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説什麼來着?有個女人曾想放足讀書,後來被公婆毒死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10118-2018-07-19 10:58
(via微博@清木疏桐)
讀了一則特別特別讓人難過的史料。盛夏天渾身發冷,為舊時女子一哭,也越發痛恨當下毫無節操的古偶劇。
1907年4月,光緒三十三年三月,江蘇沐陽縣女子胡仿蘭被公婆逼迫服毒身亡,這一案件如果不是正碰上“三千年來未有之大變局”,傳統倫理體系都被質疑,也會像無數類似冤案一樣沉入歷史河底,無人知曉,唯一的幸運就在於當時媒體干預此事(有種熟悉感)。
胡仿蘭十八歲嫁到徐家,成親十載,有一兒二女,夫妻感情好,但是胡喜歡讀書,公婆不甚喜,在新的風氣影響下,胡仿蘭想求學,並開始放足。她的公婆覺得這樣的兒媳敗壞自家聲譽,懷着“斬草不如除根,……吾家但得有錢數百串,吾兒豈憂無良婦”這樣的念頭,給了胡仿蘭一瓶毒藥,將她關起斷了飲食逼她自殺。後續可怕,人間至暗,為了殺死胡仿蘭,她的公婆將想要報信的傭人也關起來,傭人好不容易告知了胡的兄長,胡兄長派人來接,公婆説,只能抬個死人回,活的就不用想了。胡兄無計可施,想法設法讓殺意最強的徐母離開家,結果徐母説,大事未成,哪都不去!胡仿蘭最終不堪折磨,留下遺書,服藥自殺。
胡仿蘭服毒後,她的女兒跪求祖母,尋方解救,徐母卻呵斥孫女説,你娘是死在那些給她書讀的人手中,你從他們要你娘去最後雖有媒體發酵,所得的處罰結果也不過是榜示罪狀和詳革功名而已。
胡仿蘭的遺書見圖四五六,太難過了,她快死了,所念念不忘的只有兩件事,一是怕她的女兒被纏足,一是怕因為自己之死會給別的女性求學帶來消極影響,最後想到了魯迅先生的話,翻來史書,裏面寫着兩個大字,吃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