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地區曾是怎麼妖魔化遊戲的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2103-2018-06-20 18:41
來源:觸樂網 作者:胡又天
1980年代,雖然“反共抗俄”這種口號已隨着經濟發展和國際形勢漸漸在我國台灣地區銷聲,但國民黨所講的傳統儒家思想加近代“國族主義”,以及大學聯考“一試定終身”的升學主義,仍在社會上居於主流。新興的電子遊戲,當年叫“電動玩具”,也紛紛被視為妨害風化、教壞小孩的洪水猛獸。
電子遊戲出現後,一部在台灣地區同步妖魔化遊戲的歷史也徐徐展開了。
■ 電動玩具的發跡
1988年解嚴(戒嚴解除)以後,“國家主義”失效了,但升學主義還很堅挺。那時“電動間”(街機廳)在電視與報刊上經常被描述成藏污納垢的地方,不但有香煙、幫派、賭博,甚至還有毒品。例如有報導説,電動間老闆在空調風口放安非他命(一種中樞神經興奮劑,冰毒的結構與之類似),配合當年鋪天蓋地的反毒倡導(包括電視劇、電視廣告、校園宣傳、報章專題),更加放大了家長的恐慌與敵視,迅速超越了“撞球間”(又稱“彈子房”,撞球即大陸所稱的枱球)之為不良少年聚集場所的名聲。
這些惡名並不都是冤枉。1980年代,作為“經濟奇蹟”的副產品,台灣地區民間賭風熾烈,除了最厲害的“大家樂”(依託當局發行的“愛國獎券”的地下六合彩及各種變體),還有各種賭博電玩機台。一開始是進口,然後本地強大的電子業者迅速盜版量產,什麼撲克機、老虎機、麻將機都不在話下。其中最流行的一款,是看起來比較休閒的“小瑪莉”,投5元或10元硬幣(當年一包零食或飲料的價格)就可以玩一道,最大獎也就50或100元,小獎看店老闆怎麼設定。
到80年代末,“小瑪莉”已經氾濫全島,遍佈街頭巷尾的雜貨店中,老少通吃,不少小孩子都在上面輸過一堆早餐錢、零用錢。至於認真經營的電動間,更不乏混搭一般機台和賭博機台的搞法,據説只要疏通好黑白兩道,回本極快,是無庸置疑的暴利行業,各種惡性事件當然也少不了。

下一張圖就是警方查獲這機台所吃掉的硬幣,有9600元(圖片來源:台媒)
1988年的電影《天下一大樂》刻畫了當年大家樂氾濫全台的怪現狀,豬哥亮、卓勝利等主演演得入骨,因為現實中他們自己就曾經如此瘋魔,輸到欠下一屁股債。《天下一大樂》的片頭曲由蔡振南作詞、作曲,以傳統民謠常用的七字調為基底,配上輕快滑稽的現代編曲和廉價秀場感十足的女聲Echo,在音樂上雖非驚世之作,作為電影主題曲卻是極為稱職。
視頻約1:08處開始的片頭曲。我們現在也應該照這等路數,寫它幾首針對氪金遊戲怪現狀的歌
扯遠了。1990年左右我上了小學,受到宣傳的影響,也就下意識地對外面的電動間產生了排斥感,而且是非理智地覺得它“亂”而不想靠近或打聽。理智上,我討厭煙味、討厭噪音(那時遊樂場音響都開得很大)、討厭花錢,所以寧願在家玩電腦和任天堂,並且還有些自得於自己又守規矩又能玩。
老哥大我4歲半,上中學後,就有比較多和同學一起去外面打電動的經驗,我記得他得意地跟我講過各種賽車遊戲,那種手握方向盤的實感與反饋確是家機與PC所不能及的,然而我玩過一兩次都玩不好,便沒有和他那個年齡層的人一樣,把去外面打電動視為一件頗酷的事,一種青春期的小小叛逆。
當然,不是所有電動間都亂,80年代至90年代初期台北最時髦的忠孝東路SOGO百貨地下室裏就開了一大片電子游樂場,爸媽帶我們去過幾次,那裏禁煙(雖然還是很吵),不放賭博電玩,也有不少親子同樂,形象相對好,似乎和那些壞事不沾,但這種能借着“百貨公司”標籤的時尚感洗白的店家只是少數。據説,1996年,台北市電動間的數量達到了最高峯,超過3萬家。
這裏且不去細細查證這個統計數字,只説一個能讓大家比較有畫面感的場景——補習班。升學主義之下,從小到大,我身邊就沒幾個同學是沒補過習的,台北市補習班最密集的區域是台北車站附近的南陽街,這當然也就成為了電動間的一級戰區,據説當年新光三越百貨大樓後面一整排都是。有一些中學生,因為想晚上在外面打電動,跟父母説想去補習,父母看他有上進心也就樂得掏錢。
補習班這種地方會匯聚前段學校到後段學校的各種學生,從有實力上前三志願的,到只是來讓家長花錢買安心的,都有,於是周遭電動間的龍蛇雜處,也就不在話下。如果你想投合家長、老師的痛點,取個電子遊戲荼毒青少年的證據,到那種地方隨便一拍就有。
中學生頂着聯考壓力打電動,大學生沒人管了更厲害(當然也有人因為沒人管,不再具備反抗意義,所以反而打得少了),2016年我看到一篇政論作者“人渣文本”的演講,憶述説當年台大男生宿舍實行過學生自治制度,於是他大學4年,男生第一宿舍出現過“大型電動間、漫畫店、6桌以上的撞球枱”,搞到學生自治委員會竟能弄到100萬新台幣的年收入,並且派生出了各種暗盤政治。
到這裏,“教壞小孩”這種指責就不再適用了,因為我這些校友是帶着充分的自覺在搞這些的,他們很多人後來就在政壇混到一席之地,各有一分從外部或內部把國民黨搞垮的功勞。這也就是“竊鈎者誅,竊國者侯”的又一章。
言歸正傳。為什麼1996年是台北市電動間的最高峯呢?因為那年曝出了一個“周人蔘電玩弊案”:經營數十間賭博性電玩店的周人蔘,長期行賄警察及檢察官,行賄金額達數千萬元,圈內相謂“吃人蔘”。此案涉案人數多到警界大地震,當時新聞報得很大。
藉此機會,時任“台北市長”的陳水扁即於1997年推動修訂了《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其中有一條盡顯其律師本事的“1000公尺條款”:凡申請遊樂場執照的業者,店面必須距離學校、醫院、圖書館1000公尺以上。這1公里的圓劃下來,大概就只剩郊區、山上沒被劃到,等於完全禁絕。於是街機廳在台北市迅速絕跡。
台灣地區基本禁賭,所以賭博電玩被禁並沒有爭議,但一般的街機也因此而受了牽連。其實社會大眾對此並不是沒有概念,我們年輕一輩也多覺得賭博電玩是那些中老年人在玩的,從遊戲性上來説對我們沒有吸引力,根本比不過那些精美刺激的格鬥、動作、射擊、賽車。我們從小跟這些東西一起長大,也容易接受家機和PC上覆雜的角色扮演、策略、冒險等遊戲類型,上一輩人就不懂也沒興趣。能老少通吃的非賭博遊戲,印象中似乎也就只有《俄羅斯方塊》。
總之,要區分什麼遊戲有害,大家是認得清的,只是有不少人想要不分青紅皂白全面查禁,而當年陳水扁的做法可謂高明:既不吃力不討好地去區分機台的種類與良莠,也不背一刀切的政治惡名(畢竟他很重視年輕人的選票),而是用“1000公尺條款”釜底抽薪,達到事實上的封禁效果。
至於區分遊戲機的任務,就留給立法機構,這項任務直到2000年1月才出了成果——《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將遊戲機分為3種:賭博電玩被定義為“娛樂類”電子遊戲機,一般的遊戲則被定義為“益智類”電子遊戲機,還有一種“鋼珠類”,就是柏青哥或各種小鋼珠機台。
這個分類方法當然有很多可以吐槽的地方,後面執行起來也造成了各種不滿與不便,例如到馬英九、郝龍斌的市長任期時,台北車站地下街和很多商場也又出現了時下流行的《太鼓達人》之類音樂遊戲機枱,我不太清楚這之中的監管情況,但我看過有業者貼出過自己設計的音樂機台,在向政府申請登記時用的是“訓練機”之類的名目。我印象中,也沒有什麼人抬槓叫囂説“電動間”又回來了,怎麼不禁?或者:為什麼其他類型的非賭博街機不能也都回來?
為什麼會這樣呢?一會再説。下面先講回街機文化衰落之始的1997年。
台北市這一大刀,如果按尋常套路來講,此時應該是家長、老師、社會賢達之類的羣體開心叫好了,年輕人,特別是街機愛好者沮喪並且記恨陳水扁了,然後逐利的業者尚不死心,仍在地下繼續營業,等等。
然而時代的發展太快了,總能超越套路。周人蔘案和街機廳的封禁,對電子遊戲在台灣的發展影響並不大,因為有另一個同類出現,無縫接軌地接過這市場了。這個同類,你應該能猜到,就是網咖(網絡咖啡廳,大陸稱網吧)。
■ 網咖時代
檢索資料,世界上第一間網咖誕生於1994年的英國,台灣地區的首家網咖“超新星網絡咖啡廳”也在不久後(具體時間待考)於台灣大學附近設立,當時尚未流行線上遊戲,網咖僅提供上網服務和簡單的點心,或者傳真、影印、掃描等業務。
其後至1998年左右,有一家“戰略高手”在忠孝東路黃金地段開業,一小時90元新台幣,生意火爆一時,彼時最紅的遊戲是《星海爭霸》(Starcraft,陸譯《星際爭霸》)和《世紀帝國》(Age of Empires,陸譯《帝國時代》),到1999年,更有《反恐精英》和圖像化的大型線上多人角色扮演遊戲《石器時代》等等殺進市場,這就厲害了。

記得當年戰略高手開在這阿波羅大廈二樓,鄰近捷運忠孝敦化站和美食羣聚的216巷,現在改成牙醫了(攝於2018年6月18日,回家出差,順便來拍)
我高中三年是1998到2001年,親歷了網咖的全面興起,我們同學把去網咖叫做“連線”,放學去連線,翹課去連線,晚自習累了去連線,我們師大附中947班和956班一批常見班底給自己取了個渾號——“四五六七大隊”,我們班的林恩立更曾經跟人組過戰隊打《CS》得到某比賽冠軍,贏了幾萬塊,後來我們跟他連線,真的完全打不過他。
網咖一間接着一間開,價格也迅速下滑到一小時30至50元左右(在外縣市則有低到20元的),甚至我們學校附近的“OPEN撞球運動館”也進了一批電腦,服務多校學生,讓你挑杆(打撞球)、連線一次滿足。林恩立挑杆也很強,他説平常會和他爸挑杆。這位開明的家長年輕時應該也沒少玩。順帶一提,我們師大附中是前三志願的名校。
街機被禁又怎樣?還有家機(舊稱“電視遊樂器”),以前都沒禁,現在更禁不了。即使家長可以不讓孩子碰遊樂器,總不能不讓他碰電腦,而學校就有電腦課。
也許偏鄉里還有比較多的人沒碰過電腦,但在台北市,應該説每所學校每個班,都能找到一堆比老師還厲害的,能使出各種手段破解電腦教室的禁制,往裏面灌遊戲,甚至做到局域網聯機對戰,我們班高一電腦課就在連《雷神之錘》(Quake)一代,或者上MUD打《萬王之王》。

特別推薦:1997年的《Quake》同人漫畫《彈客與屎客的冒險》(The Adventures of Dank and Scud),共5期,作者Michael Houston,當年我在《電腦玩家》上看到報導就去追連載了。這個21年前的古早網頁如今還在
“1000公尺條款”算什麼?管得到遊戲器,管不到電腦。電腦也可以拿來做正事,電子業更是台灣地區引以為傲的最強產業,沒辦法像街機、家機、撞球那樣簡單地妖魔化。對我們學生來説,既然電腦是正經物事,去網咖也就不像以前去電動間或撞球間那樣有罪惡感,或是怕被貼不良少年標籤的心理負擔了。
這也要歸功於戰略高手開的一個好頭,它位居黃金地段大廈二樓,窗明几淨,禁煙,而且每台電腦都配耳機,不會吵到別人,第一印象就沒有以前那些小型電動間的骯髒吵雜。特別是“禁煙”這一點非常重要,吸煙與否是區分好學生與不良少年的重要標籤。我雖要求自己不歧視吸煙族,但總是很討厭煙味的,撞球間和以前的電動間都有煙味,所以我不想去,但網咖我就願意去。

現在戰略高手忠孝店搬到附近的地下室了,已無昔日之風光,就是普通的一間網咖

不太起眼的門口廣告
非常歡樂的是,那幾年,青少年飈車族和幫派問題是常見的社會新聞頭條,我們不少人在學校附近看到過染髮的重機(重型摩托車)騎士呼嘯而過,你多看一眼還可能被車上的人大聲嗆:“看啥洨!”──洨,音xiáo,正字為“潲”,閩南語“精液”的普通話轉寫。然而在網咖與在線遊戲興起以後,飈車族似乎就消失了,改去打遊戲了。
當然,那麼多機車和幫派都還在,只是不在現實世界裏鬧事了。結果機車在除掉飈車族之類的不良標籤以後,也變得陽光正面了起來,畢竟機車在台灣地區是重要代步工具,我上大學開高中同學會時最常見人談的就是機車。印象最深刻的一則新聞,是一羣大學生組車隊上山遊玩,被山上開雜貨店的阿嬤飆髒話大罵,阿嬤的髒話飆得非常流利,同學大感佩服,個個虛心受教,表示下次還來給她罵,阿嬤叫他們注意安全。就連髒話也變得這麼温馨了,雖然不能説這是電子遊戲的直接功效,但我們可以從這各種“標籤”的粘貼與脱落中,讀出很多耐人尋味的風氣演變。
網咖當然也不是沒有引起過衞道人士的指責,但彼時的台灣社會,在話語權的爭奪上,保守派已被廣義的自由派壓了下去,雖然保守派人還很多,但是難以服人,聲勢節節敗退,就像老國民黨。政治上,李登輝居大位搞本土化和教育改革,正要憑藉後現代的多元主義來取代老國民黨所代表的傳統儒家思想,換句話説,就是讓台灣地區不能再對青少年宣講“為中華崛起而讀書”這種口號。這也就是為什麼現在香港地區、台灣地區似乎不再妖魔化遊戲的原因──並不是大人醒悟了、偏見消除了,而是持這種意見的人聲音大不起來了,偶爾叫一下也都會被蓋掉。
大人於是只剩下色情、暴力的標籤和“沉迷遊戲—讀不好書—考不上好學校—找不到好工作”這種經濟理由可以妖魔化遊戲,但如果要講經濟,一旦遊戲產業變大,而傳統的升學謀職信道又愈來愈難走,那麼這種責難的鏈條也就不攻自破了。當然,遊戲業也算不上什麼救世主,但反正大家都沒有挽救台灣地區經濟的辦法,有也實行不了,而遊戲業再怎麼差也起碼有在實作,又有許多帶動上游廠商的實績在,所以從功利上來講,遊戲也就不能説不是一門正當行業了──雖然也是又累又難賺。但正因遊戲業遠遠沒有玩遊戲那麼爽,甚且很能和其他行業比慘,而民意多是同情慘、鄙視爽的,所以也愈來愈多人願意承認遊戲是正當行業了。這説起來很沒道理,但現實就是這樣。所以也沒什麼人想去吵音樂機台該算什麼樣的遊戲機了,就看什麼時候還會修法,再修出另一個以輿論和行政為主要考慮,而與現實需求不符的結果吧。
■ “我們都長大了”
上面還沒講到色情、暴力的問題。直到今天,還是有不少家長團體以保護兒童、青少年的名義,抓着各種遊戲與廣告的軟色情表現或暴力要素來抨擊,也每能搏到一定的版面,有其政治能量。然而現實是,這裏我想説得徹底一點:我們大多數會掏錢的人,是熱愛色情與暴力的。這方面的對話與辯論也展開過不少次,但不管我們怎麼辯,心裏那條基本底線是不會變的,就是“我不要”和“我要”,所以沒有人可能被説服,表面上的一切都只是在琢磨一個説得過去的講法,而其實大家也不怎麼想在乎這些表面文章。
“難道我們可以為了賺錢就讓這些東西氾濫嗎?”這不能不説是一個有力的詰問,但是重複太多次,便容易引出一個氣人的真心答案:“我覺得可以”或者直接罵他“白痴”。或曰有不少人因為沉迷遊戲而荒廢正事,這是事實,但如果你要拿這點來打整個遊戲業,你會得到嗆聲:“自己教育失敗不要牽拖遊戲。”“會沉迷的人不迷這個也會迷別的。”
沉迷的確是一個應該討論的問題,但我們不會想得出一個我們不樂見的結論,更忌共識得出後會被得理不饒人的討厭傢伙拿來壓我,所以我們寧願保持這種對抗而不對話的各行其是狀態。即使真要討論,也要確定他是自己人,確定我們的確是要來解決問題而不是搞風搞雨的,然後小心不讓這個結果能被拿去當把柄。所以我們個人的處事智慧會增長,但羣體很難。
台灣地區的問題,往往不能通過理性的溝通辯論來調解,卻能通過各種旁行斜出的手段或天外飛來的暴力,使爭端被轉移,把爭議給不了了之;有辦法的人各顯神通、各鑽漏洞而得其所哉,沒辦法的人就隨他去徒呼負負吧。電動間被“1000公尺條款”蓋掉是這樣,網咖的代興也是這樣。到2007年iPhone問世,手機遊戲大興以後更是這樣。這幾年,長輩也開始拿平板電腦玩遊戲,一個個變成小孩了,而我們這一輩長大成為社會中堅了。時間是最大的暴力,沒有人能撐得過它。
我們每每能從這樣的世態炎涼中,感到人類就像是一座座孤島。我們勉力用文化來連結彼此,而今遊戲能讓我們感覺連成一片,互相取暖。我想,如果要認真從情感層面來説為什麼現在台灣比較少妖魔化遊戲了,那就是因為大家在這個離離落落的網絡時代,愈來愈能體會這種認同上的匱乏,以及遊戲所能造就的慰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