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史話———任職海基會 像一道彩虹_風聞
专业批发美国洗衣粉-放大头像看就知道谁牛批2018-08-03 23:22
原文作者:邱進益 曾任台灣"海峽交流基金會“前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國際政治如果關起門來玩,那就不是國際政治了,而是一種無可救藥的自閉症,久而久之,連安樂死的機會都沒有了。
黃昆輝接續第一任的主任委員施啓揚之後,擔任陸委會主委,在他之後是蕭萬長。在我看來,黃執掌陸委會至少有三年半以上,但他看起來沒有一個堅定的基本立場,隨時可以由於政治性因素而搖擺;坦白説,他對這個職位並不適任。
對得起台灣父老
尤其在辜汪會談的過程中,我按照原先的授權進行談判,談完之後卻被黃一通電話推翻;黃既未給予我任何充分理由,又讓我去塘塞對方,並將沒有談成的後果歸責於對方。身為第一線談判代表的我,真覺得顏面盡失。證諸他後來的政治立場,也印證了古人所云,疾風知勁草,時窮節乃見,良有以也。
辜汪會談達成的四項協議,其中兩項屬於事務性質,一是文書驗證,一是掛號函件,現在已經成為海基會最主要的工作;另外兩個協議比較重要,一是兩會制度性的聯繫,一是以後會談的主題與兩岸交流的方向。如果按照後面兩項協議談下去,兩岸關係的進展會很快速。我不清楚這是否為李總統喊停的原因,不得而知。然而,後來不幸發生了千島湖事件(一九九四年四月一日)、李總統訪美、大陸文攻武嚇等等,整個局面於是急轉直下。千島湖事件發生時,我已經卸下海基會秘書長一職了。我在海基會任內前後只有九個月,是我公職生涯中最短的一任。但就像我在海基會同仁歡送場合上説的,我覺得就像一道彩虹,雖然短暫卻也美麗。辜汪會談從開始的籌畫到實現,是在我手上完成,也算是難得人生經驗;我不但沒有後悔,也覺得很有成就。更重要的是,這次會談得到了雙方領導人的肯定,認為是兩岸關係發展中歷史性的一步。即使是民進黨也是譽多毀少,國人亦覺得此次會談,台灣未被矮化,可謂雙贏。我問心無愧,覺得自己對得起台灣父老。
一九九三年四月七日至十一日,我以海基會副董事長兼秘書長身分,應大陸海協會副會長唐樹備先生之邀,率團訪問北京,就辜汪會談舉行預備性的磋商談判。四月十一日上午十時,我在人民大會堂拜會海協會會長汪道涵先生。猶記拜會行將結束時,汪老以雙手緊握我手,殷切表示:「邱先生,台灣方面所關心的國際空間問題,大陸已經注意到了,就讓我們坐下來談吧!」語至誠懇,我深為感動。但其時,我奉到台北陸委會指示,不可接談任何政治問題,國際空間當然是政治敏感度極高的問題。因此我只能迴避,委婉地答覆汪老説:「我明白了,我會將汪老此意轉達給台北相關當局。」歸後,雖如實轉告相關當局,結果是無聲無息,置若罔聞。
我是外交系統出身的人,當然極為關心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因未獲授權,自然無法與對岸接談。但我深知,思考國際空間問題首先要顧到的是兩岸現實,即他大我小,他強我弱;其次是國際政治中的現實,即國際政治乃是比拳頭的政治,西瓜偎大邊的政治;三是國際政治的規範,仍然有國際公法的存在。
自聯大於一九七一年十月作成二七五八號決議之後,我與對岸的外交戰場瞬息轉變,我在聯合國體系的國際組織中,幾乎全部退出。全世界一百九十二個國家中,有一百七十多國承認對岸,承認我們的迄今只有二十國。假如馬英九當政時,沒有達成與對岸外交休兵的默契的話,那麼邦交國家可能成為個位數;換言之,中華民國的國際人格正在日漸萎縮之中。
有些民進黨政客説,如此正好,台灣的國際人格反而就出現了;真是井底之蛙,痴人説夢。國際政治如果關起門來玩,那就不是國際政治了,而是一種無可救藥的自閉症,久而久之,連安樂死的機會都沒有了。
兩岸共享主權論
在綜合考慮了上述的三個面向:兩岸現實、國際現實與國際法之後,我認為首先應該建立一套論述,始可自大陸目前擁有的國際空間中擷取一部分,於是我提出了兩岸共享主權論。
大陸最早對於中國以及台灣問題的論述有三句話:即「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可分割。」其後,在公元二○○○年,大陸副總理錢其琛又提出了新三句以取代此前的舊三句:即「世界上只有一箇中國;大陸與台灣同屬一箇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不可分割。」這一修正,去掉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代表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一句,並將台灣自「中國的一部分」變成為,「與大陸同為中國的一部分(即同屬一箇中國)」。
我在〈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一章中,曾敍述當年定義一中涵義時,我亟力主張併為大家所接受的一句話是「台灣固為中國的一部分,但大陸亦為中國的一部分」。多年以後,據大陸國台辦官員告知,錢之第二句即根據一中涵義的語意改寫,認同台灣與大陸均系中國的一部分,而非中央對地方的關係,以示與台灣平等之意,但主旨仍在凸顯台灣仍屬中國,即所謂的一中原則。我認為這種提法是一種進步。因為至少已不見中共政府為唯一代表中國的合法政府字樣,在我方看,至少亦默認有中華民國政府的事實存在。此種平等提法,亦揚棄了過去中央對地方的概念,是值得稱讚的。
傳統國際法上,對主權的定義是:「主權是至高無上的;主權是唯一而且獨立完整的;主權是不容分割的。」主權的涵義:「通常是指一個國家內具有最高與排他的權力。」但細究之,大陸聲稱,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及於台澎金馬及其諸島嶼,而台灣方面在前述〈關於一箇中國的涵義〉解釋文中,亦明言:中華民國的主權及於大陸。(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