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陷阱無處不在_風聞
小傻瓜大智慧-hope is a good thing2018-07-31 18:25
目前,我國企業的品牌意識不斷增強,商標註冊申請量已經連續14年位居世界第一,平均每7.5個市場主體擁有一個有效商標。然而龐大的商標申請量的背後,卻有大量閒置商標被束之高閣。商標是一種不可再生資源,會逐漸枯竭,“有名無實”的閒置商標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另一方面,諸多電子商務平台近年來要求入住商家必須作為商標權利人或被許可方才能開展經營活動,導致有價值的商標一"標"難求,在此情形下商標交易活動逐漸興起,有效地盤活了閒置商標資源。商標的交易可以合理有效的配置商標資源,避免商標資源的浪費。但是對於平時跟商標打交道不多的企業來説,也很容易掉進商標買賣的法律陷阱中,商標買賣的法律常識也是對商標有需求的企業必學的技能之一!
商標轉讓的種類
可以轉讓的商標有兩類,一種是註冊商標,另一種是商標註冊申請,即尚未獲準註冊的商標,也可以辦理轉讓或者移轉。
“商標註冊申請”的轉讓與“註冊商標”的轉讓雖然申辦手續幾乎完全相同,但兩者有本質的區別。“註冊商標”轉讓的是該商標的所有權和專用權,而“商標註冊申請”轉讓的只是該商標申請的資格和優先權,該“商標註冊申請”是否能被核准註冊尚無定論,仍需經過國家商標局的實質性審查和初審公告等一系列法律程序後才能確定。因此“商標註冊申請”的轉讓存在一定的風險和不確定性,但卻能以一個較低的價格搶佔一個優先的時機。
商標權是一種財產權,能夠有償轉讓而成為交易的標的。但商標權不同於一般財產權,它是一項依法申請、核准後取得的特殊權利,商標權的執行、拍賣只有在遵循有關法律或者規定的前提下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商標的轉讓也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法律風險:
**1、**轉讓人必須是該註冊商標或申請商標的權利所有人,他人以欺騙或者不正當手段冒充所有人轉讓商標的行為不具有效力。
**2、**轉讓兩人以上的共有商標時,必須經過所有權利人確認同意後才能轉讓。**3、**商標受讓人必須具備商標申請人的主體資格,必須是依法成立並具有經營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受讓人是自然人的,則必須是擁有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户、農村承包經營户及其他依法獲准從事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並且被轉讓商標應以其在營業執照或有關登記文件核准的經營範圍內或者以其自營的農副產品範圍內。
**4、**商標可能會被無效
(1)使用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的標誌申請註冊;
(2)使用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標誌申請註冊;
(3)使用不得作為商標註冊的三維標誌申請註冊;
(4)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申請註冊;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註冊的商標是複製、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註冊的馳名商標
(5)未經授權,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義將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標進行註冊,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提出異議的;與他人在先使用的未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申請人與該他人具有以上情形以外的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者其他關係而明知該他人商標存在,該他人提出異議的
(6)商標中有商品的地理標誌,而該商品並非來源於該標誌所標示的地區,誤導公眾的;
(7)申請商標註冊損害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或以不正當手段搶先註冊他人已經使用並有一定影響的商標。
(8)以欺騙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註冊的
如果商標有以上情形,那即使這個商標再有潛力也最好不要購買,因為這樣的商標隨時可能被無效,不僅容易花冤枉錢,還將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
**5、**商標可能會被撤銷
(1)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
(2)自行改變註冊商標的註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註冊事項的;
(3)連續三年停止使用的;
(4)使用註冊商標,其商品粗製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的。
如果有這些情形,就要慎重考慮是否購買了。這些情形可能會造成商標的瑕疵,影響該商標的價值。如果商標存在諸如權屬爭議、撤銷註冊或無效宣告等爭議,則對方將來完全可能失去對交易商標的所有權,甚至交易商標的註冊或因撤銷與無效而不復存在。
**6、**一併轉讓
**《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轉讓註冊商標的,商標註冊人對其在同一種或者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未一併轉讓的,由商標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滿不改正的,視為放棄轉讓該註冊商標的申請,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有些商標為了防止別人註冊相似商標,會在自己註冊很多相似商標,比如 “娃哈哈”就圍繞着“娃哈哈”註冊了“哈娃娃”、“哈娃哈”、“哈哈娃”等類似商標,假如要轉讓“娃哈哈”,那麼圍繞着它相類似的商標要一併轉讓。如果沒有一併轉讓,可能導致轉讓行為失敗。
**7、**商標的期限
商標權有期限,在訂立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之前應先審查作為合同標的的商標專用權是否還在其有效期內,有效期還有多長,是否辦理了註冊商標續展手續等,防止某些單位或個體工商户等將未續展已不受法律保護的商標,即沒有專用權的商標通過拍賣的方式轉讓給他人使用,欺騙對方。
**8、**是否被設定了負擔
待轉讓的商標是否已被設置了負擔,如有的準備轉讓的商標已經被商標權利人設置了質押、或者已經被許可給其他人使用(並在商標主管機關備案登記)或者已經被其他人提出撤銷申請等。上述負擔會嚴重影響商標的順利轉讓。
註冊商標在轉讓前已經許可他人使用的,轉讓前必須徵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否則商標局將會駁回其轉讓申請。註冊商標轉讓後不影響轉讓前已經生效的商標許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9、**轉讓需要辦理相關手續
商標轉讓雙方在簽訂轉讓商標的協議、付清轉讓款項和取得商標註冊證/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後,雖然受讓人可以正常地使用該註冊商標,或者享有該商標申請權利,但是在該註冊/申請商標的轉讓申請未被商標局核准之前,其所有權仍然屬轉讓方。只有在經過國家商標局核准轉讓併發布轉讓公告後,受讓人才真正享有該商標的所有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