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還校園貸女子偷養母7萬元_風聞
不难-U deserve it.2018-07-27 20:30
為償還校園貸、滿足自己的高消費,20歲的大學生王靜(化名)多次盜刷養母的銀行卡,將7萬元先後轉入自己的微信賬户。養母心痛之餘與其解除收養關係,王靜的盜竊行為也被公訴機關起訴至法院。近日,密雲法院宣判,因養母已表示諒解王靜,且王靜有自首情節,因此被免予刑事處罰。
報警前,養母曾多次詢問王靜,是不是她偷了錢,但王靜始終不承認。“孩子説跟她一點兒關係沒有,我才報了案。”直到接到警方的通知,王靜才説了實話。
據北京市密雲區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王靜於2017年7月23日至8月15日期間,在北京市密雲區密雲鎮家中,私自將養母李某的銀行卡綁定李某的手機微信,使用李某的微信向自己的微信轉賬,先後將李某銀行卡內的7萬元轉入自己的微信賬户。

王靜説,盜刷養母的錢,是因為陷入校園貸。她自述,在南京上學期間,有一次同學聚會喝多了酒被送到醫院洗胃,隨行的同學幫她墊付了2000多元。為了給同學還錢,她從一款校園貸APP上借了3000元錢。此後為了償還本息,她又接連在多個校園貸軟件上註冊借錢。借來的錢除了償還舊賬,還被用來滿足她和男朋友的高額消費。
利滾利之後,王靜欠的錢越來越多,不少催債人將電話打到了家裏。擔心事情敗露,沒有經濟收入的王靜盯上了養母李某的存款。
養母李某介紹,王靜是她1998年在一座橋底下拾到的棄嬰,後來辦理了收養手續。接到催債電話後,她一方面擔心孩子的人身安全,一方面又害怕王靜再去貸款。去年下半年,已經辦理了休學手續的王靜從家裏逃走,並很快再次貸款。失望至極的養母,選擇和王靜解除收養關係。
雖然解除收養關係,但李某還是為王靜出具了諒解書。近日,密雲法院就此案宣判:被告人王靜犯盜竊罪,免予刑事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王靜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民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公訴機關指控其犯盜竊罪成立,法院予以支持。王靜到案後如實供述所犯罪行,應視為自首。鑑於她有自首情節,且盜竊對象系家庭成員財物,目前已取得諒解,情節輕微,可對其免予刑事處罰。
文章來源:中國青年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