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年前涉6億大案被免 葫蘆島銀行行長復原職_風聞
绝世猹猹-最棒的猹,就是要嗑遍每一个瓜2018-08-07 09:31
本文轉自時代週報 記者羅仙仙
從法理的角度而言,限制任職資格也是一種處罰,但不代表犯過錯就一定永不任用。依據銀行業高管任職資格的相關管理辦法,符合規定仍可任職。

近日,在遼寧銀監局官網首頁,最頂端的位置掛着同一個人的兩份任職批覆,分別為王學伶在葫蘆島銀行的董事與行長任職資格的批覆。
而葫蘆島銀行與王學伶一同受到關注是在11年前。2007年8月1日,遼寧銀監局作出處罰決定,時任葫蘆島銀行(原名為“葫蘆島商業銀行”)行長的王學伶因“對購買國債資金被挪用負有直接責任”,作出了“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的處罰決定。
11年前因涉案被免職的原行長王學伶,如今官復原職。實際上,在葫蘆島銀行2017年年報中,王學伶在去年8月份的董事會會議中就被聘任為行長,備註為任職資格待監管部門核准後生效。
“從法理的角度而言,限制任職資格也是一種處罰,但不代表犯過錯就一定永不任用。依據銀行業高管任職資格的相關管理辦法,符合規定仍可任職。”上海明倫律師事務所王智斌律師向記者分析。
“多數區域性銀行受到地方政府的影響很大,高管人士多由地方政府任命或委派。”招商證券一位銀行分析師告訴記者。據稱,王學伶有望接任董事長一職,記者就此消息的真實性向葫蘆島銀行發去採訪提綱,截至發稿未獲回覆。
挪用資金大案
葫蘆島銀行原名為“葫蘆島商業銀行”,2001年成立,位於遼寧省葫蘆島市,註冊資本為20.05億元人民幣,是一家由地方財政、國有企業、民營企業和自然人共同出資入股的區域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由於區域性明顯,葫蘆島銀行一直不起眼,但在葫蘆島比較重要。2006年,銀監會開始對城商行進行投資科目大檢查,葫蘆島銀行國債案曝光。
據遼寧省高院刑事裁定書顯示,葫蘆島銀行自2000年累計挪用6.1億元資金交由福建商人莊大川進行以國債投資為掩護的違規委託理財,在2006年10月案發前,造成經濟損失2.9億元,時任行長的王學伶此前是葫蘆島銀行主管資金的副行長。在2007年8月1日遼寧銀監局作出的處罰決定中,王學伶因“對購買國債資金被挪用負有直接責任”,被取消銀行業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3年。
王智斌律師解釋説:“根據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限制期,因直接責任受到了限制任職資格3年的處罰,處罰期滿仍可向監管部門申請任職資格。”
公開資料顯示,王學伶1964年出生,在1990年參加工作後曾任錦州市建行計劃科科員、錦西(現葫蘆島市)建行中心支行中央投資科副科長、葫蘆島市建行連山支行行長等職。1999年7月,調入葫蘆島市城市信用社(葫蘆島市銀行前身),相繼任城市信用社副主任、葫蘆島市商業銀行籌備組副主任等職,隨後出任葫蘆島市商業銀行行長。可見王學伶與葫蘆島銀行的淵源深厚。
記者注意到,在被免職葫蘆島銀行行長職務後,王學伶與葫蘆島銀行的關係並沒有立即中斷。據天眼查的工商資料變更記錄顯示,在2009年2月的高級管理人員備案中曾新增經理王學伶,但在2010年1月又退出。另據葫蘆島銀行2017年年報,王學伶持有該行2.4萬股。
王學伶行業三年禁入的處罰在2010年期滿,2013年4月9日,遼寧銀監局公示了批覆王學伶在上海浦東發展銀行瀋陽五里河支行行長的任職資格,王學伶以銀行業高管的身份迴歸行業。
據報道,王學伶在當年的案子中沒有刑事責任,但存在管理責任。
案發十年後,在葫蘆島市委組織部2017年8月16日公告的葫蘆島擬任領導幹部人選中,王學伶出現在名單中,其“現任浦發銀行瀋陽分行異地機構籌建負責人(分行部門總經理級),並擬提名為葫蘆島銀行行長、董事人選”。10天后的葫蘆島銀行董事會會議,通過了聘任王學伶為行長的議案,並於9月8日增補其為第三屆董事會董事。
前述招商證券銀行組分析師告訴記者:“地方政府可通過董事會提名行長、董事長或董事的人選,或直接委派,銀監部門再依據《銀行業金融機構董事(理事)和高級管理人員任職資格管理辦法》中要求,對申請批覆的人選進行核查。”
王學伶的幾次任職資格批覆與公示時間,與行業常規稍有不同,其任葫蘆島銀行行長的批覆時間是在今年7月27年,是在其被聘任近一年後。
不良率攀升
雖然在爭議中迴歸,不過王學伶已到任葫蘆島銀行。記者未能聯繫到遼寧銀監局對此事置評。
在葫蘆島銀行2018年度經營計劃中提出“以監管評級晉升二級行”的總目標下,54歲的王學伶並不輕鬆。
據2017年年報,葫蘆島銀行的資產總額為673.73億元,是葫蘆島市資產規模最大的商業銀行。據不完全統計,目前遼寧省共有15家城商行,葫蘆島銀行在資產總額排名第10位左右,在其之後的僅有撫順銀行、本溪市商業銀行、鐵嶺銀行、盤錦銀行等。在遼寧省排名前三的城商行分別為盛京銀行、錦州銀行與大連銀行,其中盛京銀行、錦州銀行分別於2014年、2015年完成港股上市,截至2017年年末總資產分別為10306.17億元、7234.18億元,大連銀行雖未上市但總資產也超過千億,達到3819.63億元。
葫蘆島銀行近三年的經營業績表現平平,2015年、2016年與2017年營業收入分別為16.06億元、16.69億元、18.76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為18.62%、3.9%與12.4%;歸母公司股東淨利潤分別為4.28億元、5億元、5.69億元,同比增速分別為14.53%、16.8%與13.8%。
葫蘆島銀行的盈利能力處於競爭劣勢,與其業務有着直接關係。其年報顯示,葫蘆島銀行的營收構成由貸款利息收入、金融機構往來利息收入、手續費及佣金收入、投資收益、資產處置收益與其他收益組成,分別佔比47.45%、40.22%、0.45%、11.68%、0.09%、0.11%。而佔主要的貸款利息收入是以葫蘆島地區為主,貸款地區分佈中葫蘆島地區佔比超80%,這不僅體現了葫蘆島銀行作為區域性銀行植根當地的戰略佈局,在一定程度上也會限制其規模增長,風險隱患過於集中。
而從其資本結構上看,截至2017年年末,葫蘆島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資本充足率分別為10.76%、10.83%、11.74%。據《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商業銀行應在2018年底前全面達到《資本辦法》規定的監管要求,並鼓勵有條件的銀行提前達標。管理辦法要求,2018年末,系統性重要銀行資本充足率、一級資本充足率和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分別不得低於11.5%、9.5%和8.5%,其他銀行在這個基礎上分別少一個百分點,即10.5%、8.5%和7.5%。
由此可見,葫蘆島銀行的核心一級資本充足率仍徘徊在“及格線”附近。而前述評價銀行資本實力的指標卻較2016年出現了不同程度的下滑,核心以及資本充足率與一級資本充足率較2016年的12.37%、12.44%都下降了1.61個百分點,而資本充足率較2016年的13.43%下降了1.69個百分點。
在葫蘆島銀行年報中,提出了2018年“資產規模達到740億元,力爭800億元;經營利潤10.25億元,力爭12.3億元;不良貸款率控制在1.8%以內”的具體經營目標。但僅就其不良貸款率而言,2015–2017年分別為1.41%、1.64%、1.74%,呈現增加之勢。
“在經濟欠發達、省聯社強管理的地區的區域性銀行,貸款流向會傾向於地方產業,而這些銀行大多存在較為嚴重的資產質量問題。”上述招商證券分析師表示。
葫蘆島銀行把金融服務的重點定位為小微企業,能否控制不良貸款率增長、保持穩定盈利等問題,對王學伶治下的葫蘆島銀行來説仍然嚴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