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合式一國兩制台灣模式”的潛在風險_風聞
牛二熊-国际政治观察员2018-07-02 22:42
近日就有大陸學者在一場研討會上提出了所謂“複合式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名字看起來很長,其實也不難理解,基本上就是對現有一國兩制模式的一些補充,針對台灣當局長期以來的一些政治堅持做出具體回應。台灣當局過去之所以抗拒乃至污名化“一國兩制”,其中一個最大的理由就是一國兩制是垂直統一模式,亦即大陸是中央,台灣是地方,這在追求兩岸對等的台灣當局看來,是斷難接受的,而複合式模式就是要解決這一問題,因為香港澳門適用一國兩制時正是這種中央地方關係,而台灣要想接受一國兩制,就必須在此問題上做出改變。
該學者借鑑聯邦主義的一些經驗,主張統一後的台灣可以享有不分主權行使權,或者分權性自治權,在此基礎上,台灣民眾仍然如現在這樣享有選舉領導人的權利,且不需要經過中央政府任命,台灣只需向中央政府交還體現國家統一的主權行使權如外交權等,其餘的則由台灣方面作為剩餘權力予以保留,他認為這是一種分權而非授權的模式,而中央與台灣的關係,則是一種中央與準中央的關係,至於台灣人行使國家權力的層面,則如同過往的許多討論一樣,可以由台灣領導人出任國家副主席等職。
可以看到,這種思路確實照顧了不少台灣當局的訴求,也在很大程度上安撫了台灣民眾的對等與自尊層面的心理需求,儘管這類方案也註定不會得到台灣方面的認可,但也若能夠提出來,也體現出大陸方面的誠意。但是,也需要指出的是,這樣的方案也很難如其設想的那樣得以實施,甚至暗含着潛在的政治風險。
回到一國兩制的本源,當然最初就是為了統一台灣而設計,其相關制度安排也都是着眼於大陸對台灣當局主要訴求的深刻理解。事實上,早年老一輩領導人清楚的認識到,台灣當局希望兩岸對等,乃至想要更多的那種潛在心理,也正是因為理解這種心理,一國兩制的台灣方案才特別提出台灣可以保留自己的軍隊,台灣領導人可以出任國家領導人的相關職務這類提法。
可以看到,台灣的自治權是遠遠大於港澳的,因為保留了自己的軍隊,可謂保留了與大陸平起平坐的最大籌碼,但是,最大的前提卻不能放棄,那就是中央政府只能有一個,決不允許任何形式、變相的出現兩個中央,兩個政府,這也是當年李登輝方面提出一國兩區、一國兩府等説法時,大陸毫不猶豫的予以回絕的原因。這是因為,大陸始終堅持一點,那就是一個國家只能有一箇中央政府,只能有一個完整的主權,任何變通做法都有可能帶來潛在的風險,尤其是台灣內部尚存嚴重獨立聲浪的情況下,更是不能承擔這一風險。
從這個角度看,所謂複合式一國兩制,雖然照顧到了台灣的訴求,但一開始就在否定一國兩制的核心觀念,即便是使用了“準中央政府”的低敏感度字眼,也不能減輕這一問題的嚴重性。“一中三憲”的主張甚至都比這一模式還跟趨近於一國兩制,因為按照提出者張亞中教授的説法,兩岸共同組成一中,通過兩岸協議建構一中憲法,在此之下才是兩岸各自的憲法,換句話説,這一模式也認同一個國家只能有一個頂層設計,主權也只能發於一端,不能容許任何自外於主權的準主權存在。
所謂複合制一國兩制方案的風險就在於,台灣的領導人任命和內政權力完全內化,而沒有一箇中央政府的授權,這就等於抹殺了一中的真實存在,而變成“為了統一而統一”。
有些東西是不能讓步的,其中之一就是主權的完整性。大陸常説,只要台灣承認一箇中國,什麼都可以談,一些老一輩涉台官員在私下場合也做過一些解釋,但萬變不離其宗,就算台灣可以享有高度的自治,那也終究是自治權,而不是準主權,必須在至少形式上,有中央政府的任命,這種授權完全是不可妥協的基本原則。至於説新的國家體制是否應該由兩岸共同組建,這些反而存有更大的靈活性,問題還是在於,離了主權統一的宗,任何創新思維都變了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