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屆中央首輪巡視反饋:原食藥監總局存在這些問題_風聞
心之龙城飞将-2018-07-27 23:47
來源:政事兒
26日,中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繼續向社會公佈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反饋情況。至此,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的30個單位巡視反饋情況已全部公佈。
“政事兒”注意到,原食藥監總局黨組被指存在**“食品藥品審批監管領域廉潔風險較大,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等多個問題。
今年2月,十九屆中央第一輪巡視15個巡視組在春節假期後3天內完成對30個地方、單位黨組織的進駐工作,十九大後首輪中央巡視全面展開。其中,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被納入30個巡視單位。
近日,中央第十一巡視組向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反饋巡視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情況。中央第十一巡視組組長劉維佳代表中央巡視組反饋了巡視情況。
劉維佳指出,2016年上次巡視以來,原食藥監總局黨組管黨治黨不斷深化,班子建設得到加強,黨員幹部隊伍素質有了提高,黨風廉政建設深入推進,重點工作取得實質性進展。巡視中,巡視組發現和幹部羣眾反映了一些問題,主要是:“四個意識”樹得不牢,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不夠,理論武裝不夠自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食品藥品監管“四個最嚴”要求和中央決策部署有“温差”,政治責任感不夠強,以人民為中心的立場不夠堅定。
此外,劉維佳還指出,原食藥監總局黨組在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上不實,選人用人問題時有發生,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屢禁不止,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仍然存在;全面從嚴治黨力度不夠,“兩個責任”落實不到位,食品藥品審批監管領域廉潔風險較大,反腐敗鬥爭形勢依然嚴峻複雜;對上次巡視整改要求落實不到位。
同時,巡視組還收到反映一些領導幹部的問題線索,已按有關規定轉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等有關方面處理。
劉維佳對此提出了六點整改意見,其中提出**“要着力防治藥品安全隱患,努力實現藥品安全穩定可控、保障水平明顯提升”**,“要強化中央巡視成果運用,新官要理舊賬,專題研究上次巡視整改未到位的問題和這次巡視指出的問題”。
“政事兒”(微信ID:xjbzse)注意到,在上一輪中央巡視中,巡視組也曾指出原食藥監管總局黨組在**“食品藥品監管中存在諸多漏洞,監管能力和手段跟不上。”**
2016年3月1日至4月30日,中央第十五巡視組曾對原國家食藥監管總局黨組進行了巡視。2016年8月,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發佈了巡視整改通報。據整改通報顯示,巡視組兩次點到了疫苗問題。
巡視組稱,原國家食藥監總局“對藥品重審批、輕監管,官僚主義嚴重,存在嚴重失職行為;對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活動長達5年沒有察覺,沒有把人民羣眾健康安全作為最重要的事情對待,監管存在重大漏洞,延誤了最佳處置時機;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案件發生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查辦案件不力。”
此外,巡視組還指出疫苗流通中存在“掛靠走票”非法經營。
當時,原國家食藥監總局稱,要深刻汲取山東濟南非法經營疫苗系列案件的教訓,深化改革創新,強化監管執法,堵塞漏洞盲區,推動建立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加快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改革,嚴厲懲處食品藥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
今年3月,國家機構啓動改革,將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的職責,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職責,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執法職責,商務部的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執法以及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辦公室等職責整合,組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作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組建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管理,主要職責是負責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註冊並實施監督管理。
機構改革後,原任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張茅出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副書記,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黨組書記畢井泉出任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黨組書記、副局長。
長生生物疫苗案發,國家藥監局多次對此表態。
根據舉報提供的線索,7月5日,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對長春長生公司進行飛行檢查;7月15日,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組成調查組進駐企業全面開展調查。
7月15日,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發佈通告稱,檢查組發現,長春長生在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記錄造假等嚴重違反《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藥品GMP)行為。根據檢查結果,國家藥監局迅速責成吉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收回長春長生相關《藥品GMP證書》。此次飛行檢查所有涉事批次產品,尚未出廠和上市銷售,全部產品已得到有效控制。
通告明確,目前,國家藥監局已要求吉林省局收回長春長生《藥品GMP證書》(證書編號:JL20180024),責令企業停止狂犬疫苗生產,責成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排查風險隱患,主動採取控制措施,確保公眾用藥安全。吉林省局有關調查組已經進駐長春長生,對相關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同時,國家藥監局派出了專項督查組赴吉林督辦調查處置工作。
7月22日,國家藥監局負責人通報苗案件有關情況。
通報稱,現已查明,企業編造生產記錄和產品檢驗記錄,隨意變更工藝參數和設備。上述行為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範》有關規定,國家藥監局已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收回藥品GMP證書,召回尚未使用的狂犬病疫苗。國家藥監局會同吉林省局已對企業立案調查,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按照疫苗管理有關規定,所有企業上市銷售的疫苗,均需報請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批簽發,批簽發過程中要對所有批次疫苗安全性進行檢驗,對一定比例批次疫苗有效性進行檢驗。該企業已上市銷售使用疫苗均經過法定檢驗,未發現質量問題。為進一步確認已上市疫苗的有效性,已啓動對企業留樣產品抽樣進行實驗室評估。
7月23日下午,國家藥監局召開黨組擴大會議,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對吉林長春長生疫苗案件重要指示精神,研究貫徹落實措施。
會議決定,在前期工作基礎上,進一步增加人員,充實案件查處工作領導小組力量,全力配合國務院調查組工作。對長春長生所有疫苗生產、銷售全流程、全鏈條進行徹查,儘快查清事實真相,鎖定證據線索。堅持重拳出擊,對不法分子嚴懲不貸、以儆效尤;對失職瀆職的,從嚴處理、嚴肅問責。
此外,國家藥監局還將對全國疫苗生產企業全面開展飛行檢查,嚴查嚴控風險隱患。對疫苗全生命週期監管制度進行系統分析,逐一解剖問題癥結,研究完善我國疫苗管理體制。
同在23日,國務院調查組趕赴吉林,開展長春長生違法違規生產狂犬病疫苗案件調查工作,調查組組長為畢井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