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社會中追求男女平等中的正反兩面以及中國的現狀芻議_風聞
Doufu-物理学博士-博士,研究员2018-07-15 20:47
由於在自然科學和工程技術領域中國還整體處於追趕的狀態,中國的社會科學研究領域全面向西看的情況非常普遍。這個現象本質上是對一個基本假設未經現實證明下的自我集體認同,而這個假設即是——如果一個國家在經濟、科學和技術上更先進,那麼其社會管理和思維模式,即人文和社會科學也應該是更先進的。基於對這個假設的結論的認同,那麼人們就推論,要將中國社會引領到相同的進步程度上,就需要全面地學習西方。但本質上,這是一個未定之假設,因為中國的人文社科學界並沒有依靠嚴格的科學方法論去進行證實這個假設的正確性。依照科學的方法論,人們在接受一個假設的正確性之前,需努力去證明或者證偽該假設,如果設計的符合無偏見原則的所有研究方法都指向遵循這個結論,那麼人們就接受這個結論在目前可論證的範圍內是正確的。在未經證實之前,就接受一個假設這本身違背了科學原則,成了一種盲從,成為事實上的迷信,與宗教信仰無異。對於西方人文社科其先進性的問題,一個邏輯上嚴謹,更可能被證實的假設應該是,如果一個國家在經濟、科學和技術上更先進,那麼其社會管理和思維模式上,即人文和社會科學上應該存在更有利於推動經濟,科學和技術發展的先進性。第一個假設性表述和現在這個差異是什麼呢?前者是不做區分地全方位肯定,後者則是相對保守,有一説一,不做過多的延展性推論,而這更符合科學發展的規律。我們都知道科學是層層推進的,是動態發展的,因而在特定的歷史階段,人類認識的科學性是有限度的。
當然,今天要談的核心問題是中西方的男女平等,而非要泛泛地談論中西方整體的人文和社會科學的發展。之所以文章開頭要放到這個框架之下,我是為了闡明——我們要立足於社會現實來討論,而不做基於假設性的推論來討論。何為不基於假設性的推論來討論男女平等?我舉個在觀察者網常見的觀點作為例子,即“西方婚後女子冠夫姓,所以中國男女更平等”。為什麼説這是假設性的推論?因為判斷兩性是否平等,有多平等,我們要用大家比較公認的標準來衡量,比如説,社會中是否存在男女同工不同酬的情況,同工不同酬的現象有多普遍?單位聘用員工,是否存在性別歧視,是否使用性別本身而非客觀標準來篩選員工的僱傭或者決定員工的升遷,這樣的現象在社會整體有多普遍?社會中是否普遍存在選擇性打胎的現象?社會中是否普遍存在依照孩子性別的家庭資源選擇性集中的現象?我們只有依照這樣的社會現實來討論,才有利於認清社會中男女平等與否,男女不平等的現象有多嚴重。婚後女子是否冠夫姓,並無嚴密邏輯可以直接推導出來社會現實如何。所以,我們必須堅持立足於實質性的問題來討論男女是否平等,沒有現實作為依據,任何假設性推論都無關緊要。我插一句,對此標準持異議,認為我有益袒護西方的讀者也請注意,我沒有采用西方普遍推崇的政治領導人物男女比例作為評價標準,原因也是因為這不一定反映社會現實——如果一個國家提高女性政治領導人比例本身就是目的,而不在乎其執政理念的先進性和執政能力,那麼比例高也只是掩人耳目的假象,體現不出來先進性。
那麼依照上述提出的實質性的評價標準,中西方在男女平等的問題上究竟是個什麼現狀呢?
首先我要説明,國際上研究收入的性別差異的論文絕大多數都是彙總各行業的平均薪酬,或者彙總整體受教育年限對比薪酬差異,這和同工同酬並非一個概念。因為跨行業薪酬本身就存在較大差異,相同行業,不同階的薪酬也可以存在較大差異,因此非同等職位的對比意義不大。同工是否同酬的對比才能很好地反映是否存在性別歧視。由於這方面的數據比較少,我只能依照有限的瞭解到情況來展開對比。以我目前瞭解到的情況,即使是佔據各類國際排行榜榜首的北歐國家,在入門級工作上也較為普遍地存在同工不同酬的現象,這也是西方國家大眾媒體也承認的情況。在中國,大家的普遍感受是,我們這個現象即使存在,也不普遍。所以在同工同酬的角度上來看,中國比較進步。另外,無論是國內外媒體的報道,都顯示出中國女性在高端職位上的比例比西方國家高,顯示出在中國,有能力的女性在職業發展上更少受限。
但是在入職的機會方面,中西方的對比又是另外一番景象。在西方經濟發達國家,將性別要求寫入招聘信息是違法的,現實當中也確實極少見到以性別作為公開條件篩選應聘者的——這個現實狀況是比較積極的。考慮到第一條的現實,即招聘女性普遍地給更低一點的工資,那麼以性別為由,即使具有同等專業能力也排除掉女性求職者的概率應該是比較低的——當然,這是一個推論。而在中國,以性別為要求的招聘廣告屢見不鮮。因此單純從就業的權力平等上來看,西方經濟發達國家有可圈可點的地方。中國需要想辦法改善用人單位歧視性聘用的情況。當然,如果採取同工不同酬這種方式來解決,我是不支持的。瑞典有個做法我比較贊同——即以孩子是夫妻雙方的,孩子的父親也有照顧孩子的義務為由強制性要求男性休育兒假。就執行的現實情況而言,在強制要求夫妻單個人必須休夠兩個月育兒假的情況下,瑞典男性休育兒假的時間平均達到四個月。夫妻休的育兒假總長則通常為一年期,因為孩子滿一歲就可以上公辦的託兒所了。最近瑞典修改了法律,夫妻當人必須休夠三個月,實際休假的分配情況需要等新的統計數據出爐再討論。由於國內在招聘上常常以女性需要生育孩子為由篩除女性就業者對女性就業不利,個人認為瑞典的做法對中國改善就業歧視的情況有借鑑意義。
在選擇性打胎上的問題上,可以直接參看的數據就是各國家男女出生比例。根據聯合國的規定,男女出生的正常比例在103到107之間,西方經濟發達國家普遍在105左右震盪,而中國的相應數據超過110,2015年的數據是113.51,顯著高於聯合國給出的正常比例,顯示中國家庭明顯存在性別偏好,選擇性墮胎的現象依然較為普遍。那麼從這個角度上來説,中國在男女平等上落後於西方發達國家是站得住腳的。因為與公平就業以及平等的職業發展權利相比,生存權是人更基本的權利。因為是女孩,連生存權也會被剝奪,那麼在兩性平等上更先進的結論自然是缺乏現實依據的。
此外,孩子生出來了,是否普遍存在依照孩子性別,將家庭資源選擇性集中的情況也有助於反映一個社會男女有多平等的問題。而男女孩受教育程度的差異性可以被看成家庭資源是否存在基於性別差異的選擇性集中的一個重要考察指標。山東大學的吳愈曉在2012年發表的研究《中國城鄉居民教育獲得的性別差異研究》中的數據顯示中國男性受教育程度長期高於女性,雖然年限差異隨出生年代逐漸收窄。

而西方國家在兩性受教育程度上的差異和中國的情況非常不同。Margriet van Hek等發表於2016年的論文《Comparing the gender gap in educational attainment: the impact of emancipatory contexts in 33 cohorts across 33 countries》中顯示,西方國家整體上而言,在1960年代以前出生的人羣當中,男性受教育程度依然高於女性,而此後女性在受教育年限上逐漸拉大對男性人口的優勢。目前西方社會女性受教育程度高於男性。

那麼綜合以上各個因素來説,我們應該如何評價中西方在追求男女平等上所取得的成績呢?從生育選擇和教育投入上來看,西方國家的老百姓不存在明顯的對男孩的偏好,而在中國,尤其是農村(我沒有給出相應的數據支持,但是我相信大家都認同,因為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性的認識)依然存在着對男孩的偏好,男孩也會得到家庭更多的資源投入,獲得更多的受教育年限。當然,隨着中國的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和經濟的發展,對男性的偏好性選擇在弱化。另一方面,雖然西方國家女性受教育水平高於男性,但是社會整體上女性的收入依然普遍低於男性。由於在西方國家受教育程度與個人收入所得也成正相關(我沒有給出相應數據,但是這類數據很多,很容易查到),唯一的解釋是西方國家存在着隱性的偏向於男性的權利分配的結構性偏好,儘管西方社會女性政治領導人的比例可能顯著高於中國(我沒有給出這方面的數據),但是這更可能是一種極具欺騙性的人為結果。而中國則是另外一個情況。儘管農村人口依然保有對男孩的偏好,甚至女性入職也可能因為性別歧視受到排擠,但是真正有能力的女性依然有機會脱穎而出,顯示中國的精英階層更多的以結果為導向的,受男尊女卑的男權意識的影響較少。這顯示出中國的社會中下層和精英階層思維方式存在明顯的差異。當然,由於精英階層在社會中總是佔少數的,這意味着中國的女性實質上也面臨着更為不利的競爭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