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勇於擔當”的領導,很多都落馬了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228999-2018-07-29 10:31
原創: 官話君(不是官話)

7月2日“不是官話”刊發《兩人為他撐傘的市委書記,出事了》(戳藍字可閲讀),文中一段黑體字説“李全勝在汝州當上市長後,羣眾普遍反映架子大、不辦事,不好接觸,好多應辦的事、該辦的事壓着長期不辦……”。這種李全勝式官員,在位的時候就是官聲極差,人望不好,可以説,有這樣表現的落馬貪官,絕非少數。

這是官場中客觀存在的一種十分重要的現象與觀念,就是究竟需要不需要重視官聲?需要不需要了解羣眾的呼聲?我覺得在這裏不必再説什麼大道理,黨的宗旨“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説得十分清楚了。在這裏需要探討的是,為什麼理論上那麼重要的理念和要求,實際上很多官員卻棄如敝履?
細究起來,我覺得至少有以下幾方面原因:
**首先,官員的帽子,攢在上級關鍵領導的手中,羣眾的評價,不如關鍵領導的一句話。**羣眾的順口溜調侃説:“百姓只管説閒話,升不升官不由他;只要常把上級誇,迎來送往搞爽他;三個代表嘴邊掛,形象工程別搞差;關鍵時刻把錢花,指日可待官又大。”既然“升不升官不由他”,即便是像李全勝這樣羣眾怨聲載道又如何?只要搞定關鍵少數就行,這是大量貌似很有作為官員的為官心態,也是其升官秘笈。
**其次,一些領導認為的有擔當精神、敢作敢為,就是不理會羣眾的非議。**筆者在某單位工作時,單位領導曾在會議場合聲稱:**敢於迎着羣眾非議而上,就是勇於擔當,敢於作為。這不是個案,我們隨便翻查落馬官員的言行,尤其是那些曾經號稱的開拓型官員,有多少不是我行我素、敢於對羣眾動粗的?**在基層,這往往會形成一種觀察和使用領導的錯誤導向,使得那些對羣眾合法利益侵害得越起勁,對羣眾的合法合理訴求打壓得越徹底的幹部,反而越表明其有魄力,工作成效越明顯,更容易得到使用。
**第三,羣眾的利益表達和合法權益的維護,確實還不順暢。**羣眾沒有強力的利益表達機制,在話語權中淪於弱勢,對於李全勝式領導“架子大、不辦事,不好接觸,好多應辦的事、該辦的事壓着長期不辦”,羣眾往往無可奈何。現實裏,甚至就是羣眾利益受到非法侵害,其申訴難度也很大,造成羣眾往往秉持“民不與官鬥”的教訓,選擇忍氣吞聲。
改革永遠在路上,摒棄李全勝式臭名遠揚的惡官,除了體制機制的完善外,我認為,在如今的運行方式下,起碼還要注意這樣的問題:
**一是慎用手中的用人之權。**用人是最大的導向,直接影響一方的政治生態,進而影響地方的經濟社會文化等各個方面。用人的腐敗,在某種意義上講,比決策的腐敗破壞力更大。用人之人,特別是黨的一把手,手中握着一言九鼎的權力,權力也是責任,須慎之又慎。當然,還需要加大用人失察的追究力度,防止用人上的隨意性和不正之風。
二是善於識別所用之人。羣眾説“當官不為民作主,不如回家賣紅薯”,領導如何才能為民作主,議題很大,但無論如何,首先得要眼睛要向下,瞭解真實情況。在用人問題上,假如領導確實太忙,或者由於信息的失真,難以掌握真實的用人對象情況,那麼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識別自己身邊和接觸到的那種媚上的小人,媚上者必欺下,反之亦大多成立,已近似公理。
**三是注重官聲人望。**羣眾評價,成為選人用人的關鍵因素。堅決杜絕那種帶病提拔,越腐越升的官場醜陋現象,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了解選拔對象身邊人員的真實觀察,堅決摒棄那種以挑戰羣眾非議為能力、以敢於損害羣眾利益為魄力的想法,尤其是對於媚上欺下的人,其羣眾評價必然不高,故而要注意聽取羣眾意見,識別這樣的惡人,堅決不用。
當然,真理有時也會在少數手中,羣眾有時也會不明真相,但那肯定是少數,肯定是小部分時期,即使是真理開始是掌握於少數,只要是信息公開,羣眾會逐漸明白,更多的時候大部分的羣眾的眼睛是雪亮的。重視羣眾的意見,尊重多數人的選擇,那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具體表現,難道在用人上就可以例外?
官場中,更有為數不少的善於表演者,口號喊得震天響,就是響雷不下雨,更有甚者,説一套做一套,説得好聽,做得難看。這類人物,就是“精緻的利己主義者”,錢理羣認為其危害並不比一般的貪官污吏低,更值得重視。這是另外一個議題,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