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小慶:真理標準討論的三個層次_風聞
谢小庆-2018-08-08 11:12
真理標準討論的三個層次
謝小慶
(北京語言大學)
1978年,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拉開了那場由一個不讀書的人主導的、以“不爭論”為口號的所謂“思想解放”運動的序幕。今年,距離這場討論恰好過去40年。此時,可以對這個問題進行一些梳理了。關於真理標準問題,可以從政治、科學和哲學三個層次展開討論。

一、 政治層次
始於1978年的那場真理標準問題討論沒有什麼學術意義。“失敗乃成功之母”,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但是,在當時的中國政治環境中,這一討論確實產生了一定的積極政治作用。當時,“唯一標準”是作為“兩個凡是”的對立面提出的。與“兩個凡是”相比較,“唯一標準”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鬆動教條主義的作用,值得肯定。
在政治層次,這一命題面臨兩個主要的難題:
1. 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是不是真理?是否需要接受實踐的檢驗?是否存在被實踐證偽的可能性?二戰之後,東德西德,東歐西歐。南韓北韓、大陸香港台灣,在社會經濟發展方面的差距是明顯的。這些“實踐”能否證偽“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是真理”這一命題?十月革命以後的幾十年中,在蘇聯和中國,許多無辜平民在和平時期死於政治清洗、政治破害和雞荒。這些“實踐”能否證偽“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是真理”這一命題?
2、真理是否具有階級性?對於十月革命,對於中國革命,對於土地改革,對於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對於農業合作化……對於這些“實踐”,不同的人會做出非常不同的解釋。有人認為這些實踐支持了“馬克思主義是真理”,有人認為這些實踐未能支持“馬克思主義是真理”。於是,一些人提出“真理具有階級性”,提出“用無產階級的真理反對資產階級的真理”。那麼,這種具有階級性的真理,是否屬於“客觀真理”?
那些主張“唯一標準”的人,需要對這兩個難題做出回應。迄今,我尚未看到有人對這兩個難題做出有説服力的回應。
二、 科學層次
從2013年開始,復旦大學新政治經濟學中心的陳平教授[1]與天則經濟研究所的茅於軾先生[2]之間進行了一場關於“真理檢驗標準”的討論[3]。陳平提出“實驗是檢驗真理的主要標準”,茅於軾則提出“邏輯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後來,陳禹教授[4] 和孫絛教授[5] 也參與了討論.再後來,許多人蔘與了討論,從發言看,其中不乏重量級的學者,如寒竹[6]、姚洋[7]等。這場討論至少持續到2016年。或許,這場討論還會繼續。

陳、茅等的這場討論,與1978年曾進行的那場討論,完全不在同一層次。這場討論已經屬於學術領域的討論,雖然基本侷限於物理學和經濟學的學科範圍之內,但已經屬於科學層面的討論。
陳平曾多年從事理論物理學研究,關於檢驗理論的標準問題,他更傾向於從物理學的角度考慮問題。他認為,形式邏輯假設事物概念可分,分界清晰。但是,實際問題卻複雜得多。基於不同的視角,可以有不同的分類。不同的時空尺度,存在着不同的邏輯,例如,經典力學的邏輯是連續的,量子力學的邏輯是離散的。宇宙和生命世界沒有統一的邏輯。選擇哪種邏輯,最終還是要經受實驗的檢驗。今天,挑戰愛因斯坦廣義相對論的理論很多,有十幾種,迄今,最能夠經受實驗檢驗的還是愛因斯坦的理論。物理學理論,最終還是要接受實驗的檢驗。伴隨實驗條件的改善,伴隨實驗精度的提高,不能排除未來愛因斯坦的理論被其他模型取代的可能性。
陳平認為,檢驗一個理論的標準有6條:
(1) 實踐標準,即實驗與理論預測的比較;
(2) 邏輯標準,需要理論自洽,即茅於軾所強調的一點;
(3) 美學標準。幾個模型對觀察事實具有同樣的解釋力,選擇最簡單或最優美的一個。廣義相對論不簡單,但是優美。非牛頓引力模型簡單,但是不優美。新古典認為線性模型簡單又優美,其他一些人則認為新古典簡單但是不優美,他們認為曲線比直線優美;
(4) 普適性標準;
(5) 道德標準;
(6) 主流價值標準。
茅於軾認為“實踐不是檢驗真理的標準,邏輯才是唯一的標準”。 人類所有的知識都是邏輯推導出來的。從物理學的慣性定理,到熱力學的第二定理,再到相對論。幾何學的歐氏幾何和非歐幾何,都是邏輯的結果。有一些經驗性的規律,如虎克定理(應力和應變成正比)不能算真理。規則而已。
雖然哥德爾定理認為邏輯也可能出問題,但是,哥德爾定理不是從實踐得出的,還是從邏輯得出的。哥德爾並沒有用實踐來否定邏輯。
實驗失敗的原因很多,不一定是理論錯誤,可能是實驗誤差,也可能是實驗條件尚不具備。愛因斯坦的相對論是從邏輯推出來的。大家用實驗去檢驗。如果實驗結果不支持邏輯推導結果,不一定能夠證偽理論,可能存在實驗誤差。但是,如果發現了相對論中的邏輯錯誤,就一定可以推倒這個理論。
茅於軾特別以“慣性定律”的發現來説明“實踐”和“真理”的關係。在伽利略和牛頓的時代,大量的觀察經驗是“運動物體不受外力作用就趨於靜止”,而不是“運動物體不受外力作用保持運動狀態不變”,而不是“動者恆動,靜者恆靜”。 慣性定理不是來自於觀察,而是來自於思考,來自於對觀察結果的邏輯推理。
陳禹認為,“實踐”和“邏輯”都是檢驗真理的標準,但都不是“唯一”標準。探索科學的方法有兩種:演繹和歸納。演繹靠邏輯,歸納靠實踐。它們是人類知識進步的兩條腿,缺一不可。
“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説法經不住推敲。一個人吃了香灰,病就痊癒了,這能説明什麼呢?能説明“香灰可以治病嗎”?與這種説法相比,卡爾·波普爾的“證偽理論”更有道理。一個肯定的實驗無法保證一個論點的正確,你舉出了一百個成功的案例,並不能保證第101個案例還是成功的。這是歸納法的根本性質決定的。
邏輯只能是標準之一,不是唯一標準。就形式邏輯而言,哥德爾定理已經給出了否定的回答。關於邏輯,最致命的質問是:你的邏輯推導的起點如何保證是可靠的?
陳禹教授贊成比波普爾更極端的費耶阿本德(P·Feyerabend,1923-1994)的看法。關於“實驗檢驗”的侷限性,費耶阿本德、托馬斯·庫恩(Thomas Kuhn,1922-1996)和伊姆雷·拉卡託斯(Imre Lakatos,1922—1974)都曾指出,實驗既不能證實一個理論,也並非像波普爾所説那樣一次否定性實驗即可證偽一個理論,否定性實驗結果也並不足以證偽一個科學理論。事實上,哥白尼的日心説和牛頓的“慣性定律”,都曾經無數次地被實驗證偽。
孫絛教授認為,就經濟學所處理的“真理”的性質(利益如何分配的學説)而言,是既不能靠邏輯亦難以通過實驗來證明(證實)的。
在這個科學層面的討論中,陳平認為“實踐”是主要標準;茅於軾認為“邏輯”是唯一標準;陳禹認為“實踐”和“邏輯”都不是唯一標準,需要二者共同來檢驗;孫絛則認為二者都不足以證明或證偽一種經濟學學説。

霍金是一位天才的科學家,是現代宇宙學研究領域中的重量級人物。他2010年出版了《大設計》一書,2011年湖南科技出報社出版了此書的中譯本。在這本書中,霍金提出了檢驗一個科學理論的四條標準(中文版第42頁):
1. 是優雅的(is elegant);
2. 包含很少任意或可調整的因素;
3. 與全部已有觀測一致並能解釋之;
4. 對將來的觀測做詳細的預言。如果觀測不成立,就可以證偽理論。
霍金提出的檢驗科學理論的第一條標準是“優雅”,第二條標準是“簡單”。他在提出這4條標準後繼續寫道:“上列標準顯然是主觀的(above criteria are obviously subjective)。例如,優雅就不是容易測量的東西,但科學家非常重視它,因為自然定律是意味着把許多特殊情況經濟地壓縮成一個簡單公式。優雅是指理論的形式,但它與較少的可任意調整元素緊密相關,一個充滿了修補因素的理論不很優雅。可以轉述愛因斯坦的話,一個理論應該儘可能簡單。”
三、 哲學層次
陳平、茅於軾等人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基本尚未進入哲學層面的討論。在參加討論的學者中,許多人意識到這一問題的哲學意義。例如,孫絛教授指出,在“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這句話中,除了形容詞“唯一”之外,包括“實踐”、“檢驗”、“ 真理”和“標準”在內的其他幾個概念,都存在歧義和爭議。孫絛的這個評論非常精闢,提示我們關於這一問題尚需要進行更深哲學層次的討論。
哲學教師出身的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研究員寒竹先生説:“今天當人們在談論二十世紀的哲學時,沒有一位哲學家會提到(中國70年代末出現的)這場關於真理標準的討論。”的確是這樣。
據我所知,歷史上,至少有老子、莊子、蘇格拉底、亞里士多德、柏拉圖、笛卡爾、萊布尼茨、貝克萊主教、休謨、康德、馬赫等人曾就此問題進行過哲學層面的討論,近代以來,維特根斯坦、海德格爾、卡爾•波普爾、托馬斯•庫恩、斯特芬•圖爾敏等學者也曾進行過哲學層面的討論。
老子、莊子認為,“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真理,“知者不言,言者不知”,“意之所隨者,不可以言傳也”。(《莊子•天道》)老、莊的真理觀與印度傳入的佛教相融合,形成了禪宗的真理觀:“本來無一物,何處染塵埃”;“開口便錯”;“不立文字,直指人心,見性成佛”。
老莊、禪宗的真理觀被傳教士帶到歐洲,深深地影響了西方近現代的思想家。例如,維特根斯坦生前正式出版的唯一一本書是《邏輯哲學論》。全書共7章,作為結論的第7章只有短短的一句話:“對於不可説的東西,保持沉默(What we cannot speak about we must pass over in silence)”。他在這部書中表達了一個重要的觀點:“可以展示的東西,不能用語言表達(What can be shown, cannot be said)”。(4.1212節,即第4章1212節)又如,哈耶克1988年出版的《致命的自負》是他一生最後出版的一本書,出版時他已經89歲,反映了他一生思考的結果。這本書第七章的標題是“我們毒化的語言(OUR POISONED LANGUAGE)”。這一章集中討論了語言的侷限性和語言對思想的扭曲。
從哲學層面討論真理標準,首先要回答“何謂真理”。在“維基百科(中文)”的“真理”詞條中寫道:“許多哲學家都自詡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間可能毫無共同之處,甚至針鋒相對。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稱自己的觀點是真理。真理通常被定義為與事實或實在相一致。然而,並沒有任何一個真理的定義被學者普遍接受。許多不同的真理定義一直被廣泛爭論。許多與真理定義相關的主題同樣無法獲得共識。”
根據我有限的閲讀,我瞭解到,關於“何謂真理”的回答主要有以下6種:
(1)符合論,命題符合對象;
(2)融貫(Coherence)論,命題與系統中其他命題不衝突;
(3)共識輪,命題在多數人之間形成共識;
(4)實用論(效用論),命題獲得實效的支持;
(5)緊縮(冗餘)論,真理概念基本屬於不必要的冗餘,應予以壓縮;
(6)天啓論,真理來自諸神的啓示。
其中,歷史悠久、影響面很廣的真理理論之一是“符合論”。早在18世紀上半葉,“符合論”就受到休謨的有力挑戰。其後,18世紀下半葉,康德曾在《邏輯學講義》(Jasche整理)中這樣評論真理符合論:“真理被認為在於知識與客體的一致之中。按照這一定義,那麼,我的知識,如果為真,就必須與客體相一致。為此,我需要比較客體與我的知識,如果二者一致,我的知識便得到證實。但是,這遠遠不夠。客體外在於我,知識在我之中,我只能判斷我對客體的知識是否與我對客體的知識相一致。這樣一個解釋的循環被古代學者稱為Diallelon。懷疑論者批評這種對真理的説明就像一個上法庭的人為支持他的陳述而訴諸無人認識的證人,但該證人聲稱自己可信的理由卻是:請他來作證的人是可敬的”。(《導論》第IIV節)
繼休謨、康德之後,許多哲學家指出,雖然“符合論”非常貼近人的直覺和常識,但經受不住邏輯的檢驗,也無法為決策提供支持,無法成為選擇的依據。例如,維特根斯坦曾説:“只要我們檢驗什麼東西,我們就已經預先設定了某種不受檢驗的東西。(For whenever we test anything, we are already presupposing something that is not tested.)”。[8]
康德雖然指出了“符合論”的侷限,但未能明確回答“何謂真理”。今天的哲學家們給康德貼上了各種標籤,包括符合論、融貫論、共識輪、實用論,等等。各種標籤,都可以在康德的言論中找到依據,都不能説全無道理。今天貼在康德身上的各種關於真理理論的標籤,也顯示了真理問題的複雜性和困難性。
從哲學層面討論真理標準,還需要回答:是否存在完全獨立於人的意識(觀念、理論)的“客觀世界”?或者説,什麼是“實在(reality)”?這也是一個充滿爭議的問題,是古今中外智者曾廣泛深入討論的問題。
霍金是現代宇宙學研究領域中的重量級人物。他1988年出版了《時間簡史》一書,2002年湖南科技出版社出版了此書的中譯本。此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是“人擇原理(anthropic principle)”。“人擇原理”是説,人類只能看到人類可能看到的東西。霍金2010年出版的《大設計》一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是“依賴模型(dependent model)”。霍金在書中闡述了自己的“依賴實在觀”。他説:“本書非常重要的結論:不存在與圖像或理論無關的實在概念。(加重字體是原書的——謝小慶注) 相反地,我們將要採用的將其稱為依賴模型的實在論觀點:一個物理理論和世界圖象是一個模型(通常具有數學性質)以及一組將這個模型的元素和觀測連接的規則的思想。這提供了一個用以解釋現代科學的框架。”(中文版第34頁)
所謂“依賴模型”,就是實在依賴於觀察者,依賴於理論。霍金寫道:“兩個非常不同的理論精確地描述同樣的現象的情形,和依賴模型的實在論相一致。每個理論能描述和解釋某些性質,但沒有一個理論能説比其他的理論更好或更真實。考慮制約宇宙的定律,我們所能説的是:似乎不存在一個單獨的數學模型或理論能夠描述宇宙的方方面面。……儘管這種情形未實現傳統物理學家的單獨統一理論之夢,然而在依賴模型的實在論的框架中是可被接受的。”(中文版第48頁)

數學家、物理學家彭羅斯(Roger Penrose)爵士是霍金的主要合作伙伴和對話對手。2004年,彭羅斯出版了《通往實在之路:一個宇宙法則的完全指南(The road to reality:A Complete Guide to the Laws of the Universe)》,2008年湖南科技出版社出版了此書的中譯本。此書英文版1094頁,中譯本800頁,108萬漢字。在這部鉅著中,彭羅斯詳細闡述了自己關於“實在”的看法。最後,彭羅斯寫道:“到底什麼是物理實在?這是一個追問了幾千年的問題,古往今來的哲學家們給出過各種答案。今天我們回頭去看看,從現代科學的角度説,當今的認識要更為清醒得多。大多數當代科學家不是試圖正面回答‘是什麼’的問題,而是避開這種問題,他們辯解道,這個問題提法上就是錯的:我們不該問實在是什麼,而只能問它是如何作為的。‘如何’的確是個值得我們考慮的基本問題,也是本書主要關心的問題之一:我們如何來描述那些支配宇宙及其運行規律的法則?但毫無疑問,許多讀者會認為這是個有點令人失望的答案一一是一種‘逃避’”。( what is physical reality? This is a question that has been posed for thousands of years, and philosophers throughout the ages have attempted various kinds of answer. Today we look back, from our vantage point of modern science, and claim to take a more sober position. Rather than attempting to answer the ‘what’ question, most modern scientists would try to evade it. They would try argue that the question has been wrongly posed: we should not try to ask what reality is; merely, how does it behave. ‘How?’ is, indeed, a fundamental question that we may consider to have been one of the main concerns of this book: how do we describe the laws that govern our universe and its contents? Yet, many readers will no doubt feel that this is a somewhat disappointing answer—a ‘cop-out’, no less.)(英文版第1028頁,中文版第732頁)
從霍金和彭羅斯關於“何謂實在”的討論中,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今天,關於“實在”,人們還存在非常不同的看法。
從哲學層面討論真理標準,還需要回答:世界是否可以被二分為“主觀”和“客觀”? 世界是否可以被二分為“物質”和“精神”?對於這些問題,同樣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同樣存在着巨大的爭議。
從政治、科學和哲學層面的討論中不難看出,真理檢驗標準問題數千年來困擾着人類一代又一代最傑出的智者。隨着人們對這一問題思考得越深入,似乎離答案越遙遠。在當代的科學家中,使用“真理”概念的人是越來越少,科學哲學家們往往回避“真理”概念而談論“科學理論”。 在宗教領域中,真理概念是有意義的。在科學領域中,真理概念完全沒有意義。在科學領域中,即使接受真理概念,也不可能存在什麼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只可能是約定假設後多種標準的互相驗證。從事科學理論研究的科學家們大多非常清楚,符合觀測事實、理論自洽、邏輯簡單等,都是評價一種科學理論的標準,並不存在什麼“唯一標準”。

我個人認為,體現當代“真理標準”問題思考最新成果的是斯特芬·圖爾敏(Stephen Toulmin,1922-2009),他用“主張(claim)”揚棄了“真理(truth)”,用“論證(argument)”揚棄了“檢驗(testing)”,用理據(warrant)揚棄了“證據(evidence)”和“標準(criterion)”。
圖爾敏1958年出版了《論證的使用(Uses of Argument)》一書,對亞里士多德以來以“三段論”為代表的傳統邏輯體系進行了反思,提出了不同於形式邏輯(formal logic)的非形式(informal)邏輯,圖爾敏將之稱為“工作(working)邏輯”、 “實踐(practical)邏輯”或“實質(substantial)邏輯”。圖爾敏指出,在科學、法律、經濟和醫學等許多專業領域,基於傳統形式邏輯的論證意義很有限,實際上真正大量使用的是“實質論證(substantive argument)”。他指出,在傳統的論證研究領域人們常常將注意力聚焦於“怎樣論證才合乎邏輯”,卻常常忽視“人們實際上如何論證”。在論證中,人們常常採用靜態的“解剖學”方法,而不是採用動態的“生理學”方法。

在圖爾敏提出的論證模型中,論證不再是簡單地收集證據或事實,而是一個持續的、層層深化的過程。在圖爾敏的論證模型中包含資料(datum,D)、支撐(backing,B)、理據(warrant,W)、限定(qualifer,Q)、反駁(rebuttal,R)和主張(claim,C)等6個基本要素。論證的基本過程是:資料(D)和支撐(B)共同構成了理據(W),在接受了反駁(R)之後,經過限定(Q),使主張(C)得以成立。
圖爾敏指出,僅僅事實(D)不足以成為支持一個命題(C)的理據(W),還需要一些必要前提的支撐(B)。一個有效論證只能基於一定的前提約定之上。根據同樣的事實,基於不同的前提約定,可能得出非常不同的結論。[9]

根據圖爾敏的論證模型,論證所追求的不是聲稱自己擁有“真理”,不是“正確(right or correct)”,不是合理(rational or reasonable),而是為決策提供支持,而是為選擇提供依據,而是使自己的主張更有力(powerful),更具有説服力(persuasive)。
在快速變化的21世紀,已往的“實踐”無助於我們應付不斷出現的“黑天鵝”;他國、他地、他人的“實踐”,並不能保證他國、他地、他人的“橘”不會在此國、此地、此人成為“枳”。面對這些艱難的選擇,圖爾敏模型可以幫助我們梳理思路,幫助我們做出選擇。這種根據圖爾敏論證模型做出的選擇,不是“真理”,不是“正確的”選擇,不是“合理的”選擇,而是普樂好的(plausible)選擇。
法國啓蒙思想家伏爾泰曾告誡人們:“尊敬那些真理的追求者,警惕那些真理的擁有者。”[10] 伏爾泰的話,值得我們認真思考。
參考文獻
[1] 陳平,自號“眉山劍客”,別號“寂寞求錯”,是今日中國的重量級學者。他1968年畢業於中國科技大學物理系。1987年於美國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校區)獲物理學博士。他多年參與普利高津(1977年獲諾貝爾化學獎、曾提出“耗散結構”理論)團隊的複雜系統研究。現任職於復旦大學新政治經濟學中心,從事複雜系統和經濟學研究。
[2] 茅於軾是一個學工程出身的經濟學者,長期致力於經濟學研究,具有明顯的自由主義傾向。他的一個著名觀點是“為富人説話、為窮人辦事”。
[3] http://www.guancha.cn/ZhenLiBiaoZhunZaiTaoLun
[4] 陳禹,中國人民大學信息學院前院長、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理事長。
[5] 孫絛,1988年於美國德州大學[奧斯汀]商學院獲管理學博士學位,1997年曾擔任美國加州州立大學(長堤)商學院信息管理系系主任。
[6] 寒竹,復旦大學中國研究院研究員。
[7] 姚洋,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
[8] WITTGENSTEIN L.:ON CERTAINTY,BASIL BLACKWELL OXFORD,1969,第163節,第24頁。
[9] 圖爾敏:論證的使用,謝小慶、王麗譯,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2016
[10] 轉引自英國哲學家A. C. Grayling 接受澳大利亞雜誌《The Age》採訪時談話,2010-3-13, The Age, Section: Insight, “The God botherer-ENCOUNTER WITH A. C. GRAYLING” by Barney Zwartz , Quote Page 10, Melbourne, Australia.