體報道,大馬尼拉地區警方過去5天來,共逮捕超過5500名“無所事事”的“閒民”。

報道稱,6月19日早上,首都區警長埃利埃澤(音)在廣播節目中説,在6月13日到6月18日期間,大馬尼拉地區5個警區執法人員,共在街頭逮捕5575名“無所事事”的“閒民”。而這些人被抓的原因,竟是因違反地方政府的宵禁令。
埃利埃澤對此回應稱,警察抓人都是於法有據,**這些人因違反地方政府的宵禁令、在街頭飲酒或抽煙、打赤膊、未成年人進網吧、深夜在街頭唱卡拉OK、隨地大小便以及破壞街坊安寧等指控,而被逮捕。**因為這些“閒民”都是潛在的麻煩製造者。
一名菲律賓網友6月17日發文吐槽,稱自己和一羣朋友6月16日深夜在朋友家的門口,沒想到竟被帶回警局。而他們當時只是在等朋友換衣服,準備一起去酒吧,不料被當成“閒民”。埃利埃澤對此回應,事件已在調查中,他不會允許警察濫權。

據媒體早前報道,在6月13日,總統杜特爾特在馬拉卡南宮致詞時,警告喜歡在街頭閒蕩的民眾最好回家,特別是在深夜,否則要有被警察帶走的準備。當時,杜爾爾特就已經將“閒民”形容是麻煩製造者。
一般來説,在菲律賓,“閒民”是指無所事事逗留街頭的社區居民,他們常聚集在一起聊天、打牌、飲酒或打枱球,有時則純粹只是在納涼。
但顯然,目前關於“閒民”的標準究竟是什麼還有待釐清。為避免執法時的混亂,菲律賓警方已開始草擬取締“閒民”的執行規則。
報道還稱,菲律賓1930年刑法原有規定,警察須逮捕無所事事、在街頭閒晃的民眾,但在前總統艾奎諾三世時代,菲律賓國會通過新法令,將街頭閒晃除罪。

總統的新指示目前在菲律賓國內已經引起了兩極反應,有人認為有助於維護治安,但也有人抨擊違反人權,甚至懷疑這是杜特爾特實施戒嚴、打擊異己的序幕。
菲總統發言人洛克已經出面澄清説,“如果人們沒有做錯什麼,那完全不用害怕。”
綜合:參考消息網、香港中評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