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採訪過慘案的記者,説説我們時代的怕與愛_風聞
夙兴夜寐刘沫沫-2018-07-02 12:38
上海“6.28”浦北路持刀殺人案,讓我想起了曾經採訪過的兩起同類案件。
這兩案的傷亡人數都超過上海這次,不過因為被殺傷對象不同,所激起的大眾關注程度和公共情感強度也有所區別。
第一起是2013年8月19日,在河南安陽的一輛城鄉公交車上,24歲的內黃縣農民周某搶奪方向盤未果,就持刀挨個在車上捅人,一共33名乘客,被周某捅傷15人,其中3人死亡。
3名遇難者都是未成年人,有一名10個半月大的女嬰,還有2名男孩,一個18歲,一個10歲。(編注:8·19安陽公交車持刀搶劫案後續結果——被告人周江波犯故意殺人罪、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死刑。)

帶血的大學錄取通知書。重傷者之一是個剛被大學錄取的女生。

殺人犯周江波出生於1989年5月,犯案時間2013年8月19日下午3點05分,8月20日被捕。據後續媒體報道,這起造成3死15傷的8.19血案,僅僅緣於鄰里糾紛——周江波因房子宅基地等瑣事爭執砍傷鄰居後,認為自己殺了人,想“幹件大事”再死。
更早的一起是在天津。2010年02月02日上午,天津港保税區一家運輸公司的調度人員張某(41歲),先是持匕首捅傷與其發生矛盾的同事,然後劫持一輛大客車,在市區街道上瘋狂撞擊行人和車輛,共致死10人,致傷包括4名警察在內的11人。

被肇事者張義民開車撞壞的警車。當時正值上下班高峯期,導致此案件中死者多為打工者。
與一些類似案件不同,上述兩名兇手都是在故鄉和户籍地作案,也有比較明顯的作案誘因,如何評價他們並不困難。我看到的評論,也不像幾天來這麼眾説紛紜。不過,將受害者從幼兒轉為不特定人羣之後,也方便評論者抽離部分情緒。
至少,這可以先幫我們明晰一個問題:對某種案件“何以發生”的探究,能否被視作對作案者的同情?
媒體為什麼招罵?
在案件的報道中,媒體很容易招罵。在編輯和記者看來,他們窮搜博訪,找到了一切可以找到的人,來勾勒兇手的人生故事,試圖回答“他(她)何以如此”。
而在很多讀者看來,這些人“槍斃都便宜了他們”,媒體扯東扯西,記錄下他們的人生故事,即使看上去“兇手活得也不容易”,那又如何?這些人不值得任何辯護。
在上海“6.28”案發生後,我在幾個媒體人羣中,再次看到這樣的爭議。有人重申,兇手作案,圖的就是“搞個大事情”,外界越關注,這些人就越得逞。甚至,這會刺激其他歹徒模仿。
我並不認為媒體報道會引來更多效仿,此前多起襲擊幼兒園和公交車乘客等案件的詳情,也並不支持這個推論。
不過也應該看到,媒體在案件報道中遭遇非議,自身也有一定責任。
就我目之所及,媒體對此類罪案的報道,都喜歡用一些老套路:兇手平日裏性格暴躁——那自然有反社會人格,殺人是早晚的事兒;兇手性格温和——那真相不會這麼簡單,他們一定遭遇過不為外人所知的劇變,人性從此墮入黑洞;兇手的習性要是難以琢磨——那他們心中一定湧動着暴戾的潛流,一直在等待發作的時機……
沿用這些採寫套路,媒體報道能否獲得大眾的信任,就取決於兇手是否一直是個“暴躁的壞人”,能否與大眾對他們的想象重疊。否則,媒體對兇手人生和人性的任何探問,都會被看作在為他們辯護,後果可想而知。
多數人沒心情瞭解兇手的人生路和創業史,他們只期待兇手儘快被押赴刑場。
為筆下的人和事,尋找一條閉合式邏輯,在大多數媒體不單是技術要求,更像是一個誘惑。這必然會導致不同程度的僭越,被情緒正處於極點的人們視作漠視和挑釁。
只要習慣於使用“階層分化、城鄉對立、人性異化”等大詞,似乎再複雜的話題都能圓滿解答。就上海“6.28”嫌犯而言,他的籍貫、出身、專業、學歷和求職經歷,看上去都可以和一些萬年問題對上號,適合在媒體上大談特談。
負責任的媒體和評論者,對待這樣的話題——也應該擴充到全部話題——都要慎之又慎,儘可能在事實上有足夠的確證,並且最好放棄使用隱喻和留白等手法,來強行描摹當事人的不歸路,將評議的權利還給公眾。
解釋≠辯護
建議媒體謹慎,並不意味着大多數針對媒體的非議,都合乎事實和邏輯。最需要指出:你不能將對案件的探因,扭曲為在為兇手辯護。
在一個前(報社)同事羣中,有幾位老兄就因為這個爭得傷了和氣。我建議他們先息怒,確認兩個問題:
一,有人認為殺人犯不該被嚴懲嗎?
二,有人在道德情感上為殺人犯辯護,表示同情嗎?
很顯然,都沒有。那麼,這幾位朋友都在為對方辯友並不持有的立場和觀點惱火。據我觀察,他們之所以被觸怒,很可能因為他們的情緒迸發,也很渴望他人認同並加入這種情緒。這會壓縮他們在社交媒體上的容忍度——你沒有憤怒譴責,就是在漠視大家的情感,甚至,你是不是站在殺人兇手那邊?
回到兇案的探因,探因做得如何,更多要用“真偽”而非“善惡”作為標準。就像我説認為,大多數媒體報道對於兇手心路歷程的描述,很不靠譜,屬於不知節制的僭越,但不代表這些報道出於邪念。
輿論場因為誤會而撕裂,實在讓人遺憾。人們學會剋制情緒,去傾聽其他人的聲音,焦慮和恐懼就會少很多。血案給人們造成的心理創傷,不會因兇犯被押上刑場而平復,卻可能在公眾更富有效率的溝通中療愈。
在刀刃下失去的幼小生命,讓人痛徹心扉。接下來,則是漫天的無力和挫敗感。媒體和公眾在此殊途同歸,都渴望找一條邏輯來解釋我們看到的一切。媒體在冒險解讀,公眾更傾向於訴諸情緒,喊殺聲不絕於耳。
我們是如此厭惡失控,以至於忘記了這本是一個很容易失控的世界。
最典型的,那些兇手在對無辜者痛下殺手之前,可能已經活在失序的情境下。道德譴責和極刑懲罰,根本不在他們的思考範圍內,他們不怕懲罰,未來的懲罰也阻止不了他們當下的行動。
但為了一個更安全的明天,我們還不得不正視他們。
就本文開頭我採訪過的兩起案件來説,兇手在案發前,都有非常規的遭遇,一些環節在失守。
8·19安陽公交車持刀搶劫案的前一天,剛刑滿釋放不久的安陽周某,因為宅基地糾紛,與鄰居打架,他手持鐵鍁,將對方三人的頭面部砍傷後潛逃。被周某砍傷的鄰居當天就報了警,但警方並未立案,直到周某在公交車上犯下更大血案,三個被害鄰居才接到《立案通知書》。
天津駕車惡意撞人案兇手張某的哥哥告訴記者們,張某曾於案發前“接到恐嚇信息”,稱“妻女都被綁架到洗浴中心”,還“約他一起報警”。但有關方面也未回應張某有否報案,派出所是否接警等問題。(編注:張某家屬提供的信息真假以及後續,編輯並未查到在媒體公開的詳細信息確認。)
我重複這些,無意再批評任何方面,只是感到可惜,或許這兩起案件本可以提前被制止?有警察朋友告訴我,如果周某在砍傷鄰居後就被追逃,並撒網追捕,他不可能跑那麼遠。可是鄰里糾紛在農村太多了,只要沒有重傷人命,整個基層對這種事兒都見怪不怪,派出所沒看到傷情鑑定,不會立案。
這些環節在平日裏幾乎是基層常態,直到發生大案,人們才會驚覺,防線在一層層失守。
我再次強調,這並不是在為殺人者辯護。我們如果聚焦於如何減少殺人案件,就不能不探究殺人案何以發生,或者窮盡那些案例來尋找它發生之前哪怕一點點可能被阻止的方式——即使很多時候是徒勞。

“如果有一天你的羔羊停止了尖叫,你會來告訴我嗎”
某些先天精神便癲狂暴戾的兇手,窮人類之力都無能為力。其他類型的兇手,包括容易成為兇手的那些人,社會從他們的視角出發,儘可能減少失控,免於讓他們的心智墮入瘋狂,我們每天都要路過的街道,才會更加安全。
挫敗和傷痛導向憤怒和報復,這也是兇手們的心理軌跡。要避免更多血案,需要更多的人超越這條軌跡。不要正視淋漓的鮮血,那太殘忍,但卻要直面更多慘淡的人生。社會達爾文主義盛行到最後,一把水果刀,就可以完成成王敗寇的角色換位。
日本電影《稻草之盾》中的一段台詞,出自一名女童虐殺案的兇手(藤原龍也飾演)。確實,某些先天精神便癲狂暴戾的兇手,窮人類之力都無能為力阻止甚至預防,只能事後懲罰
有人在呼籲
人不是上帝,誰都無法做到對所有人類的所有苦難都一視同仁。慘案發生在你經常走過的路口,離你家只有200米的距離,你會悚然動容、潸然淚下。如果發生在你一生都未必會抵達的遙遠山村裏,能與受傷害者感同身受的人,就會少很多。
公眾的同情心和正義感,都傾向於以自我為圓心,隨着半徑的擴大不斷遞減。大城市裏會發生血案,之於山野鄉村,又何嘗例外?
這種反差,容易使得更受傷害羣體的情緒進一步發酵,更會加固他們的身份認同和羣體向心力。
在上海“6.28”之後,有不少人頌揚上海的市民素質和城市氣質,在朋友圈不斷刷屏。在邪惡的威脅面前,人類很善於尋找夥伴,齊心協力對抗之。這也是人類能繁衍到今天的原因。
同時我也相信,能拱衞人類未來的,還必須有獨立的人格和思考。他們不屬於任何羣體,他們是人類,以及公民。
再看上海浦北路殺人案疑兇,他那張大學文憑(如果屬實)反證了他的邪惡和冷血。(編注:上海浦北路持刀殺人案嫌疑人黃一川,1989年6月出生,湖南省邵陽市人,無業。有網絡稱其畢業於湖南科技大學,但查無官方聲明,暫存疑。)
從地域和階層等多方面看,他都都稱得上是一種侵入和破壞。他持刀衝向的孩子,更是不諳世事,與世無爭,全然的無辜和無助。反差越大,給人羣造成的心理創傷就越劇烈。
唯有更嚴密自保,才可以修復這樣的衝突和失調。於是,製造慘案的那個兇手,被人們從心理上剔除出這座城市——他不是城市生活的一部分,只是偶然闖入的作案者,出於道德敗壞人性淪喪等原因,他傷害了這座美麗的城市。
一些平常不便言表的主張便順理成章。
我認識的一位上海媒體人發帖説,他贊成管制和封殺此類惡性案件的新聞,對繼續傳播的平台贊成嚴懲,因為“血的教訓告訴我們,這類惡性案件真的會有效仿效應”。
很顯然,他認為管制和封殺此類惡性案件新聞,會讓我們活得更加安全。我衷心祝福他夢想成真,儘管難以苟同。
他的一位同事,另一資深媒體人則認為,當年廢除收容遣送條例“太過簡單草率,應該讓它更加合理化人性化,應該修改城市管理法,應該監控、懲罰垃圾人……”
他是我在朋友圈見到的最早提出這個觀點的人。沒過半天,我看到微博上有更多的人在呼籲恢復那個制度。顯然,他們都認為自己能被遣送制度排除在“垃圾人”之外,又覺得自己能靠行政強力驅離“垃圾人”而更加安全。
除了繼續祝福他們,我還能説些什麼呢?
至此,我已寫了三千多字,但我沒信心説服他們。希望那些還願意聽我説話的人,能看懂我在説什麼。謝謝。
本文作者:孫旭陽
轉自:騰訊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