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苗問題上,靠監管最多治標,加上計劃體制和國營化才治本_風聞
凯申日记本-凯申日记本官方账号-微信公众号【凯申日记本】2018-07-25 13:18
前天和昨天分別寫過兩篇關於一類疫苗應該國營化的文章,分別是:
本文是下篇。
看這篇文章之前,建議先做好兩事:
1、建議先閲讀上篇和中篇,因為這兩篇提到的一些內容,下篇中不會再提到,你看完下篇之後如果感覺有一些地方沒説全或者有漏洞,請先去翻上篇和中篇,有很大概率會找到答案。
2、建議先自己百度一下,什麼是國營企業,在上篇和中篇的評論中,有太多太多知友連國營企業是什麼都不知道,還以為就是我們常説的“國企”,還以為三鹿、中移動、武漢生物、中石油這些是國營企業。
正文開始……
長春長生事件爆發之後,很多朋友都把重點放在了呼籲加強監管上,這當然是非常必要的。但這只是治標的做法,僅有這一條的話,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疫苗安全問題的。
1、資本天生有增殖的衝動,尤其是暴利誘惑面前有更強的衝動
下面這段話,是大家都耳熟能詳的:
“資本害怕沒有利潤或利潤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樣。一旦有適當的利潤,資本就膽大起來。如果有10%的利潤,它就保證到處被使用;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絞首的危險。如果動亂和紛爭能帶來利潤,它就會鼓勵動亂和紛爭。”
那麼,長春長生的利潤有多高呢?媒體給出了答案:
查看長生生物的財務報告不難發現,疫苗的確是個非常賺錢的生意,在疫苗相關上市企業中,長生生物以91.59%的毛利率佔據行業首位,比貴州茅台的毛利率(91.31%)還高。
100元疫苗92元是利潤,長生生物暴利超茅台www.guancha.cn
這麼高的利潤,可謂是暴利,私人資本必然有極強的衝動和僥倖心理去冒險,去突破監管,去賄賂官員,去更加隱蔽地造假,去尋找各種監管漏洞。在這一點上,無論是外國疫苗企業,還是中國疫苗企業,都有這樣的衝動。但發達國家疫苗企業好歹還有技術領先優勢,可以通過技術優勢獲取超額利潤,而國內很多疫苗企業沒有這樣的技術優勢,因此有更強的動機去走歪門邪路。
西方社會現在的“反疫苗運動”思潮也有類似的心理因素,即使“監管”是存在的。
這種思潮的背後是公眾對生產疫苗的大型跨國製藥公司極不信任,因為西方很多藥品價格昂貴,製藥公司被認為有逐利動機。這種不信任甚至上升到了“喪心病狂”的程度:
據英國《衞報》7月11日報道,歐洲部分國家的抵制疫苗運動已經到了“喪心病狂”地步。當意大利國家隊排球運動員、奧運會金牌得主伊萬·扎伊採夫(Ivan Zaytsev),於上週在社交賬户上貼出他和自己孩子的照片時,並沒有想到,這會引發一場政治討論。當時,7個月大的女兒剛剛接種疫苗,扎伊採夫在發佈的照片裏表揚她勇敢。

伊萬·扎伊採夫的Instagram截圖但是,照片剛發佈幾秒鐘,扎伊採夫就遭到了來自反對疫苗激進分子們的大量惡意辱罵。這些攻擊從**“你一定是拿了藥廠的髒錢**”到令人不寒而慄的詛咒——“希望你女兒快得病死掉”。
對於意大利的反疫苗思潮,羅馬國際社會科學自由大學政治學教授喬瓦尼·奧西納説,“此事背後是民眾對精英主義的強烈不信任”,“這樣一來,如果醫生説,‘你的孩子必須接種疫苗’,人們不會想着醫生是專業的,他們只會想,‘你是不是從銷售疫苗的公司裏拿了錢’。”
可見,即使有監管存在,由於市場化企業的逐利性衝動,部分社會羣體也有傾向去懷疑疫苗生產者的不良動機,因為疫苗是否良心,在普通消費者的個體層面帶有“玄學”色彩——我打上發病了不能確定是疫苗不好;我打上不發病不一定確定是疫苗有效,個體感覺上缺乏明確性,只能期望於廠家的良心,而廠家又是逐利的,而監管畢竟是人在做。公眾的不安全感也就可以理解。
2、監管本身存在侷限性
而監管呢,是被動的,是抽查的,是事後的,是由具體的個人去執行的,是要遵守一定的規則的,這裏面變數太多了,導致這個網必然會有漏洞和網眼。當然我們現在的網,網眼太大,你如果加強監管,相當於把網眼變小了,但是還是有空子,這最多隻能提高造假的難度和成本,使得資本家選擇造假的時候更加謹慎和隱蔽,花更多的錢去公關,用更巧妙的方式去繞開規則。
只要資本家仍然有賺錢衝動,那麼監管就是像是拿着榔頭玩”打地鼠“的遊戲——就取決於監管者的手是不是勤快,是不是敏捷了。
這對於一般的行業是沒有太大問題的,因為:
第一,大多數行業利潤率都沒有那麼暴利,也相對透明,利潤低了,衝動就弱。
第二,大多數行業生產的產品,好不好、有沒有效果,是相對容易看出來的,這種情況下監管就比較容易,比如手機,用的什麼內存你很容易就看出來,比如普通藥品,吃下去病好沒好人就能感覺到。疫苗呢?你打了沒發病,誰知道是你沒遇到病毒還是疫苗起作用了呢?
第三,大多數行業出了問題影響有限,不像疫苗這樣,全民注射,波及面廣,而且涉及後代健康,一旦出事就是大事。
而且,對於現在的各種以贏利為目的的國有(不是國營)、私有疫苗企業來説,都是各地的納税大户,對各地的解決就業有重要的作用。而財政收入和就業是地方政府關注的頭等大事,一旦企業暴雷,財政收入影響不説,更麻煩的是職工下崗,製造不穩定因素,這也使得地方政府有天然的“和稀泥”、“壓蓋子”的衝動,對本轄區內的重點企業、納税大户、就業大户(無論是國企還是私企),不願去硬啃,當年的三鹿事件也有這個因素。
因此,監管只是一種威懾手段,它無法解決“犯罪衝動”的問題,無法消除“產生犯罪的土壤”,它自己也存在被腐蝕拉攏的可能性。
現在中國對毒品犯罪打擊非常嚴厲,但還是有很多人為了暴利而不惜以身犯險。
當然,我們必須要説,如果沒有對毒品的嚴厲打擊,那肯定毒品問題遠比現在嚴重。因此,監管是必須的,但它只能起到一個“把問題發生率壓在一定程度”的狀態下,因為在暴利下的衝動必然會導致僥倖心理,從而使得毒品問題呈現“受壓制而不絕”。
在毒品問題上,我們現在沒有完全治本的方法,也就是“讓所有人都沒有製毒的衝動”,但是也有部分治本的方法,比如提高生產力,讓民眾不需要製毒販毒就能有正常的收入,就能有飯吃有衣穿,這樣就會降低社會上的犯罪衝動。
試想,一個吃不上飯的國家,哪怕對各種犯罪的“監管”再嚴厲,也會有大量的民眾鋌而走險,因為這個時候會有很多人有強烈的動機,這就是土壤,土壤不除,監管只能是“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
在疫苗領域,這樣的“清除土壤”的治本之道是有的。因為國營企業在制度設計上天生就不追求利潤,天生就沒有造假謀利的衝動,因此非常適合在一類疫苗領域使用。
對於國營企業(再次提醒,不是國有企業)的領導,生產計劃不是來自於市場需求,而是來自於上級指定;銷售也不是面向市場,而是由上級統一收走;企業生產多少、生產什麼都和我一點關係都沒有,同時也沒有來自股東和上級的利潤考核要求(但有安全生產、保質保量的要求),掙的錢也是國家的,我就拿固定的死工資,也沒有什麼利潤分紅,那麼我有什麼必要去造假呢?
我如果不造假,我在利益上一點損失都沒有,到了年齡還可能升官。
我要是造假,我一點好處都沒有,一類疫苗是國家免費發放的,我就算通過造假降低了成本,也沒什麼意義啊,反而造假可能會受到嚴厲懲處,丟掉官位坐大牢。這從“收益/成本”上看明顯沒意思啊。
制度設計一定要考慮現實情況,考慮現實的人性。光提“加強監管”,但加強監管最終也是要落實到執行上,人性中天然有趨利避害的一面,不要對人性有過高的期待,相反,要利用人性的趨利避害來設計制度,用制度來保證,這樣才能執行效果好。
現在的現實官場,不是很多人都“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明哲保身,當太平官”嗎?很好,一類疫苗的生產就用你這一點。對於一類疫苗生產的國營企業領導,“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就足夠了,你就按照現有成熟的流程按部就班生產就行,生產流程怎麼樣,你就怎麼生產,謹小慎微,無過就是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行。
當然了,我們不是説這樣的官當國營企業領導就是最好的,而是説,即使這樣常見的普通官員當了國營企業的領導,由於制度的作用,也可以避免贏利衝動下的一類疫苗造假。
那麼,計劃經濟體制下,是不是就無法創新了呢?會不會我們的疫苗研發就停滯了呢?
我們先看看現在資本增值、利益主導下的長春長生的研發投入:
與此同時,高毛利的疫苗行業研發投入卻遠遠趕不上銷售費用。以長生生物為例,2015年-2017年,公司銷售費用分別為1.41億元、2.41億元和5.83億元。其中2017年長生生物銷售費用佔營收比重高達37.88%,然而2015-2017年,其研發投入分別為1837.83萬元、4333.60萬元、1.22億元,尚不及銷售費用1/4,佔營收比例則分別為2.31%、4.26%和7.87%。
疫苗“誕生”鏈: 輕研發重銷售下的信任困境finance.qq.com
可見,私營企業未必重視什麼研發,因為市場化下的企業看重的是掙錢,而在疫苗領域,通過研發掙錢,既有風險,還慢,為什麼不走更快的資本運作的路子呢?
研發投入不夠,是不是長生生物缺錢呢?事實上並不是這樣。 2017年,公司在理財方面可謂是下了狠心,公司利用募資資金和自有資金投入累計111.58億元,合計實現理財收益7851.72萬元,相當於當年扣非淨利潤的12%。 另外,還有未單獨披露的公司及子公司在額度範圍內使用閒置自有資金購買理財產品3.57億元,累計獲得收益34.45萬元。 斑馬消費查閲2017年報顯示,在當年底,公司還有20.53億元的理財餘額。 在2016年,長生生物的理財行動同樣不可小窺,其年報顯示,當年累計利用閒置募資資金及自有閒置資金累計52.89億元,累計實現收益2707.16萬元。
而國家主導的研發創新投入,至少單位不會把這麼高的比例放在投資理財產品上……
研發並不一定需要市場化,高鐵改進、戰鬥機、航母、055、航天這些,都不是市場化的產物,但是它們對中國自身而言,都包含了很多的創新環節。那種“只有市場化才會促進研發”的觀點,是片面的。
具體片面在什麼地方呢?其實上篇和中篇也説了——在很多領域計劃幹不過市場,是因為在這些領域裏,市場信號反饋較強,而計劃經濟環境下沒有市場反饋信號,導致“不知道該往那條路上創新”,而不是“不會創新”——比如如果今天我們的手機全是國營工廠統購統銷、國家定價的,那麼全國可能就幾種手機型號,因為像“直板還是翻蓋好”、“屏幕幾寸才算好”、“攝像頭是伸縮好還是不伸縮好”這些信號,都無法通過市場反饋回來,因此導致國營工廠只能根據上級的命令的方向進行創新,而無法貼近市場,貼近消費者進行創新。
但如果一個領域,並不是面向終端消費者的,而且它的創新方向不需要市場判斷也能知道的,那麼在這個領域裏面,計劃經濟在創新層面就沒有明顯的劣勢了。
比如原子彈,創新方向就是“低維護成本、高爆炸威力、小型化”,這些創新方向需要市場來告訴你嗎?不需要啊。
比如印鈔廠,創新方向就是“防偽性強、識別性好“,這些創新方向需要市場告訴你嗎?不需要啊。
但手機就不行,攝像頭是不是該伸縮,後蓋是玻璃的還是金屬的,這個真需要市場來告訴你。
同理,對於疫苗,那就是“提升防疫效果、覆蓋更多的疾病”,這些創新方向也不需要市場告訴你才知道啊,國家直接就可以下達指令,往這個方面上創新就可以了。
當然,計劃體制下的疫苗創新機制的具體細節可以再深入討論,比如是直接讓生產一類疫苗的國營工廠同時負責創新,還是由另外的事業單位、學術機構負責創新,還是像計劃經濟時代那樣全國各單位合作攻關,都可以再進一步分析。
在計劃經濟時代,中國的疫苗事業也是從無到有的,並不是説計劃經濟下大家就真的什麼新東西都不搞,一起混吃等死:
1975年7月1日,陶其敏團隊研製出我國第一代血源性“乙型肝炎疫苗”——“7571疫苗”。檢驗疫苗是否有效的第一步是進行敏感性和安全性試驗,通常先要進行動物試驗。但當時,動物試驗的條件並不具備。製出的疫苗被鎖進了冰箱。陶其敏望着凝聚着研究組幾個月心血、克服了重重困難研製出來的疫苗,默默思忖,疫苗做不了安全試驗,不能使用,怎麼辦?疫苗是自己親手做的,於是她做出了勇敢的決定:在自己身上試驗!1975年8月29日下午,陶其敏打開冰箱,取出了一支疫苗,請值班護士把疫苗緩緩地推進自己體內。晚上,陶其敏跨進家門的時候,兩個孩子已經做好了晚飯。同樣做醫生的愛人去河南水災區參加救災醫療隊。她對兩個孩子説:“媽媽今天打了我們研究的肝炎疫苗試驗針,很可能得肝炎,為了不傳染給你們,你們也暫時離媽媽遠一些,注意觀察媽媽情況。”此後兩個月內,她每週抽血五毫升進行檢測,第三個月轉入定期檢查,始終沒有發現異常。這時,體內的抗體也產生了。陶其敏取得了第一手試驗依據,證明了乙型肝炎疫苗的安全可靠性。血源疫苗研究成功之後,陶其敏將其交給做基因工程的研究機構,以便大規模生產和在人羣中推廣。根據衞生部的安排,陶其敏把自己製作血源疫苗的技術和整個工藝無償給了長春生物製品研究所。
再説了,計劃體制也僅僅是把一類疫苗管起來,你私人企業如果真的有本事,真的願意搞創新,那你完全可以在二類疫苗,在新的疫苗(比如艾滋病疫苗等)上搞創新,沒人攔着你啊。你真要靠創新搞出新疫苗,你掙大錢,沒人看着眼紅。
總之,計劃和市場,都是手段。腦子裏不要有那麼多的條條框框束縛,要看實際,在不同領域,哪種手段實用就用哪種,即使反對,也一定要出自“因為這個手段在實際中的這個領域的效果不好”,而不是出自“因為這個手段是計劃/市場,所以不能用”。
我們還是要進一步深化改革、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同時,大力加強監管和一類疫苗國營化不是互相沖突的,而是可以互相協作,相輔相成的。一個治標,一個治本,方可保疫苗事業順利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