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創】用畢諶,以愛忠孝之人:曹操的識人愛才_風聞
史遇春之尘境心影录-一个乡下读书人,恋乡土,爱读书……2018-06-26 12:55
作者:史遇春
關於中國人的道德規範問題,在多次批判及革命之後,逐漸讓人無法定義其中的對錯。比如説“忠”與“孝”。很多人認為,“忠”與“孝”是封建的糟粕,不值得提倡。還有人,為了模糊視聽,把一切自己所不認同的“忠”與“孝”,一律都貼上“愚忠”與“愚孝”的標籤,然後大加撻伐,從而達到自己無法向外人言説的目的。雖然我對儒家的學説深懷敬仰之情,但是,在談論關係到儒家的事體時,我還是盡力保持中正的態度和客觀的標準,這既是我為文的本意與做人的準繩,也是對我所敬仰的儒學之道的一種現實踐行。
首先説説我對“忠”與“孝”的粗淺認知。從人性本善的源頭來説,確立“忠”與“孝”的出發點,一定是善意的,是美好的。“忠”與“孝”是正面的道德標準,它們的作用,在我看來,説白了,其實就是一條:
維護和諧的社會生活秩序與和美的家庭倫理關係。
“忠”可以延展到很多方面,但是,就大的方面來講,就是忠於國家、忠於朝廷。這無論是在帝制以前還是民國以後,無論是在東方之東還是在西方之西,古今中外,或許使用的名詞不同,但對其實質的認可是一致的,是沒有中斷的。在可預見的未來,“忠”還是會作為一種美德,繼續被宣揚、被傳承。“忠”本身沒有錯。之所以屢屢被攻擊,原因就是所“忠”的對象的變換與鬥爭。
“孝”基本上只限於家庭內部,是晚輩對長輩的一種倫理上的美德與行為。為什麼要宣揚“孝”?其中有感恩的成分、有和諧的因素。先説感恩。中國人是重情的,特別是在家庭體系當中。西方人,或許可以把家庭中的一些事情僅僅作為義務來處理。對於大多數的中國人來説,在以前的社會,如果在家庭中只有義務,沒有人情、或者人情欠缺,那是不可思議的事情。“孝”裏面,義務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情佔了很大的分量,這情,包含了愛、敬等多種因子。孔子早就認識到,有人可能會把“孝”簡化到只剩下義務,所以,他在《論語·為政》之中就已經毫不客氣地做了論述: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於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孔子講得很清楚,那就是,對父母長輩盡孝道,不能僅僅停留在物質層面,不能僅僅限於吃飽穿暖。雖然孔子在這裏只提出了一個“敬”字,但是,這也明白地對“孝”進行了定義,那就是,行孝的人,要從精神上對長輩進行關懷,這種精神的關懷,傳遞到長輩那裏,也是對長輩精神的一種安慰與滿足。説白了就是,物質的滿足,在“孝”之中是非常低層次的,是最起碼要做到的,精神的愉悦,在“孝”之中,才是高層次的,才是要努力的方向。
那麼,為什麼要孝呢?這才是最現實的問題,前面已經説過了,是為了社會的和諧、家庭的和美,愉悦的生活環境,融洽的倫理關係。以長為尊,這大概是人類社會共同的認知,不惟中國一家。既然以長為尊,那麼,在家庭生活中,必須有所妥協時,只能是少讓長。從人生悲劇的角度來看,一般情況下、都是長者歷事多、受苦多、付出多、而在世之日相對會少,所以,也應該是少讓長。家庭是社會肌體的微小組織,只有家和,社會才能和。從社會的大角度來看,要求家必須和樂平穩。家的和樂平穩的主要決定因素,是作為家庭的成員每一個人,作為個體的每一個人,又各有各的脾氣和性格,也會因此而起重重矛盾,矛盾發生時,必須有人謙讓才能達成妥協。這就需要孝。當然除了孝,還有慈、友、悌等道德規範。孝是這些規範中的首要因素。
“忠”與“孝”,在儒家居於主流之後的長期的中國社會中,是判斷一個人人格的重要標準,既是君子人等必須具備的道德品質,也是對一般民眾為人處世的基本要求。
關於三國,我的印象是,雖然天下大亂,但是,作為社會中堅力量的士人階層的道德並沒有淪喪,雖然也有放誕,但是並沒有丟掉風骨,這是最最難能可貴的。這也是這一段歷史讓我心動的原因之一。
曹操愛才,對“忠”“孝”之人的認可,既是對當時社會價值的褒揚,也體現當時的社會道德對曹操自身的影響。
在對待畢諶時,就體現了曹操對忠孝之人的態度。
當初,曹操在做兗州牧的時候,委任東平(今山東泰安市東平縣)人畢諶做自己的輔佐。
張邈叛迎呂布的時候,畢諶的母親、弟弟、妻子、兒女等人也被張邈一起劫持走了。
曹操覺得很對不起畢諶,他對畢諶致歉之後,就把畢諶打發走了。在畢諶臨走前,曹操對他説到:
“也不是我不容留您,只是您的老母親被張邈所劫持,您的母親在那邊,您留在這邊,您又怎麼能夠安心做事呢?”
畢諶心裏很害怕,他既放心不下母親、弟弟、妻子兒女,又怕走了之後被人在後面捅刀子。所以,畢諶意志堅定地對曹操俯首表態:
“曹公您放心,我是不會離開您的。”
曹操被畢諶的表態所感動,對他大家讚賞,在畢諶表示不會離去的時候,曹操甚至感動到流下了眼淚。
畢諶在曹操面前表態之後,始終還是放心不下老母、兄弟、妻兒,瞅着空當,在無人注意的時候,他還是偷偷從曹操的地盤上逃走,歸順了呂布。
等到建安三年(公元198年)十月,曹操打敗呂布之後,畢諶也被曹軍生擒。因為畢諶和曹操的僚屬以前都是同事,一些念舊情的僚屬都為畢諶的性命擔憂。
曹操卻説:
“如果一個人能夠對父母孝順,那他不可能不會忠於自己的君上。像這樣孝親忠君的人,就是我所需要、所找尋的人。”
曹操不但放了畢諶,還讓他擔任當時魯國(封國)的行政長官。
這樣的氣度,怪不得曹營人才濟濟。
(本篇結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