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周讀書】哲學家與兒童對話_風聞
西竹先生-长安一片月,万户捣衣声2018-07-19 15:57
亮點摘錄
1. 事實是事實,感覺是感覺,它們畢竟是兩種不同的事物。
2. 人所思考的事情,對蜥蜴來説,既極其無聊,也無法理解。
3. 為啥什麼都有,而不是什麼都沒有。
4. 人人都可以編寫自己關於世界來源的故事。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人永遠不會知道什麼是真相。
5. 真正的哲學問題,就是沒有準確答案的問題。
6. 蝙蝠知道自己是蝙蝠嗎?
7. 每一種動物,只能想它的大腦允許它想的東西。其它生物的感覺和思考,我們只能猜測而無法知道。
8. 我們以為的完美,是根本不存在的。
9. 對某件事越是關注,就越是容易忽略其它事物。
10. 人類能做出的最重要的想象,就是有關自己——即“我”。
11. 我們人類知道我們是誰,因為我們的感覺、思想和記憶有一個所謂的中心——那就是我們的“我”。由於我們知道我們就是“我”,所以我們才能夠做出難以想象的事情。
12. 我們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如果沒有別人,我們也就不會知道,我們是完全獨特的。這是因為我們的“我”是通過比較產生的。
13. 我們做道德判斷時,常常並不按照邏輯行事。做此事的感覺是決定的因素,要根據我們與他人交往中的感覺,來決定正確還是錯誤。
14. 一個人的生命,不能根據這個人是否有用來衡量,因為每個人對生命都有無限的權利。
15. 我們努力去做事,有兩個不同的理由:第一,因為我們自己喜歡;第二,因為我們會得到回報。然而得到回報的次數過於頻繁,最後就可能不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了。
16. 能感覺到對自己不公平,是人的天性。而會像對待自己那樣去對待別人,缺是後天才學會的——如果他真正學會了的話。
17. 生命的價值不簡單取決與美麗和智商。
18. 誰想得多,就容易出現煩惱。
19. 人類很聰明,但永遠不會幸福。
20. 美並不是事物、人或風景的性質。美是我們在事物或從中感受到的東西,因此美無法衡量的。

書 名 哲學家與兒童對話
作 者 [德]裏夏德•達維德•普雷希特(Richard David Precht)
譯 者 王泰智、沈惠珠
出版社 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
全書是作者和自己孩子的對話錄集,作者在帶着自己孩子游玩的同時,處處引發孩子的獨立思考,並且加以適當的引導。深度不深,但是趣味很多,而且很符合小孩子的習慣和能力範圍。
第一章 我與我
1. “為啥什麼都有,而不是什麼都沒有”
在動物園作者和他的孩子相互交流了自己關於世界起源的看法。從萬物的起源的各種學説中,作者告訴自己十歲的孩子:並不是每一個哲學問題都可以解釋,很多問題只能有一個大概的答案,同時也會產生新的問題。
就此出發,作者帶孩子到下一個問題,為什麼有“我”
2. 作者從神話和現行科學學説的角度上和孩子交流了這個問題,從生物進化的角度上分析了人的形成。指出人是偶然產生的,我們沒有理由認為,這一切的背後隱藏着什麼意義。繼而説到,人類可能是生活中如果沒有意義就無法生活的唯一動物,甚至不是人類創造的或早於人類的動物,我們也會賦予他們意義,給他們命名,由此產生下一個疑問 動物的名稱是從哪裏來的?
3. 作者從動物的命名説起,降到世界上的名稱來源於人類,都是用人類的語言表達出來的。**我們所看到、聽到、觸摸到和以為認識到的一切,都是由我們人類命名的。我們這樣稱呼它們,同時也就認為,它們確實是這樣,**可是真的是這樣嗎?由此進入下一個命題——“為什麼沒有標名的鼠類讓人更有好感”。
4. 在倫敦動物園,人們做過一個實驗。有沒有註明的三張圖片,分別為老鼠,蛇,猴子。然後調研自己的注意力時間,由多到少分別為鼠、蛇和猴子。後來對照試驗,分別在圖片下注名負鼠、蟒王和戴安娜長尾猴。實驗結果發生了戲劇性的顛倒。作者寫到,我們如何為事物取名會影響我們對它的看法,以及在我們身上會產生什麼樣的感受,因為我們是根據詞彙的發音塑造其意義的。由此説到,人是唯一這樣做的,那麼動物會不會有自己的語言呢?於是作者問自己的孩子,做一隻狐蝠會怎樣?
5. 托馬斯·內格爾的論文《做一隻蝙蝠會怎樣》就討論了這個問題。蝙蝠知道自己是蝙蝠嗎?作者寫到**每一種動物,只能想它的大腦允許它想的東西。其它生物的感覺和思考,我們只能猜測而無法知道。**繼而,人的大腦只能思考某種特定的事物。接着,作者帶自己的孩子到一個心理學實驗中去“大猩猩為什麼會不見了?”
6. 美國伊利諾伊大學心理學專家丹尼爾·西蒙斯與同事1999年進行一項實驗,讓志願者看一段打籃球視頻,要求他們數出三名穿白衣者傳球次數,而無需理會三名着黑衣者。那些人傳球時,一個穿黑色毛茸茸外套、打扮成大猩猩模樣的人走進他們中間,面對鏡頭捶打胸膛,在鏡頭前停留9秒後退出。視頻播完後,一半志願者回答沒看見“大猩猩”上場。作者像自己的孩子解釋到人的注意力有限,因此對我們有意識的東西我們可以記起,無意識的部分卻相對不這樣。即對某件事越是關注,就越是容易忽略其它事物。
作者帶着自己的兒子結束了動物園的參觀,才回到家的時候,望着名牌,他引導孩子開始下一輪——誰是我,你認識這個“我”嗎?還是隻是你感覺我就是“我”?由此進入下一個問題:“我是誰?”
7. 在帶孩子參觀技術博物館的時,作者給自己的孩子講到了鏡子實驗:在鏡子面前,大多數的動物都不會認出自己,捲尾猴和獼猴出於一種不確定的狀態,猩猩和黑猩猩可以認出自己,然而大猩猩卻沒有,而大象,鴉科鳥類和海豚卻做到的。作者帶着自己的孩子進行的思考是:人類能認出自己(即使裝扮成猩猩的樣子,人類也能知道我是我),是因為人類有思想,所以能想到是“自己”,那麼必須事先知道我自己到底是誰,那麼真的有“我自己”嗎?作者繼而説到,幾乎所有的人(精神無疾病或者障礙),都對自己稱呼我,然而這個我到底是什麼,卻很難説出來。因為“我真的是我嗎?”
8 作者帶着自己的孩子交流這個話題,提到我們人類知道我們是誰,因為我們的感覺、思想和記憶有一個所謂的中心——那就是我們的“我”。由於我們知道我們就是“我”,所以我們才能夠做出難以想象的事情。我們知道自己和別人不一樣。如果沒有別人,我們也就不會知道,我們是完全獨特的。這是因為我們的“我”是通過比較產生的。
第二章 做好事與我
1. 作者在和自己的孩子在友誼島的時候,聊到戰爭,作者拋出了一個問題“大腦裏有道德嗎”。這次作者拿出了菲尼亞斯·蓋奇創後性格轉變的例子。因為創傷,蓋奇的做眼旁的腹正中區遭到完全毀壞,蓋奇因為主觀性格本質的大腦本質受損,導致了失去了對對己對人的責任感,性格大反轉。腹正中區專司感情,那麼它是怎麼做到。作者寫到,我們的大腦皮質有的負責感情,其它的負責思想,它們有時會有交叉的東西。感情經過腹正中區成為思想,它幫助我們判斷什麼是對,什麼是錯,什麼是好,什麼是壞?那麼五個人比一個人更有價值嗎?
2. 作者把問題拓展到著名的電車困境上。依據作者的資料,幾乎所有的人都主張變軌,犧牲一個人來拯救那五個人,但是隻有1/6的人支持推下胖子拯救那五個人。因為“一個”會讓自己“壞的感覺更少”。而把這個人換成自己的親人,人們的選擇可能就會不同了。作者的理解是**我們做道德判斷時,常常並不按照邏輯行事。做此事的感覺是決定的因素,要根據我們與他人交往中的感覺,來決定正確還是錯誤。**那麼在特定情況下存在某種感性道德權利,如改變軌道以保全更多人的生命,那麼是否存在必須殺人的道德義務嗎?夏裏特醫院門前討論了“可以殺死蓓塔阿姨嗎”這個命題。
3. 這個情景的前提是,存在一個不招人喜歡的“蓓塔阿姨”,她非常富有,而存在一個“我”做為她的財產繼承人。那麼在她住院的時候,和醫生一起,藉助某種藥物在她沒有任何痛苦和感覺並且事先也不知道的情況下結束她的生命然後用這筆錢全部來做慈善,以拯救醫院裏更多的生命,這樣的行為是可以的嗎?作者引導自己的孩子思考:如果讓人幸福是好事,讓人不幸福是壞事,那隻讓一個不幸,讓很多人幸福,這樣可以嗎?伴隨着自己孩子的肯定回答變為否定的回答,作者補充道,痛苦和歡樂,是不能像一道數學題那樣計算的,也不能決定生死。**一個人的生命,不能根據這個人是否有用來衡量,因為每個人對生命都有無限的權利。**我們遵守這個原則並尊重別人,可能與我們不想做壞事或者成為壞人有關,那麼我們為什麼不想呢?於是就進入到下一個問題——“為什麼偷東西時鏡子是一個障礙”
4.實驗是這樣。不再讓家庭主婦給乞討的孩子們糖果。而是把糖果藍放在門外,觀察孩子們是否會偷竊。結果發現有鏡子的地方,偷竊的行為並不會發生。內在的邏輯是:偷竊是不好的;人們無法擺脱自己做壞事的感覺(鏡子的作用);如果其它人做了,自己也會做。因而作者説到人都會自我反省,按照心中的自畫像去生活並且不想讓它受到損害,同時也通過排除和比較淡化自己。壞事做得少,生活會更好,生活會為此給我們回報,那麼下一個問題——獲取回報會侵蝕我們的品格嗎?
5.作者帶着自己的孩子在攀巖的時候,進行了下一場的交流。如果喜歡就不需要回報,不喜歡的事就要有回報,那麼助人呢?是自願還是喜歡?一場針對所有14個月大的小孩子的説明顯示,所以的小孩子都自發願意幫助別人。黑猩猩也是。
一組關於對於自發幫助別人行為的實驗是,面對小孩子們自發提供的幫助,第一組給予孩子們玩具獎勵,第二組僅僅給予口頭表揚,而第三組卻沒有任何回報或者表示。數次之後,撤掉所有獎勵,第一組的孩子們不再自發幫助別人,只有在有獎勵的情況下才會做好事,而第二三組的孩子能保持如一。我們努力去做事,有兩個不同的理由:第一,因為我們自己喜歡;第二,因為我們會得到回報。然而得到回報的次數過於頻繁,最後就可能不再知道自己喜歡什麼了。助人和物質回報的聯結是後天的。那麼如果我們某事是因為不做的懲罰,如不遵守規則,不公平待人,那麼,什麼是公平?
6.荷蘭人弗蘭斯·德瓦爾做過一個實驗。像兩隻捲尾猴的籠中放入籌碼,如果捲尾猴能將籌碼拿出來,會給於它們黃瓜(不是很喜歡)和葡萄(很喜歡)的獎勵。之後對一隻猴子放回籌碼,只給予一片黃瓜,對第二隻猴子,給予葡萄,逐漸再變為第二隻猴子什麼都不做都可以拿到葡萄,而第一隻猴子怎麼做都只有一片黃瓜,最後第一隻猴子把籌碼扔向了研究人員。
捲尾猴可以知道什麼是不公平,但是它可以知道什麼是公平嗎?16. 能感覺到對自己不公平,是人的天性。而會像對待自己那樣去對待別人,缺是後天才學會的——如果他真正學會了的話。公平是人去理解和學會的。那麼既然人有能力公平待人,就有能力公平待動物,那麼人可以吃動物嗎?
8. 作者帶着他的孩子吃香腸,問兒子吃香腸對嗎?香腸是豬肉做的,那麼人應該讓動物痛苦嗎?用他兒子最喜歡的外星人故事。假如外星人征服了地球,他們吃人。因為他們是更智慧的生物,更高級、更進化的生物。這成立嗎?作者引導自己的孩子思考的同時,説到:**生命的價值不簡單取決與美麗和智商。**每一個能感覺到歡樂、幸福、恐懼和痛苦的生物,都應該受到尊敬,因而連作者自己也覺得,反對吃肉的理由更勝於贊成的理由。(我很久都想不通的一個道理是,植物應該也可以感覺歡樂,幸福和恐懼,植物也有痛苦,只是我們人類察覺不到而已,所以吃素和吃葷在這個層面上應該是沒有差別的……怎麼辦QAQ)
第三章 幸福與我
1. 人為什麼會有憂慮。
作者帶孩子參觀莫愁宮,給孩子講了腓特烈王的故事。腓特烈王最開始不願意像自己的父親那樣喜歡軍國主義,喜歡並且陶醉在藝術中,並且在建造的莫愁宮裏過着遠離政治,親近藝術的生活。然而在他繼承王位以後,他慢慢開始變成自己一開始討厭的樣子,很不開心。因而父親引發兒子關於人對於幸福和憂慮的思考。想得多,煩惱就多,人與動物不同的地方在於我們有理智。人類很聰明,但人類永遠也不能幸福。我們的大腦不平衡,即使願望得到實現和滿足,也未必幸福。腓特烈王真心渴望的,應該是美好事物中無憂無慮的生活,那麼什麼是美好的事物?下一個話題,什麼是美?
2.作者帶着自己孩子參觀雕塑作品,由物到人,再到風景,讓自己的孩子對美進行思考。最後,作者説,桌子是白的,是桌子的質地,桌子沒,是我們大腦中的概念。人對於美的概念常常發生變化,美是我們頭腦中的概念,它更多地取決於我們的品味,受我們生活中文化的影響,客觀的美不存在,有些人認為美的,有的人卻認為不美,任何人都無法左右,這是公正還是不公正的呢?
3.下一個問題,什麼是正義?
作者給兒子一個假設的環境,一飛機人因為空難集體失憶,在一個物質齊全的島上重新活下去。人們失去了原先所有的東西,經驗、地位等等。人們何如活下去呢?又如何制定規則呢?比如以放牧為生的人比種地謀生的人多很多財富,該怎麼辦?作者為自己的孩子介紹了約翰·羅爾斯的觀點。作者告訴自己的孩子羅爾斯的出發點基於如果想找到公正的規則,必須先站在弱者的立場上,這樣以保證最大程度的正義。羅爾斯的思想,第一是基於,人人是有同樣的權利的,在不限制他人自由的基礎上,人們可以自由發展;第二,如果有人比別人佔得更多,那麼應該人人有比別人佔得更多的同等機會;佔有多的人,要向佔有少的人交出足夠的佔有。正義就是在不限制他人自由的情況下,對所有人儘可能的公平,給所有人機會
不限制他人自由,那麼什麼是自由呢?
4.作者和孩子從東西德和柏林牆的故事出發。繼而説到,被允許做很多事的感覺是幸福的,但允許做事情的自由是受其他人被允許做很多事情所限制的。其他人自由的起點就是我自由的終點。自由與人的發展相關,人要做很多事情,那麼人生中有什麼是必須要做的?
下一個問題是,人生最重要的是什麼?
5.幸福的來源是什麼的,一是希望出現的事物出現了,二是不希望出現的事物沒有出現,那麼回到了本書開篇的第一個問題,為什麼什麼都有而不是什麼都沒有?作者借一個故事(一個人莫名其妙被毒箭射中,在醫生為他治療之時卻先要問清楚是誰射的箭,以及箭是什麼形狀等等一系列問題,因而耽誤了治療)告訴自己的孩子,幸福從哪裏來,幸福是什麼或許都不是很重要,重要的生活本身。
這本書給人最大的震撼就是作者能夠寓教於樂,或者説生活中點滴事物都有思考,甚至有哲學的思考。全書是自己和自己孩子的對話,或許深度很淺,但是廣度卻涉及到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的各個方面。有很多地方,都是非常感動的。
1. 作者能有很廣博的知識,神話故事,生物學知識,歷史故事,這一切都像自己的孩子娓娓道來,作者的總是根據自己和兒子所處所在展開討論,不論是動物館還是博物館,車站還是森林,處處都是自己引發兒子思考的地方。
2. 作者循循善誘。十歲的小孩子,思維和思考能力自然有限,因此作者能夠化用很多自己孩子容易接受的話題,比如人能不能吃豬肉的討論,作者就用兒子最喜歡的外星人的故事做比方,把動作的受體變成了人,簡單而且自然。作者很有耐心,比如講到菲尼亞斯·蓋奇的故事的時候,作者問兒子有什麼啓發,兒子説不要玩火藥(菲尼亞斯·蓋奇是因為火藥操作而引發事故的),作者能夠引導兒子的思維向自己想要引導的地方發展,當然,這也是一種能力。
3. 最最讓我感動的地方是作者在引發自己孩子思考的時候,能夠適當地給自己的孩子指明一些好的方向,比如善良。作者和孩子的討論,涉及到了很多問題,體現了很多原則,比如公正問題,就有功利主義(幸福最大化)和自由至上主義兩種進路的思考。最最重要的是,德性主義的思考貫穿着一切,所有的落腳點,都在教導自己的孩子做一個善良的人,保持孩子們的童真。同時作者能夠和自己的孩子感同身受,身體力行。比如在吃香腸時討論到該不該吃豬肉的時候,父子間討論後覺得不吃豬肉的理由對於吃豬肉的理由,於是自己和孩子都停下了食用。不僅讓我想起袁新教授的一句話:倫理學不是我知道很多法則,而是我能夠在生活中踐行它。
突然覺得,要是以後自己能夠有作者這樣的想法和能力教育孩子,這學才是學了。
三聯書店2013年11月第1版
201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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