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我不是藥神》看資本逐利與生命權之間的矛盾_風聞
番茄汁3点0-历史爱好者2018-07-06 09:23
昨晚,去看了徐崢主演的《我不是藥神》。之前媒體已經炒的很厲害了,看後,覺得很值。
我想就其中一個問題談點不成熟的看法。
這個問題就是:怎麼看資本的逐利性與老百姓的生命權之間的矛盾。
談到這個問題,首先就有一點點劇透。影片主要矛盾就是:正規渠道進口的藥貴,老百姓吃不起,很多人傾家蕩產後,或自殺,或病死;仿製藥(也可以説是“假藥”)便宜,一般人都買得起,這樣吃一輩子,大多數時候就能與正常人一樣壽終正寢。問題是,前者合規合法,後者不合規也違法。

從藥企角度來説,就像觀網中已有作者談到的那樣,仿製藥的泛濫,可能導致越來越多的藥企不再投入新藥研發,這將會導致很多新的疾病無藥可醫。但再怎麼貴的藥,總歸是藥,總歸是能治病,總歸是有人能吃得起。
從老百姓角度看,大多數人不管你是牌子還是地攤貨,是正規藥還是走私貨,只要能治病,對他們來説都是好藥。所謂“病急亂投醫”就是這個道理。對他們來説,藥只有兩個核心要素:一是藥效,二是價格。滿足這兩點,,他們才不care這個藥背後那麼多複雜的故事。
問題是,新藥研發的週期長、費用高這個行內都知道的事情,老百姓不瞭解。新藥研發和生產絕大多數是資本行為,資本不是慈善家,即使偶爾做點慈善本質上也還是為逐利服務的。新藥出來後投入市場,企業要考慮的收回成本和盈利。從這一點,它的天然價格肯定就比仿製藥貴。某種程度上,這就像盜版書,新書作者費了好多年憋出來一本佳作,結果上市沒兩天,盜版滿天飛。從閲讀上看,盜版其實影響不是很大,於是買正版的就少了,作者和出版社的收益就要受到影響。不同的是,少讀兩本書死不了人,少吃兩瓶藥是要死人的。

老百姓想吃便宜點的藥,企業又要賺錢才能生存和發展,兩邊都沒錯,這個問題似乎看起來無解。
唯一的鑰匙在政府手中,一方面,政府可以通過手中的資源,為藥企的研發、生產降低成本,對新藥的定價進行合理化干預;另一方滿,還可以通過醫療改革,把更多的救命藥納入醫保範圍。很欣喜的看到,我們國家已經在這方面做了不少的事情。這既是對生命的尊重,也算是部分滿足了人民羣眾對美好生活的嚮往吧。
最後,想説一句。這部影片開頭就説,取材於真實案例。電影中程勇的原型叫陸勇。他也是位慢粒性白血病患者,迫於高藥價,走上海外代購仿製藥的道路。暗自最後做出的裁決是不予起訴。湖南沅江市檢察院和法院的做法也很值得肯定。 檢察官在不予起訴決定中説:“如果認定陸勇的行為構成犯罪,將背離刑事司法應有的價值。”

可能也基於同樣的認識,影片中週一圍飾演的警官最後對公安局長説,這個案子,他查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