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國家,孰因孰果?_風聞
长风-2018-07-24 11:56
現在,民族與國家好像有點分不清邊界了呢。什麼“民族國家”,什麼“民族主義者”,什麼“XX民族的生存空間”之類的,話説這些詞的使用者,分得清“民族”、“國家”的區別與邊界麼?
對了,有一點你們得想清楚,你們是在中國,你們所用的漢語,分得清民族與國家。你們的母語不是英語,英語的nation與nation分不開,那與你們無關。在中國,國家就是國家,國家與民族沒有必然聯繫。
國家,其確定、顯性的唯一排他性特徵是政權實體,是一個以政權實體維繫的社會生產體系,這是個雖然難有明確的兩分邊界,但是實打實的、無比現實的具體存在。而民族不是,民族就是個想象共同體,是個主觀意識對某個籠統族羣的籠統的主觀標識。
在英語語境下,國家(nation)就是民族(nation),民族(nation)就是國家(nation),對人家而言,一個nation一個nation是天經地義的,當然,很顯然他們也沒法理解作為國家的nation與作為民族的nation的區別,他們也就沒法理解作為國家的nation的現實與具體、作為民族的nation的籠統與泛泛。
民族與國家是有一定的因果關係的,但是因果關係可不是體現在“民族國家”這個概念的表面現象。民族沒法成為國家之因,只能是國家之果。是在一個穩定持續的國家政權治下,基於共同秩序共同生產生活的族羣們終致趨於混同而有民族,而非基於一個民族形成一個國家政權實體。是黃帝炎帝部落聯盟的統一秩序維繫的若干部落共同運作生產生活秩序,漸致形成了華夏民族;是秦漢的統一秩序維繫的若干族羣共同運作生產生活秩序,漸致形成了當時的漢族;歷朝歷代,只有長久穩定的政治秩序下,原本相異的若干族羣,才會趨於混同。
是冒頓單于在諸多後來被統一命名為匈奴的若干部落基礎上建立了統一的政治秩序,才有匈奴;是趙佗在包括中原人、南越當地人的若干相異族羣基礎上建立了統一的政治秩序,才有南越。
任何一個村落,最初必然是一家或幾家人,後續才有其它家陸續加入,這些家族在入村之初,互相之間沒有血緣聯繫,但是共同的生產生活當中,這若干家族就是不想與其他家族有血緣關係都不行啊,他們就是不想形成一個內部姻親關係錯綜複雜的統一村落,都不行啊。而任何一個村落,還不許新家進入?在中國,沒有這個民俗。這是個宗教習慣,這可能是亞伯拉罕諸教的排斥異教徒的宗教習慣,但與中國無關。
政權實體本身沒有“民族”屬性,恰是政權實體所維繫的秩序體系,才是“民族”的成因。
任何一個族羣,如果沒有形成組織、形成足夠確定的組織意志,那就沒有可能被作為一個整體的實體,比如“民族”。而現在“民族”概念被拿去用的時候,基本上都被賦予了一個組織意志,這是典型的因果倒置。動不動“XX民族的生存空間”,“XX民族的疆域”,…………。話説民族有個什麼疆域?國家有疆域,疆域之內就是政權施治範圍,疆域之外就是政權施治範圍之外;民族有什麼疆域?疆域之內,只能你這民族存在?那疆域之外,你這民族也不許存在?民族是個主觀的泛泛的族羣標識,從每個人開始算直到全人類、全部生物乃至整個宇宙,可以有無數的族羣劃分層次與標識,比如家、家族、村落、鄉村、城市、國家、種屬科目綱門、…………,都得這麼分?那你給細菌留個什麼疆域?民族不可能有“疆域”,根本無法與“疆域”或者任何其它的有具體邊界的實體發生直接聯繫。
而國家政權實體本身,只以其根本宗旨——社會秩序為唯一存在意義,其只管穩定的社會秩序,其運作的核心宗旨就是社會秩序。而社會秩序與“民族”更無關係,以“民族”替代“秩序”作為政權實體的運作核心,那是南轅北轍、緣木求魚,不僅是荒謬的,而且是愚蠢的。要維繫政權實體本身的正常運作,是個極其艱鉅的任務,政權實體本身全心全意全神貫注上下一心都難得圓滿,你四六不着調還想整出個什麼幺蛾子?不論那個要以nation建nation的nation的人,我就奇怪,假如全世界其它nation全死絕了,就剩你們一個nation,那麼你們就能形成一個永無內憂外患、長治久安、和諧安寧到永遠的nation了?
知道那“西方”的nation的規模總是那麼捉急的原因了麼?因為家、國、天下這三個華夏人耳熟能詳的政治概念的意涵,已經超出了那普遍意義上“西方”的想象。
知道為啥這世上只有華夏這個廣土巨族了麼?因為華夏分得開國家與民族!懂得國家的現實意義和現實價值,懂得如何實現國家的現實存在!有了國家,穩定了國家,自然會有民族。國家是民族的因,民族是國家的果。所有的已知民族,都是因國家政權而形成的!而只要在一個統一的社會生產生活秩序下保持穩定運作的國家體系,在時間作用下必然會漸趨形成相應的“民族”,只要你願意如彼稱呼、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