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是不喜歡聽那些要求受害者“注重自我保護”的話_風聞
灰鸽叔叔-灰鸽叔叔官方账号-2018-07-27 09:35

一
我就是不喜歡聽那些要求受害者“注重自我保護”的話。
不喜歡當然不代表人家不對,也不意味着人家不重要。但看到各種“女生預防性侵要注意的五點事項”、“三分鐘全面瞭解疫苗的有效性”、“孩子遇到壞人,一定要做到這幾點”、“反問兩個問題,教你識別電信詐騙”、“六個小妙招,瞭解添加劑是不是有問題”這些東西,我就發自心底不舒坦。
我一直説“如果惡意不被懲罰,善意將無處安放”,這句話衍生出來的推論有很多。最簡單的一個就是:
一個惡性事件發生後,最後的結論一定不能落在受害者或者潛在受害者“提高自我要求”上。
以食品安全為例,一個事件,例如地溝油事件發生後,最後的結果一定不是讓公眾學會如何鑑別地溝油,而是如何消滅地溝油;性侵事件也是同樣的道理,最後的結果一定不能是女生如何鑑別色狼或者備好哪些防護用具,而是讓潛在的性侵者不敢實施這樣的行為。
自我防護意識當然要緊,但它不是解決問題的法寶,而是低概率事件發生之後的應急手段。學會,當然可喜;但如果不會,也不丟人,更不是遭受侵害的理由。
我不會鑑別地溝油,難道我就活該吃到地溝油了?我孩子不會應急逃生,難道就活該在路上被人追着砍了?我不會鑑別色狼,難道就活該被性侵了?
哪怕人們自我保護的知識不夠完備,我們也要努力去營造一個不讓無辜者受傷害的環境。一個人人自危人人需要穿着鎧甲戴着刺以惡意審視他人的社會,一定是一個冷漠且缺乏合力的社會。
那些防護指南,可以是整個事件處理體系裏的一個補充,但不是核心,更不是終點。核心應該是:
我建議你掌握這些知識,但如果在緊急情況下你想不起來,或者掌握不了,那我們的法律法規、熱心人士、保障設施也會在最大程度上讓你免受侵害。
最好的結果,不是掌握這些知識,而是用不到這些知識。
二
我一直覺得,惡性事件發生後,不能對受害者提要求,或者對普通大眾提要求。事實上這也不能叫“要求”,最多叫“建議”或者“提醒”。例如“為了安全考慮,晚上10點以後儘量不要出門”。
公眾可以選擇遵從,也可以選擇不遵從。如果他不幸深夜遭劫了,我們絕對不能説“我都跟你説10點以後不要出門了你怎麼不聽”,而是應該去抓壞人,去反思為什麼10點以後治安就那麼差,爭取讓那裏變成一個10點以後能出門的地方。
簡單説,就是對施害人執行有威懾力的懲罰,讓後來者不敢效仿;對導致事件發生的其它環節提要求;而對受害人或者公眾,只能提建議。
你生產假貨影響公眾健康,罰得你連媽媽都不認得,別人就不敢接着造次;關於假貨的監督、流通、認證環節全部理一遍,看看到底哪裏有疏失,這就是要求。
就拿晚上出門被劫來説,如果有這樣的事件,我最關心的是壞人是否被抓到,怎麼判;路邊的技防設施是否有升級,就算去寫深夜出門的十條提醒,我也會同時説,保護受害者的最好手段,是讓施害者付出慘痛的代價。
看到社交平台上那些“你為什麼不注意呢”“你為什麼要一個人去別人房間呢”“你為什麼不知道查一查呢”,我就感到極其反感。就像昨天,我把推文在喜馬拉雅讀了一遍,結果馬上有聽眾反對:

我也實在搞不動這算哪門子個人主義,但有一點我是確信的:這就是很典型的“對受害者提要求”。
如果你把提醒或者建議變成要求,那它們就會成為惡的辯詞;如果你把“希望你能注意”變成“你必須要注意”,那麼整個社會便會處於信任崩塌的邊緣。
也許這些“必須”有道理。但我就是不喜歡。
三
這輩子需要學習的知識太多了,頭都禿得差不多了。
我實在不想學習那麼多覆蓋生物學、心理學、數學、經濟學、化學的知識,我希望仍舊能把信任交付給專業的人。
哪怕有潛在的危險,哪怕我一時半會兒想不起那些掌握不精通的指南,我也能相信:
壞人終將受到足以讓我解氣的懲罰,而那些專業的力量,將讓我在最大程度上免於或者減少傷害。
只有讓惡意的土壤消弭,善意才能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