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武帝下告緡令:為充實國庫,掃除地方豪強和黑惡勢力(轉帖)_風聞
观察者网用户_134364-往事随心2018-08-06 13:16
江上小堂
百家號01-2721:56漢武帝下告緡令:為充實國庫,掃除地方豪強和黑惡勢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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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漢武帝以“獨尊儒術”和征討匈奴而著名,文治武功,一樣不落。但其實,漢武帝時期,也產生了許多重要的經濟思想,也對後來的皇權統治產生了重大影響。
“武帝經濟思想”中有個很重要的理論創新,叫算緡(mín)令和告緡令。元狩四年(公元前119年),漢武帝頒佈了算緡令和告緡令,這兩項法令是相配套的。當此之時,漢朝一改向前的韜光養晦,強國強軍,用兵匈奴;遠交近攻,打通西域。糜費甚多,國庫空虛,債務累累。而另一方面,民間地方豪強、惡賈黑商卻勾結地方官府魚肉百姓,欺行霸市、賤買貴買、囤積糧食、放高利貸和壟斷鹽鐵生產經營,大發橫財。司馬遷《史記平準書》中説,“而富商大賈或蹛財貧,轉轂百數,廢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給。冶鑄煮鹽,財或累萬金,而不佐國家之急,黎民重困”。翻成白話就是,“然而富商大賈有的蓄積財物,奴役貧民;前呼後擁,車乘百餘輛;屯積居奇,封君對他們也都伏首低眉,仰仗他們供給物資。有的冶鑄煮鹽,家財積累到萬金,而不幫助國家的急難,黎民百姓陷於重困之中”。
於是,漢武帝聽從朝中大臣建議,重拳橫掃惡賈黑商及其地方保護傘。漢武帝的“算緡令”,就是要商家按二緡的財產上繳一算的税率交税;一千文錢串在一起稱為一緡,緡是繩子的意思。而“算”是一百二十文錢。等於是6%的税率,並不算高。但要命的是後面還有個“告緡令”。“算緡令”要求商人自己申報,但如果發現虛報少報,一經發現,就抄查全部財產。“告緡令”就是鼓勵告發,告發者可以分得商人一半的財產。先頒佈“算緡令”時,商人們心存僥倖,“富豪皆爭匿財”。等商人都申報後,接着就頒佈“告緡令”。這套組合拳打得漂亮,商人毫無招架之力。據《漢書食貨志》的記述,告緡令頒佈後,中產以上商賈大抵遇告破產破家,朝廷“得民財物以億計,奴婢以千萬數;田,大縣數百頃,小縣百餘頃;宅亦如之”。
點評:比較起歷朝歷代,包括民國北洋政府後期的民不聊生,和歷代包括共產國際在內的革命興起;當局者如果能夠主動發動促進社會財富公平分配的運動,哪怕這一運動較為激烈一些,實質上都是可以達到延續政權存在的效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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