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技術拍死性侵者,劉瑜也救不了_風聞
岑少宇-观察者网专栏作者-观察者网专栏作者,演化之眼看世界2018-07-31 06:02
【文/ 觀察者網風聞社區 岑少宇】
劉瑜畢竟是老江湖,輕易不出手,一發文就能攪個昏天黑地。
這幾天,討論性侵的新文章,至少一多半都在談劉瑜。
她發了那十幾條,到底是不是客觀理性?
她到底是不是為那些“文人”打掩護?
她到底是不是雙重標準?
她到底是不是在擔憂網絡暴力?
她是不是忘了自己當年在《民主的細節》裏寫了什麼?
這些都不重要。
當人們掉進她那些真真假假、對對錯錯的話語裏,就已經輸了。而吸引走人們的關注點,就是她最大的成功。
不僅是吸引火力,反對性侵的人們為了與劉瑜辯論,越來越進入她那文鄒鄒的話語軌道,也就離普通人越來越遠。
這個話題在2018年的中國,或許早晚會消散殆盡,但劉瑜大大加快了這一結局的到來。

跳出劉瑜的文人式陷阱
文人犯事,總有文人會來洗地,這簡直可以説是歷史定律。要收拾他們,最徹底的辦法不是靠另一波文人的反向操作,不是同一水平線上雲裏霧裏的辯論,而是技術的進步。
性侵問題並非沒有法律、法規管制,難就難在取證,當隨身攜帶、佩戴的隱蔽攝錄設備鋪開,性侵者的空間就會大大縮減。
有些文人熱衷於唧唧歪歪的主要就是幾點,一個是沒有證據,繼續死撐;第二個就是反性侵會弄出冤假錯案;第三個就是蕩婦羞辱。
確實,從強吻到摸大腿,到襲胸,理論上有提取DNA、指紋等的可能性,但往往難以保存證據,難以證明。
受害者被強吻襲胸,現存唯一的證據可能只是走廊監控中的慌張抹嘴,也許她只是吃了榴蓮呢?也許她是處心積慮故意在有監控的地方“表演”一番呢?
如果有隱蔽攝錄設備,記錄下兩人獨處時究竟發生了什麼,公之於眾,當事人現在是不是已經涼透了?冤假錯案又該怎麼演,怎麼造?
至於蕩婦羞辱,有實據就更好了。讓人們看看,到底是性侵者還是受害人淫蕩猥瑣。
這種證據有法律效力嗎?
死摳法條,其實也是文人式陷阱之一。如何在法律上解釋個人的隱蔽攝錄行為,完全看其怎樣進入法律空間。
比如説,隱蔽暗訪假藥企業,被曝光的企業、涉事的人員,如果要告其偷拍、侵犯隱私,真的能打贏官司?
同樣地,如果一段性侵視頻在網絡上傳播開來,鐵證如山,羣情激憤,法律界有膽子把這唯一的證據抹殺嗎?
雖然很多法律人想把中國改造成一個只講“程序正義”的“理想國”,但他們現在沒成功,未來也不可能成功。
隱蔽攝錄設備,會侵犯其他人的隱私嗎?
隱私的邊界,從來不是恆定的,與其説隱蔽攝錄設備侵犯隱私,不如説將重新定義隱私。
在公共空間裏,為了公共安全,世界各國的民眾都已經讓渡了大量的隱私。監控設備對公共安全的提升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
很多所謂“孤男寡女”的情況,其實仍然是在公共場所發生的,比如化妝間、咖啡館,監控攝錄設備本就有其生存空間。
隱蔽攝錄設備如果能普及,不僅能減少性侵的發生,也能減少其他社會治安事件的發生,甚至在特定條件下,能成為官方監控的補充。
有些“隱私”確實會受到影響。從“膀爺”到隨地吐痰,過去只是“秀”一把,未來可能被永久地記錄下來。甚至各種表情包都會廣泛存在於記錄設備中。
但在公共場所發生的行為,有多少屬於“隱私”本來就難以論定。另一方面,只要這些內容沒有進入公共領域,而是留在設備裏,實際上仍有某種意義上的“隱私”存在。
要是有哪個文人能看到這裏,肯定要憂心忡忡了,擔心隱秘攝錄設備的普及,會不會讓社會變得人人告密、人人自危,再用什麼“羣眾鬥羣眾”來呻吟一番。
其實,隱蔽拍攝不是洪水猛獸,而是非常常見的。一些抓拍的社會場景,攝影師要在被攝者毫無知覺的情況下隱蔽拍攝,並不存在法律禁止的情況。
一些隱蔽拍攝的搞笑節目,也沒有人會依照其最後是否揭底來判斷合法性。
而隱私更是如此。拍攝參與新年倒計時的人羣,或者拍個商業街的街景,即使出現在鏡頭裏的人面目、動作都清晰可見,也根本不需要去向每個人要授權。
地圖公司拍下的街景內容,公佈出來如果有不妥之處,一般也只是刪除,沒有法律禁止拍攝。而街景拍攝車一晃而過,被攝者不一定能意識到,這不也是某種形式的“隱蔽”嗎?
隱私也好,隱蔽也罷,技術發展會重新定義某些社會學概念,這原本就是一直在發生的。
還有人擔心這類設備為不法分子所用。這確實可能發生,法律肯定要跟上完善,可它們在預防犯罪、澄清關鍵細節上的法律價值是不可估量的,不能因噎廢食。
要説這類設備在防性侵上有什麼問題,大概一是記錄時長、待機時間可以進一步提升,二是對於摸大腿之類相對隱蔽的動作,不一定能放在合適的角度記錄下來。誰也沒説技術萬能不是?但對於強吻、襲胸、有婦之夫對受害者無恥示愛之類,還是非常有效的。
文人最能扯,所以別和他們扯那些沒用的,因為怎麼扯都沒用的。不如用技術、用設備武裝自己,當他們油膩地襲來時,毫不猶豫地降維反擊,拍成個紙板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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