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行槍決!廣東汕尾中院判處10名涉毒罪犯立即死刑!!_風聞
今天看点-传播社会正能量,挖掘社会真价值!2018-06-24 16:11
2018年6月23日12時14分,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發佈一條信息:汕尾中院集中公開宣判一批涉毒品犯罪案件10名罪犯被執行死刑。同時附有一個鏈接圖文(未見公章),全部信息內容如下。

為助力陸豐禁毒“摘帽”工作,在“6.26”國際禁毒日來臨之際,6月23日上午,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陸豐市人民法院對10宗涉毒品犯罪案件進行集中公開宣判,範水賢等10名被告人因犯製造、販賣、運輸毒品等罪被判處死刑。宣判大會結束後,10名罪犯被立即押赴刑場,執行槍決。
法院經審理查明,10名被告人均涉毒數量巨大,社會危害性嚴重。其中,被告人範水賢2012年9月至10月間,購買製毒原料麻黃草75噸用於提煉麻黃素;後將提煉出的麻黃素2桶約50千克以每桶人民幣110萬元的價格賣出,又用2桶麻黃素與他人16.4千克甲基苯丙胺(冰毒)交換。2012年10月31日,公安機關在其製毒點查獲冰毒成品16.4千克,半成品33.2千克,麻黃鹼成品14.26千克,麻黃草20噸,含麻黃鹼成分的藥品16.7784千克、液體2370.92千克。同時,還查扣有雷鳴登獵槍2支、具備槍支性能的自制仿“六四”式手槍3支及具備彈藥性能的制式12號獵槍彈53發、制式“六四”式子彈73發。
在本次宣判中,範水賢犯販賣、製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槍支、彈藥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錦雄犯販賣、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金俊、範忠超、洪流、黃文澤犯製造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蔡楚鋼犯製造毒品罪、窩藏毒品罪,數罪併罰,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吳生耕犯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李振裕、莊成發犯運輸毒品罪,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此次集中宣判活動,充分展示了汕尾法院打擊毒品犯罪的成果,汕尾法院將繼續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和最高法院關於禁毒工作的各項決策部署,依法嚴懲毒品犯罪,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消息一經發布,引發網絡熱議。有網友就問:“不需要經過最高法院核准嗎?”還有網友提醒:“是不是文字表述有出入?”但是都未見有回應。小編也是注意到,這一份案情通報上沒有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簽字和該院公章,讓人匪夷所思。不得不説疑點重重。
據悉,有法律方面的專家介紹説:早在2006年10月,國家最高權利立法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就通過了“法院組織法”,將死刑案件核准權收歸最高人民法院統一行使。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的這一舉動如屬實,必將引發社會各界諸多關注。
(來源:汕尾市中級人民法院微博、上觀新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