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有性騷擾,被網絡指控就死路一條嗎?_風聞
剑啸易水寒-深知身在情长在,前尘不共彩云飞。2018-07-26 20:58
來源:騰訊大家
會不會有“邪惡女人”瞬間鎖死我就是那個猥瑣男?
時評人鄢烈山近日寫了一條《關於所謂章文性侵網絡事件的恐懼》的長微博,其中説:(揭發章文性擾的)蔣方舟可不是小女生,她的名氣比章文大得多。訪日歸來的散夥飯局自然都是熟人。……蔣方舟當時不拒絕不制止,現在在網絡上毀人清譽,這個女人真的很邪惡!你們卻認同她,以為她很勇敢甚至純潔!”
這段話幾乎每個字都是錯的,我不打算多説,因為明白人一眼便知錯在哪裏。不過,鄢烈山此段微博中的另一段話,卻值得重視:“看網上關於所謂章文性侵一事的評論,令我很恐懼:難道大家都喪失理智了嗎?會不會有個女生也在網上指控我這老男人某天性騷擾甚至性侵過她,而不需證據不用上法庭就用網絡大字報搞臭我讓我身敗名裂“?

鄢烈山微博截圖,圖源網絡
這段話反映了當下不少男性的心態,那就是如果女人都如此肆無忌憚地在網絡上指控我,捏造我,誹謗我,而輿論熱潮又瞬間鎖死我就是那個猥瑣男,我該怎麼辦?我的名譽,我的地位,乃至我的未來命運,不都被輕易毀掉了嗎?
是的,在me too 運動狂飆突進的今天,即使在相對後知後覺的中國大陸,輿論環境與社會心理也都在發生微妙變化。**勇於站出來的女性不再那麼容易就被蕩婦羞辱打入煉獄,而接力式此起彼伏出現的控訴者,也讓率先站出來的女性不再那麼孤獨。**與此同時,女權組織以及持平權立場的媒體與大量普通個體,又會為這些控訴者提供厚實的支持,以至於關於女性權利與兩性關係的新的政治正確逐漸在此間形成。
章文案即是典型例子,在化名小精靈的女生髮帖指控其性侵後,蔣方舟、易小荷、王嫣芸等不下八名女性都接力指控章文對己有不同程度的性擾。而章文及其律師團隊儘管在網絡回應中再次祭起蕩婦羞辱的大旗來呼喚直男癌們馳援(比如聲稱小精靈不檢點,蔣方舟有多位男友,易小荷離異且愛泡酒局等),但收效奇差,輿論對章文基本是一邊倒的譴責與抨擊。
在這種情況下,鄢烈山發出若我也如章文這般被網絡吊打我該怎麼辦的哀嘆,可以理解。事實上,在我朋友圈跟帖下,也有一些朋友發出這種質問:如果我遭遇被人誣陷的情況,我該怎麼辦?
我的回答是,第一,你遭遇這種情況是小概率事件,如果你確實不是鹹豬手慣犯。第二,即便你遭遇了這種小概率事件,你仍是完全可能自證清白的。

資料圖,圖源網絡
是否有人被誣指性侵性擾而毀掉名譽與人生?
我們先來看近年在大陸發生的諸多被指性侵性擾的知名個案,高校界從北大瀋陽到中大張鵬,公益界從曹小強到雷闖,公知界從袁天鵬到章文,至少到目前,還沒有一例是因為被在網絡中誣指而毀掉名譽與人生的。**而這些個案,也沒有一個是僅有一位苦主出來指控從而只具備孤證的。**我想請讀者朋友舉出一個反例,哪怕就是一個被在網絡中誣指性侵性擾而毀掉名譽與人生的例子,恐怕也如我一樣,到目前為止,連一個都舉不出來。

美劇《關鍵判決》海報
當然,現在沒有這樣的例子,並不能推出未來不會發生這樣的例子。從邏輯而言,這種可能性肯定存在,但是就概率而言,我們仍必須承認,這種可能性即便存在也是極低的。
如果不承認這種可能性極低,那麼就不得不承認網絡誣告成風且誣告極易成功。**擔心網絡誣告成風,是基於對女性的恐懼與偏見,認為女性多有以性作為訛詐資本的傾向。**可事實上,要女性賭上她本人所有的羞恥心、名譽與良知,來誣告一個對她根本沒有侵犯或騷擾過的人,是決不常見的。
擔心網絡誣告極易成功,則是對網絡輿論形成的機制,並無十足瞭解。
持這種悲觀傾向的人,大多還沉浸在勒龐《烏合之眾》的世界中,或者二戰前的魔彈理論中,然後再加上對社交網絡崛起後媒體去中心化的擔憂。在他們眼裏,網絡中的大多數人只是盲從跟風的烏合之眾,只會隨着議題設置者的魔笛翩翩起舞,因此,一旦有居心叵測的人在網絡誣告某人性侵或性擾,那麼大多數人就會跟着鞭打被誣告者,以致後者無辜遭遇毀滅性打擊。
事實並非如此。如果你我皆有理性,那就不能夠居高臨下地想象其他大多數人都比你我更缺乏理性,更容易盲從。而媒體的去中心化,也並不意味着公共輿論的形成,就是絕對無序與失控的。
哥倫比亞大學政治學系博士林垚提出過一個有趣的問題,如果在社交網絡中忽然出現一個匿名指控某人性侵或侵擾的帖子,公共輿論會不假思索、不需要任何進一步證據地相信嗎?林垚的回答是:當然不是。
一方面,不管出於媒體的市場需求,還是出於涉事方面及利益相關方的利己考量,抑或是人們對真相(八卦)的熱衷,接下來都會有人去挖掘匿名爆料者的身份、去推敲爆料帖中的細節是否可靠、去質詢被指控者的身邊人對他/她的觀感、去尋找其它潛在的受害者,諸如此類。也就是説,**不管初始爆料者匿名與否,最終爆料能夠轉化成“實錘”、能夠形成對被指控者的譴責和處罰呼聲,都依賴於後續的證據補充。**否則,無以為繼的匿名爆料馬上就會淹沒在新熱點吞噬舊熱點的碎片化狂潮中了。

《關鍵判決》劇照
另一方面,匿名指控者要想掀起聲勢,往往需要有經驗、有資源的個人或組織作為中介,而這些中介者為了自己的信譽起見,不能不對爆料的可靠性先做一些審查、篩選與判斷,再發布爆料。所以絕大多數時候,就算爆料人對圍觀公眾來説是匿名的,但她們的身份對於這些中介者來説卻是非常清楚的。
只要信息能自由流通,誣告就是可以澄清的
更重要的是,被指控的當事人並非沒有自證清白的渠道。
如章文,近日也頻頻在各大媒體接受採訪或發表聲明。**他當然有自辯的權利,然而是否取得效果,還要看他回應的質量,也即邏輯與事實是否令人信服。**很可惜,他動輒訴諸於妹子生活作風亂,妹子很多男朋友,妹子離婚愛喝酒這類毫無邏輯的自辯,以及“這是我們小圈子的習俗,喝酒之後都是要摟抱親的”等胡扯,那當然很難贏得輿論的認同,反而進一步處於不利地位。
但這並不是説,所有自辯都註定是無效的,倘若章文針對蔣方舟的指控説,我從來沒見過你,而且你也拿不出見過我的證據,那輿論是可能暫時逆轉的。又或者他説,我絕對沒摸過你大腿,你一個在場證人都舉不出,可能也行得通。然而,一旦蔣方舟拿出見過他的證據,或至少舉出一個在場證人,那章文又會再度遭遇輿論的譴責。
如此我們應該已經很明白了,**“網絡審判“即便存在,也不是單向而是多向的,人人可以指控,人人可以自辯,同樣人人也可以作證或反證。**只要信息是自由流通的,人們具備起碼的理性與是非心,那麼絕大多數誣告是可以澄清的。當然你也可以反駁説:信者恆信,疑者恆疑。我也承認,要完全澄清誣告,取得所有人的信任,幾乎是不可完成的任務。但只要你不是無辜地被一邊倒地譴責,縱然還有少數人懷疑你,譴責你,又有什麼可怕的呢?
實際上,試圖將輿論集中一點,才是真正可怕的,也註定是不可能達成的。而我們要追尋權利平等(此種平等實質上也意味着自由),付出一些並不那麼起眼的代價,是必須也必要的。
不過,還有一種極端情況,可以讓被誣告者完全無法自辯,只能束手就擒。這就回到文初鄢烈山的擔憂了,那就是所謂大字報時代。

《關鍵判決》劇照
鄢烈山是大字報時代親歷者,對這一時代重來的憂慮與警惕,是時常縈繞在心的。然而,**大字報時代的誣告,實際上是政治權力的把戲,**類似於孔飛力在《叫魂》一書中借古諷今所説的,當普通民眾幾乎不可能擁有絲毫政治權力,而以叫魂為罪名來惡意構陷他人卻成為普通人一種突然可得的權力時,“對想得到好處的人,它提供了獎賞;對妒忌者,它是一種補償;對惡棍,它是一種力量;對虐待狂,它是一
種樂趣”。而在缺乏對最高權力的足夠約束的情況下,統治者可以利用操縱民眾的恐懼,將之轉變為可怕的力量,而那些少數意見人士、不同信仰者以及其它邊緣羣體,就會成為這種力量的攻擊目標。
我們必須注意,孔飛力這幾段話的要旨在:第一,民眾幾乎不可能擁有政治權力;第二,權力缺乏足夠約束;第三,在前兩個條件下,統治者操縱民眾,轉變為可怕的力量。第四,被攻擊者是少數意見人士、不同信仰者以及其它邊緣羣體。
然而,就me too運動而言,在西方,這四個條件都不滿足。就第三個條件而言,舊時代大字報式的大揭大批、大鳴大放,其本質是政治權力的遊戲,是自上而下操縱民眾完成的,而現在me too 的匿名或實名舉報,絕大部分是自發的,或至少是罕有被權力自上而下操縱完成的。第四個條件也無需贅言,你總不能説被舉報、被攻擊的猥瑣男就等同於少數意見人士等邊緣羣體吧?既然主體與客體都完全不能類比,那麼拿往日的大字報類比今日的me too 舉報,就是不倫不類、指鹿為馬。

寫到這裏,我想鄢烈山的擔憂我已經完全講清楚了,就me too 運動而言,這種擔憂只是杞憂。男人並不會因為me too 運動而被無辜搞臭,女性則會因為這一偉大的運動而更能走上綻放出自由與平等的光芒,同時充滿美與尊嚴的坦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