棺材事 淚兩行, 為何總是農村故事長_風聞
今天看点-传播社会正能量,挖掘社会真价值!2018-07-28 19:54

驕陽似火的七月,對於農村的老百姓來説,既是稀鬆平常的日子又是個難熬的月份,不是指酷暑稻田裏收割的辛苦,而是因為政府的一道公文。這個公文是關於喪葬改革的,大意歸納是:“自2018年9月1日零點起,不管身份,不管地區,喪葬必須100%火葬。如果在8月31日前,有村民願意主動上繳家中棺木的,給與獎勵,逾期要罰!”於是乎,這個七月,在農村正在上演着一出出荒唐的畫面,一邊是外省官員都在想盡辦法搶着高考的人才,一邊是本地政府的官員卻在搶着屬於老百姓自己手裏的棺材。
這兩年,老家的鄉親總説地方官員搞得鄉下雞犬不寧,一會上面公文説所有土磚房不論危房新房,不論養豬還是住人,都要百分百強拆了;但是補貼沒有,甚至已經到了逼迫老百姓自行出錢拆自己祖屋的地步;一會又是公文説鐵皮棚户一律拆除寸瓦不留,連豬棚、自行車棚也不行,可以説這一種放蕩不羈的事情在農村天天上演層出不窮。原因是總書記看到很多土坯房問了一句:“為什麼革命老區還有這麼多土坯房,給農村那些補貼呢?”。老家發來的圖文視頻信息給身在京城的我們感覺是,老家的鄉親們雖然吃住基本沒有問題,但是總感覺他們身邊有着一批“匪患”,總是想盡辦法地騷擾着他們的生活,他們在農村並不能真正享受到和平年代所帶來的安居樂業和安享晚年。
老鄉們視頻裏顯示,成百上千副棺木,擺在打穀場,挖掘機一錘一錘把它們搗毀,看的觸目驚心,這可是村民的私有財產啊。難道國家沒有法律規定村民家裏不可以放棺木嘛?!難道國家沒有法律規定不能隨便強行野蠻做法嘛?!難道國家沒有法律規定每個公民都享有私有財產權嘛?!我們年級輕一點的人或許可能會接受火葬,但這是城市化已然形成的一種必然要求和無奈選擇。可是在中國的農村父輩們呢,他們研習了千百年來的文化傳統,最大的心願就是希望人死能入土為安。所以前不久,就有了被下葬還被政府要求挖出來強制火化的新聞,甚至網上熱傳有老人看到棺木被毀提前自殺的悲劇。難道這就是地方官員要的政績,要的改革嗎?!
不難想象,可以預言這一次的殯葬改革在某一些地方是嚴重錯誤的,甚至是違背民心的失敗改革。中央文件這一次大張旗鼓地開展殯葬改革,其出發點和用意應該是好的,我想不外乎這三方面的考慮。一是希望通過殯葬改革的辦法改變基層人們的一些風俗陋習,形成文明整潔的新農村;二是希望通過殯葬改革的辦法壓縮土地使用率,減少白天“小山頭”晚上“鬼哭嚎”的農村形象;三是希望通過殯葬改革的辦法整合地方土地的利用率,更好更快地發展新農村建設和房地產開發建設。以往國家政策下達實施,一般都是會經過醖釀、草擬、討論、試點的辦法,形成民意,達成共識,有了經驗以後再逐步鋪開。可是這一次好像不是,從政策下達到基層農村實施,有地方快的不到一個月,有地方甚至一邊實施一邊傳達,讓人百思不解,更是讓人無法理解。
在中國現有體制下的官場環境中,只要是中央一聲令下,不管不顧是對是錯照單全收,已經形成為了考核官員政治覺悟和素質能力的一種常態。本文需要指出的是,有一些地方官員在上傳下達工作能力時是極其不負責任的,甚至嚴重扭曲了中央政策的初衷。比如這一次的殯葬改革中在農村“強行起棺”“機械拆棺”“就地了事”的做法,已經在農民心裏形成了民不聊生、可惡至極的形象。第一“強行起棺”是一種極不負責任的行為,嚴重傷害了老百姓的感情;最起碼也應該尊重逝者的尊嚴,起棺哪怕有個簡單儀式,也算是對死者的起碼尊重。第二“機械拆棺”是一種無法無天的行為,嚴重違背了法律的尊嚴;法律規定公民私有財產不容侵犯,在不經得其本人同意的情況下就強行拆遷拆除他人的棺材或棺木,是一種強盜邏輯和不法行為。第三“就地了事”是一種嚴重傷害老百姓感情的做法,特別容易造成基層的對立和對抗;中央一再提倡轉變工作作風和態度問題,而這是一種不折不扣違背中央精神的官僚主義作派。
文章説到這裏感覺火冒三丈,但是細説問題需要追根溯源,就事論事不是要我們潑婦罵街,而是希望集思廣益督促改善。其實我們也都知道,國家的殯葬改革政策只是提倡喪葬規範化和生態化,推行火葬,但是沒有説必須強制火葬,推行和試點的目的就是為了順應民意而不是強姦民意。但是到了某些地方官員這裏一切都成了“一刀切”,不論地區,不論身份,不論年齡,必須在2020年前實現100%火葬化使用率。一個國家可以實行一國兩制,户口可以有城市户口,農村户口,那麼喪葬為什麼不可以城裏人火葬進公墓,鄉下人土葬歸山林呢?!
説火葬是為了環保,不禁要問,難道幾千年的土葬就不環保了嗎?自然降解難道不如燃燒廢氣了嗎?幾千年的土葬辦法就都是錯了嗎?説火葬是為了保護耕地,不禁要問,難道房地產糟蹋的耕地還少嗎?況且土葬大多數是各村祖祖輩輩在自己村的山上或土地上。千百年來,在農村的死者從未與生者爭過一寸土地。在教導百姓去別的國家地區要尊重當地風俗文化,入鄉隨俗的同時,為什麼就不能尊重和肯定一下自己人的文化和自己人的風俗呢,尊重一下百姓的人權和物權呢。需要捨棄的時候,風俗文化都是封建迷信,需要政績的時候,擾民傷財都是深化改革。
國家改革開放40年來,在底層默默奉獻的是這批農村父輩們,他們在城市需要糧食的時候,帶領一家老小勒緊褲腰帶省下口糧,不折不扣地把每年公糧無償上交。在城市建設需要泥工、瓦工、鋼筋工的時候,他們赤腳上岸來到城裏幫忙把高樓蓋起蓋好,又請假回去收割糧食,等待來年豐收,他們總是這麼一羣可愛的人。但是他們沒有退休金,沒有住房補貼,只有到了六十歲以後才能領到每年600元的養老錢(請注意是一年600,一個月才50塊錢),按現在的物價,能買油就不能買鹽,買了鹽就買不了油。為什麼教育,醫療,養老改革在農村就是和城裏不一樣,而喪葬改變要農村和城裏一樣呢?!
人們對自己“棺材”的故事很多,但都大同小異。參加工作第一年,我記得把工資寄給父母買了木料請了木匠做好他們的壽材,因為古代有個説法是,一個人越早準備自己的壽材,那你的壽命就會越長,雖然毫無根據,但祖祖輩輩都是這麼研習下來做的。父母壽材做好的那天,本家族的親友們都是來道賀,因為那將是他們百年之後的居所,和蓋房宅一樣一樣的重要。全村所有的壽材都會統一放在祠堂樓上,雖然我們一般人害怕看到棺材,但我想其實更多的是一種對生死的敬畏心裏吧。人故有一死,入土為安是生者對死者的一種心靈藉慰和精神安慰;逝者永別人間,生者歷歷在目,都是希望想盡辦法給與親人般最好的禮遇,也是回饋親人們一種內心最深處的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