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再開鉅額罰單:國付寶4600萬 支付寶412萬_風聞
东八区北京时间-不分东西南北,只知上下左右2018-08-06 20:15
來自國家央行的消息,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今日作出3項行政處罰決定,國付寶、聯動優勢因違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給予警告,並分別處以46,462,102.94元和26,398,899.28元的罰款。
與此同時,支付寶也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行政處以412萬元罰款。

以下為央行營業管理部處罰公告:
嚴懲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的違法違規行為
為貫徹黨的十九大、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和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嚴禁商業銀行、支付機構為非法交易場所提供支付結算服務的要求,切實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對國付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付寶公司)開展了支付業務和履行反洗錢義務執法檢查;對聯動優勢電子商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動優勢公司)開展了支付業務和跨境外匯收支業務執法檢查。
經查實,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未能採取有效措施和技術手段對境內網絡特約商户的交易情況進行檢查,客觀上為非法交易提供了網絡支付服務。此外,國付寶公司還存在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務或與其進行交易、未按照規定履行客户身份識別義務、未按照規定保存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照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未按規定披露相關事項、未按規定存放和使用客户備付金、未留存商户檔案等違法違規行為;聯動優勢公司還存在特約商户資質審核不嚴、未按規定使用客户備付金、部分支付賬户未達到實名制認證要求、違反規定將境內外匯轉移境外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付寶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等有關規定;聯動優勢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業務試點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國付寶公司、聯動優勢公司均引起大量舉報投訴,社會影響惡劣。
綜合考慮國付寶公司和聯動優勢公司違法違規行為的事實、性質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具體情節,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國付寶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22,176,051.47元,並處罰款人民幣24,286,051.47元,合計罰沒人民幣46,462,102.94元,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處以罰款;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聯動優勢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人民幣12,079,185.64元,並處罰款人民幣14,319,713.64元,合計罰沒人民幣26,398,899.28元。
今後,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及北京外匯管理部將繼續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認真落實國家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部署,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亂象,從嚴查處為各類非法交易提供支付服務等違法違規行為,規範經濟金融秩序,維護首都金融穩定。
據新京報報道,近年來,監管部門對支付行業違規行為保持了高壓態勢,包括財付通、支付寶在內均曾收到過監管部門處罰。據記者不完全統計,截至6月19日,2018年以來央行系統針對第三方支付公司違規行為開出了52張罰單,總罰沒金額達3142.8萬元,已經超過去年水平。去年,央行系統公佈的支付機構罰單超過百張,罰沒金額超過2000萬元。
其中支付寶,在今年以來已至少收到來自監管機構的4筆罰款,累計數額達到493萬元。

據華爾街見聞統計:
7月24日,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外匯局)通報今年嚴厲查處外匯違規行為的工作情況,其中首次公佈了第三方支付機構違規案例,支付寶等五家第三方支付機構榜上有名,其中支付寶因超出核准範圍辦理跨境外匯支付業務且國際收支申報錯誤被罰60萬元。
5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上海分行公佈處罰信息,支付寶因違反支付業務規定,被罰款3萬元,並限期整改。
4月8日,中國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披露,因支付寶涉及金融消費者知情權保障不充分、個人金融信息使用不當等7條違法行為,已於日前對支付寶開出18萬元罰單。
(國家央行、新京報、華爾街見聞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