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會費史1945-2018_風聞
马前卒-马前卒工作室官方账号-万丈高楼平地起,NB社区在这里2018-08-01 22:29
大概沒有哪個國家比日本更操心聯合國會費的分配了。
1 日本日常擔憂:入常更難了
日本《讀賣新聞》7月28日報道,聯合國2019-2021年度會費分攤比例已經確定。中國分攤的部分將超越日本,在各成員國中佔第二位,僅次於美國。
預計中國的分擔比例將比2016-2018年度的7.92%增加約五成,達到12.01%,遠遠超過日本的8.56%。《讀賣新聞》認為這意味着中國在聯合國的存在感將有所增加。

《讀賣新聞》獲得的2019-2021年聯合國會費分攤
這事兒日本已經擔心很多年了。去年8月,共同社就獲悉了聯合國會費委員會的估算,2019-2021年常規預算中,日本的分攤比例將跌至8.72%,中國將反超達到10.81%,中國經濟實力超過日本一事終於捅到了聯合國。
在維和行動的預算分攤上,日本已於2016年被中國超過。共同社稱,日本在會費方面的存在感將明顯下降,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難度也將增大。
目前聯合國會費分攤比例最大的是美國,近年來穩定在22%,第二大則是日本,今年繳納約為2.44億美元,比例為9.68%。
共同社稱,日本在上世紀80年代趕超蘇聯後,一直維持在第二位。不過這個數據我們後面會分析,日本超過的是不包括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的蘇聯。
分攤比例將經由聯合國全體成員國談判後,於2018年底最終決定。日本在2000年的巔峯時期分攤比例超過20%,僅次於美國,超過美國之外的常任理事國之和,因而一直基於經濟規模和財政貢獻等要求成為常任理事國,但眼下這個理由眼看也説不通了。
2 聯合國會費的分攤及演變
聯合國現有193個會員國,(假裝)肩負着維護世界和平與安全的重任。這個任務雖然宏大,但開支與大國GDP以及財政支出相比並不算多。1953年,美國參院外交委員會主席就説: 聯合國1953年正常預算為4830萬美元, 約為一艘驅逐艦的成本, 考慮到聯合國所獻身的偉大目標, 這是一個合理的數字。
雖然花錢不算多,但聯合國不是“世界政府”,無權收税,要維持運轉發揮作用,只能依靠會員國繳納會費。
有限的聯合國預算主要分為三部分,正常預算經費、維持和平行動經費和會員國自願捐助,即廣義的“會費”。本文主要研究的是正常預算經費,即狹義的“會費”。
聯合國正常預算經費用於支付維持正常運轉所需要的經常性開支,如:工作人員的工資、辦公用品及設備的購置與維修、通訊聯絡、會議服務、文件印刷等。
聯合國憲章第十七條規定,會費“應由各會員國依照大會分配限額擔負之”。各國應繳納的會費數額由大會根據會費委員會建議批准的比額表確定,主要根據每個國家的國民生產總值、人口以及支付能力等因素予以確定。
會費比額表每3年重新審議一次,每次都有調整,以反映各國經濟的最新情況。分攤比額依據“支付能力”原則,即按會員國的各自經濟實力分攤。主要以會員國過去三年和六年的國民總收入(GNI)在世界經濟中所佔份額為基礎,同時考慮外債總額和人均國民收入等因素,並給予最不發達國家一定的寬減。
為使比額表比較公平,還設有上限和下限。從1974年開始,最高攤款限額不能超過整個預算的25%,當然也就美國一家,2000年再次調整後降到22%;最低不能低於0.001%,主要是最不發達國家。
聯合國採取雙年度預算制度,2014~2015年度正常預算約55億美元,2014~2015年度維和預算約為86億美元。但隨着業務任務增加,聯合國已不僅僅依靠會費工作,還需要大量的預算外的會員國和私營部門捐款。一些國家也通過這種方式來影響聯合國的工作方向和任務重點。
成立之初,聯合國只有51個會員國,在1946年會費分攤比額中,美國承擔近40%,而盧森堡比額僅0.05%,反映出當時美國一躍成為超級大國、而歐洲國家的經濟被戰爭摧毀的現實。


20世紀60~70年代,大批亞非拉國家獨立並加入聯合國、日本以及歐洲走上經濟復興道路,會費分攤比額也隨之變化,來自亞非拉原殖民地的新會員國繳納的會費從無到有,日本以及歐洲國家承擔的會費比額不斷上升,美國承擔的會費比額則逐步減少,基本體現世界經濟和會員國經濟的發展狀況以及國際力量格局的變化。



1970年代到2000年的變化,蘇聯/俄羅斯的衰退和日本德國的崛起趨勢十分明顯。
新世紀特別是在次貸危機後,傳統發達國家經濟衰退,以金磚國家為代表的新興國家羣體性崛起,也不斷體現在近些年來聯合國會費分攤比額的調整中,七個西方工業國(七國集團)所承擔的會費比額從2010年的63.481%下降到2013年的58.178%,再下降到現在的54.06%。中國、巴西、印度、俄羅斯及南非等五個金磚國家所承擔的比額從2010年的7.321%增加到2013年的11.558%,再增加到目前的15.933%。這個變化既説明發展中國家力量上升的變化趨勢,但説明出西方發達國家實力仍遠遠強於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在全球經濟和國際事務中的優勢地位沒有根本性改變。

當然,並不是每個成員國都會按時足量繳納會費,時常有一些“老賴”出現。美國就是如今的拖欠大户。
對拖欠行為,聯合國憲章第十九條規定,凡拖欠聯合國財政款項之會員國,其拖欠數目如等於或超過前兩年所應繳納之數目時,即喪失其在大會投票權。這對會員國有一定的制約作用,但並不能防止會員國以拒付或拖欠會費,作為向聯合國施加壓力的政治手段。
在近幾屆聯大審議會費比額問題上,爭論十分激烈。美國、歐盟、日本、七十七國集團和中國等都出自不同集團或國家的利益,提出不同的會費方案,導致聯大在這一問題上很難作出決定。
表面上看爭論的核心就是誰多出錢,誰少出錢的問題。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日本等,極欲推動一些發展中國家如中國、巴西等大幅增加比額。背後卻是政治權利和話語權利的爭奪。
為此,我們根據聯合國官方網站的資料,統計了1946年以來中國、美國、俄羅斯、英國、法國、日本、德國、沙特阿拉伯、印度和巴西曆年分攤的聯合國會費份額,發現很多有趣的亮點。(完整表格附後)

3 國民黨當局:“凱子外交”
二戰“四強”之一的中國是聯合國創始會員國,也是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1946年,中國承擔了聯合國會費分攤比額的6.3%,僅次於美英蘇,與法國相當。按照台灣方面的説法“1946年,中華民國為躋身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自願和法國同樣負擔高額會費,自此承擔高額會費。”
1949年,國民黨當局敗退台灣,竊據中國在聯合國合法席位。儘管只有一個島,但是美國依然要求台灣按照代表整個中國六七億人口的大國來出錢,雖然這個常任理事國在25年間只行使了一次否決權。
台灣經濟不錯,但畢竟只是一個省的地盤,無力負擔各種國際組織會費,所以,以“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共戴天”的理由,退出不少組織。但為了維繫在聯合國投票權、鞏固“中國代表權”,聯合國會費還是要交的,採取的是“繳納前年全部積欠與去年部份會費,拖欠今年應繳會費”模式苦撐。這一點倒是和21世紀的美國異曲同工。
隨着聯合國擴大,會員國會費也不斷擴增,台灣當局進而向聯合國提請降低會費負擔比例,但是沒有獲得美國的贊同,同時也因為偏處一島,無法提出新的國民所得數據作為參考而難有所成。
從對比從1946年到1971年的數據可以看出,同期印度承擔的會費比例從4.09%降低到1.55%,巴西從1.94%降到0.8%,降幅分別為62%和58%,而台灣當局承擔的比例從6.3%下降到4%,僅下調了三分之一強。這個“大國”當的辛苦。
4 新中國:U型走勢
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在聯合國合法席位,第二年恢復繳納會費。聯合國計算的中國應承擔會費比額是繼承台灣當局的4%,高於一些發達國家,超出中國的支付能力和經濟實力。出於國際主義精神和當時的外交路線,中國接受了這個比額,後來又將1974~1976年的會費比額增加至5.5%,延續到1979年。
1978年我國工作重點轉移,對承擔的聯合國會費進行了研究。當時的世界人均收入是1800美元,這也是聯合國會費的寬減標準線,而當時中國人均收入不足400美元。聯合國秘書處也覺得中國交多了。
但是會費總額是一定的,你交得少別人就交得多,涉及美日和一些發展中國家的利益,經過艱苦協商,終於推動重新調整中國的會費比額。1980~1982年,中國的比額下調為1.62%,這還是初步調整,隨後1983~1985年間下調為0.88%,1986~1988年下調為0.79%,基本符合當時中國的人均國民收入情況。
到1995年,這個比重已經下降到0.72%,這也是中國承擔聯合國會費比額的最低點,隨後觸底反彈。新世紀以來,中國承擔的會費比額開始持續上升,每次增加的比額都超過0.5%。2000年為0.901%,2001~2003年為1.541~1.532%,2004~2006年2.053%,2007~2009年2.667%,2010~2012年3.189%,2013~2015年5.148%。

2014年,中國承擔的聯合國經常會費總額約為1.39億美元。不過,一些發達國家卻一味強調中國國民生產總值世界第二的情況,試圖改變長期以來“支付能力”原則以及必須考慮外債總額和人均國民收入的作法,企圖向新興國家和發展中國家轉嫁負擔。
2015年12月,第70屆聯大批准了2016~2018年會費新的分攤比額。中國承擔的經常預算比額由5.148%上升至7.921%,僅次於美國和日本;承擔的維和攤款比額由6.64%上升至10.2%,一躍成為第二位。


5 日本夢碎:花錢買不了“入常”
聯合國會費不僅是義務,也會帶來一些權益。比如,聯合國秘書處的國際公務員職位數量就與會員國繳納的會費額成正比,會費大國也可以從聯合國採購和服務中獲利。
也有國家故意曲解會費帶來的權益,比如日本一度將承擔世界第二多的聯合國會費作為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當然理由。而有中東國家聽説這個邏輯後,立即表示願意多交會費,並申請成為常任理事國,水自然被攪混了。
21世紀,日本“入常”的話題年年有,讓人覺得是日本的入常野心是各新鮮事,但早在六七十年代,日本就有就有這個企圖了。
經過戰後十幾年的發展,日本GDP在1968年超過聯邦德國,成為資本主義陣營第二經濟大國,在聯合國的地位也有所增強。
60年代起,聯合國經常經費不足。日本作為經濟大國提供的經費與年劇增。日本在1957年剛加入聯合國時僅擔負2%,到1968年已名列五常之後的第六位,佔3.78%,1971年日本擔負比例上升為5.4%,超過中國。到1986年,日本分攤額度超過了不包括烏克蘭和白俄羅斯的蘇聯。

這成了日本要求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重要理由。日本主張應該按擔負聯合國經費比例的多少分配權力。日本外務省官員認為:“在聯合國中誰出錢誰就應有決定權,日本應該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因為東京交納會費最慷慨。”不僅如此,日本還揮舞支票向聯合國許諾:“如果成為常任理事國,日本在財政上可以做出更大的貢獻。”
到本世紀初,日本爭取成為常任理事國的企圖失敗之前,在各種國際場合都反覆強調自己所承擔的聯合國會費數額巨大,以此來表明自己應該承擔更多的“國際政治責任”的正當性。
2005年“爭常”失敗之後,日本正式提出它應減少會費份額,理由是日本將在今後要求承擔與“成員國的地位和責任”相應的會費,並提出修改聯合國會費分攤辦法的具體建議。日本主張為五常設立最低額度限制,即中俄美英法每個國家都至少負擔會費的3%或者5%,“以確保它們公平反映各成員國的經濟狀況及其在聯合國中的地位與責任”。
這種明顯針對性的建議被中俄明確拒絕。不少發展中國家也強調,反對任何旨在大幅增加發展中國家會費的提案。
當然,所謂“常任理事國的特殊地位也應是計算會費分攤比例的要素”,只是日本從另一個方面將“會費”與“入常”聯繫到一起。聯合國前秘書長安南就曾表示,對聯合國所做的貢獻和常任理事國這一地位之間“並無直接聯繫”。
日本好像是忘了聯合國是為什麼而成立的。想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日本首先就要廢除聯合國憲章中所規定的“敵國條款”。
如今的聯合國是由當時戰勝日本等法西斯勢力的同盟國家所創。根據聯合國憲章:為防止第二次世界大戰中與盟國為敵之國家重新發動侵略,聯合國成員國無需經安理會授權即可對其使用武力予以制止。“敵國條款”使日本始終處於戰敗國地位,廢除這一條款是日本成為常任理事國的必要步驟。
1970 年,日本在第24屆聯大會首次提出了《重新研究聯合國憲章》的議案,目的在於刪除其中的敵國條款。日本外相愛知在大會的演講中也明確表示:“(聯合國)憲章中的幾個條款已經不適應於今天的現實,例如,敵國條款現在已經完全失去了存在的意義,我主張應該將其從憲章中刪除。”但由於沒有得到其他聯合國成員國的支持,最後只好不了了之。
之後日本一度仗着經濟大國的地位,揮舞美元在亞非拉“攻城略地”,謀求在常任理事國地位的野心也幾乎好不掩飾。
但別忘了,日本是中國“一衣帶水”的鄰邦,而且“同股不同權”,這也不是什麼難理解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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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豆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